晋圣三沟鑫都煤业 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管理篇
【第一部分 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篇:安全会议制度……………………………………………………………… 第三篇: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第四篇: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 第五篇: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六篇: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七篇: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第八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九篇: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第十篇: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第十二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十三篇: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第十四篇: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安全举报制度…………………………………………………………… 第十六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安全检测(检验)管理制度……………………………………………… 第十八篇: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九篇: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 第二十篇:干部安全诫免谈话制度 ……………………………………………… 【第二部分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篇:晋圣三沟鑫都煤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篇:安检人员管理制度………………………………………………………… 第四篇:安全信息反馈制度………………………………………………………… 第五篇:集团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六篇: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第七篇:管理人员下井查隐患、抓三违及包队制度……………………………… 第八篇:各类安全小分队管理制度………………………………………………… 第九篇:“四员”上岗挂牌开工制度………………………………………………… 第十篇:井下创伤急救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班组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安全副区队长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地面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制度………………………………… 第十七篇:重点工程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制度…………………………………… 第十八篇:对三违和管理过失人员帮教制度……………………………………… 第十九篇:安全信息调度管理制度………………………………………………… 2 第二十篇:安全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篇:井下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篇:土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处罚管理规定】 第一篇:晋城煤业集团《现场检查处罚规定》…………………………………… 第二篇:晋圣三沟鑫都煤业地面高空、坑槽、沟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 第一篇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督促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我矿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主 任:矿长 党委书记 副主任:安全矿长 成 员:(1)全体副矿级领导;(2)驻矿安监站负责人(3)副总工程师及矿长助理;(4)安全部、生产基建部、机电部、通风部、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室的行政正职;(5)各生产队组行政正职。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部部长兼任。 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安委会的日常事务,并履行安委会的职责。 第四条 职责分工: 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安全工作负全责;总工程师、各级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副矿级领导对分管系统(范围)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发生事故,按分工追究责任。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级领导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并实施有效的监督。 第五条 安委会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统一组织、领导、协调、督促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工作制度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等。 2、统一领导全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业务保安和安全监察工作。 3、研究、决定企业安全工作的方针目标、措施及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4、审查并监督实施安技措计划和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计划。 5、负责解决企业技术改造、安全设备、防护器具的设计问题;组织企业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和中毒事故的措施。 6、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收集生产安全信息,掌握安全动态;审议和采纳群众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表彰和推广有利于安全生产的革新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