涝灾害、2008年初雨雪冰冻灾害、2008年5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做到了有力、有序、有效。
——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事业,老年福利服务开始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97万个、床位数210.8万张,收养老人171.9万人;通过完善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职工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创办福利企业2.5万家,安置残疾人就业56.3万人;建立健全了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相结合的新型孤儿救助制度,实现了孤儿救助从单纯养教到全面健康发展的重大制度转变,2.7万孤残儿童在全国269个儿童福利机构得到良好照顾。社会福利事业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格局,显著改善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生活福利服务,同时为社会提供了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福利服务,开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需求。
——基层民主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在农村以村民自治为着力点,在城市以社区建设为载体,积极打造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积极落实社区服务政策措施,加强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合理整合和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组织和引导卫生、科技、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进社区,推动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逐步完善城乡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全面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城乡基层自治机制基本形成。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积极完善扶持发展政策,分类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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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不同、覆盖广泛、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组织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格局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国共培养发展各类社会组织38.7万个,较好地发挥了反映公众诉求、激发社会活力、推进公益事业发展的作用。
——优抚安置制度逐步完善。为促进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出台了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等一系列政策规定,确保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经济补偿、扶持就业、重点安置、城乡一体”的安置制度,逐步从安置就业向技能培训,扶持就业和自谋职业方向转变,有效缓解了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积极完善军休人员管理服务,稳妥改革军休住房、医疗体制,改进服务方式,推进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明显提高了军休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
——专项社会行政事务工作水平显著提升。体现为民服务理念,着力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顺利完成省县两级陆地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对行政区划进行了审慎调整,优化了乡镇设置,整合了发展资源,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规范,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殡仪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
四、30年来民政工作的改革创新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发展经验 第一,必须始终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民政工作只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发展战略,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着力解决党和国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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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才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必须始终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发展主题。民政工作业务多元、头绪复杂,突出主题至关重要。为民解困,是党和政府重点关注、感情所系,也是民政工作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只有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优先安排民生工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切实把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好,民政工作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人民的肯定。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走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民政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必须始终坚持以政府力量为主导,才能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事业的持续发展。同时民政工作又具有很强的群众性、社会性,必须扩大社会力量参与。通过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力量支持民政,有效聚合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才能不断壮大民政事业发展力量。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推进民政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是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只有坚持与时俱进,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推进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才能保证民政工作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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