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
汉寿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19日
半年综治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6月30日至7月6日,由县综治办负责组织,政法委各联片书记分别带领公、检、法、司、民五单位综治包片负责人,对全县各乡镇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县综治委年初制定的《2010年度全县乡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一办(综治办)两所(派出所、司法所)一校”采取“一看二查三访四测评”(看综治阵地建设,查工作资料和台帐,访治安突出问题,测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的方式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的主要特点
1、提升了认识。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后,各乡镇均按照要求召开了党委会议或者党政联席会议对综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抓好综治工作的认识。其中,罐头嘴镇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全体机关干部会研究部署综治专业化建设工作;酉港镇先后召开了全镇治保主任会、支部书记会、综治专业化强化升级会议,传达贯彻市、县两级关于综治专业化建设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综治专业化建设工作;在岩汪湖镇召开的综治维稳会议上,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还按要求对前一阶段的工作做了总结发言;岩嘴乡在每月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上,都设专题对综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明确了责任。进一步落实了党委、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责任,全面实行社会治安法人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就综治工作分工分线,明确了一、二、三责任人,完善了政绩考核制度,落实了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大南湖乡将综治工作考评与村级转移支付经费挂钩,对考评结果较差的村(居),扣除一定的转移拨付经费,对考评结果较好的村(居),除按正常拨付村级转移支付经费外,乡政府还另有奖励。文蔚乡分别以乡党委、综治委的名义,下文明确了“一中心五网络”组织机构及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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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组成。三和、毛家滩、军山铺等乡镇,都建立了综治工作的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3、统一了标准。大部分乡镇按要求调整了办公室,加强了阵地内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军山铺、朱家铺、聂家桥等乡镇阵地建设完善,设施完备,台帐填写规范,帐、表、卡、册内容均较齐全。岩嘴、百禄桥、龙阳、三和等乡镇按照修订后的“一中心五网络”体系和综治专业化建设的有关要求,重新统一制作了上墙内容和工作台帐。
4、强化了保障。一方面,强化了经费保障。随着各乡镇党委、政府对综治维稳工作重视程度的进一步提高,综治维稳经费较上年均有明显增长。岩嘴、三和、毛家滩等乡镇的综治维稳经费涨幅均达到或超过了15%;另一方面,强化了人员保障。各乡镇都按照“一中心五网络”体系的建设要求,配置了综治专干。龙阳镇配备了8名综治专干,保证了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太子庙镇除分管政法的负责人担任综治办主任外,还明确了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并配备了一名综治专干。
5、创新了措施。各乡镇注重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大南湖乡提出了“美在农家,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的“四在农家”活动,号召全体群众学习科技知识,远离“黄、赌、毒”,共建美丽家园。三和、岩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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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针对派出所巡逻用车难以适应当前复杂社会治安形势需要的实际情况,巧妙的在所有购置了私家车的机关干部车上贴上“治安巡逻”标志,群众只要有事,随时随地可以找贴有这种标志的车主反映情况,很好的提升了公众的安全感。罐头嘴镇、朱家铺镇党政一班人,采取将辖区内所有电话号码收集起来,然后定期随机拨打50个住宅或移动电话号码,只要被调查人有问题反映或对党委、政府有不满,党委书记、镇长或其他相关领导就会带着工作人员直奔被调查人员家里,搞清问题发生原因,是措施不力的落实措施,是干部个人原因的立即改正。通过这些工作,各乡镇党员干部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督导情况来看,我县综治专业化建设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宣传氛围不浓。总体来看,大多数乡镇对“一中心五网络”体系与平安创建工作的宣传都做得不够,群众对这两方面的工作都不甚了解,甚至有的乡镇干部都不太知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如果没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就很难得到群众的认同,这也是有些乡镇民调结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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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细节完善不够。各乡镇都比较注重大局,但是对细节问题把握不够。一些大的组织框架、工作制度,各个乡镇都有,但是一些细节性的东西,却往往没有做到尽善尽美。如有的乡镇没有建立综治工作责任追究制,有的乡镇没有完成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有的乡镇没有实施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等。各检查组在检查中都与各乡镇交换了意见,各乡镇要对号入座,查漏补缺,尽早尽快完善。
3、人员配备不足。一方面,综治专干不专。这次检查,发现很多乡镇的综治专干都身兼数职,延误了很多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乡镇专干身兼综治、劳动、计生等职,工作量大,工作精力不集中,自然难以高效的完成综治相关工作。另一方面,人员配置不足。在市综治办下发的“一中心五网络”工作体系实施办法中,明确要求乡镇综治办要设一名专职副主任,配备2—4名综治专干,除上文提到过的龙阳镇、太子庙外,大多数乡镇都没有达到这个要求。
4、专项行动不多。主要表现在各乡镇在专项行动方面都是被动应付较多,主动开展较少,只是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过诸如学校周边治理、禁赌、出租屋清查等专项行动,没有因地制宜的开展一些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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