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水泥、石灰、石膏及其他制品制造业
一、目的:指导审核人员有效地对非金属矿物品制造业组织的体系(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审核。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非金属矿物品制造业作参考。 三、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1.执行地方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4.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5.劳动部关于颁发《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6.卫生部、国家建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7.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修订颁发《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8.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的暂行规定》 9.《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22. 23.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2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手纺石棉尘危害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国办
发(1981)7号
30建筑陶瓷工业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计规定(试行) (87)建材生字749号文颁发 31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非煤矿山安全技术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劳办矿字(1992)19号
32平板玻璃工业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计规定(试行)(88)建材生管字794号 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 13691-92 立窑水泥厂防尘技术规程 GB 5984-86
玻璃工厂工业卫生与安全技术规程 GB 15081-94 (1). [19891117] 硅酸盐建筑制品蒸压釜安全生产规程 (4). [19900108] 水泥机械化立窑安全生产规程 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 GB 6763-86 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 GB 12434-90 玻璃生产配料车间防尘技术规程 GB 6528-86
车间空气中含50%-80%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卫生标准 GB 11723-89 车间空气中碳化硅粉尘卫生标准 GB 11527-89 车间空气中蛭石粉尘卫生标准 GB 11521-89
车间空气中云母粉尘卫生标准 GB 10332-89 UDC 628.511:679.867 车间空气中萤石混合性粉尘卫生标准 GB 10439-89 UDC 628.511 车间空气中珍珠岩粉尘卫生标准 GB 10331-89 UDC 628.511:549.623.6 车间空气中石墨粉尘卫生标准 GB 10328-89 UDC 628.511:661.666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 5748-85 UDC 613.633:543 33食盐专营办法执行日期:2001年8月18日 34炭素安全规程(90)冶安环字第40号 四、贯彻法律、法规的途径:
1.查阅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有清单。识别、索取及更新有无程序文件。
2.查阅、询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的符合性、执行情况。
五、简要工艺流程图(以水泥行业为例)
机械伤害 噪声 机械伤害 噪声 机械伤害 噪声 粉尘 电伤害 粉尘 粉尘 电伤害 粉尘 噪声 粉尘 电伤害
铁矿 石灰石 粘土 无烟粉煤
破碎机 贮存库 生料磨 水泥窑 破碎机
水泥 出厂
水泥库 选粉机 水泥磨 粉尘 电伤害 粉尘 电伤害 粉尘 电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噪声
六、相关主要危险源:
粉尘:在水泥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粉尘的危害;
机械伤害:破碎机、生料磨、水泥磨、选粉机、水泥输送设施等存在机械伤害危险; 噪声:破碎机、生料磨、水泥磨、鼓风机等机械设施运行时产生噪声; 电伤害:机械设备的电器部分存在电伤害。
七、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方法: 1. 询问、交谈 2. 现场观察 3. 查阅有关记录 4. 获取外部信息 5. 工作任务分析 6. 安全检查表
7.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 8.事件树分析 9.故障树分析
以上几种危险源辨识与分析方法都有各自特点,也有各自的局限性,在辨识危险源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只使用一种方法,而是综合运用上述各方法。
八、危险源监测:应由具有法定资格的监测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九、控制措施: 1、机械伤害:
(1)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用屏护方法使人体与生产中危险部分相隔离,如操作时可能接触到的机器设备运转部分,加工材料的碎屑可能飞出的地方,机器设备上容易被触及的导电部分、高温部分和辐射热地带以及厂院和工作场所可能使工人坠落、跌伤的地方等。
(2)设置保险装置:能自动消除生产中由于整个设备或个别部件发生事故和损坏,以至引起人身事故危险的装置。
(3)设置信号装置:应用信号警告工人预防危险。
(4)设置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使工人及时受到提醒,防止事故、危害的发生。 2、电气伤害:
(1)安全认证: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指定机构的安全认证标志。
(2)备用电源:停电能造成重大危险后果的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自动切换的双路供电电源或备用发电机组、保安电源。 (3)防触电
①接零、接地保护系统;②漏电保护;③绝缘;④电气隔离;⑤安全电压;⑥屏护和安全距离;⑦连锁保护。 (4)电气防火防爆
①消除电气引燃源;装设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自动切断电源的漏电保护器;根据燃、爆介质类、级、组和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类、级、范围配置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隔离;连锁保护装置;防静电措施;其他对策。 ②安全距离:采用消防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 ③通风。
④电气建筑物、电气灭火、消防电源、消防报警和控制等对策由消防行政部门按消防规范要求提出。 3、粉尘:
(1)选用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的工艺,采用无危害或危害性较小的物料。 (2)限制、抑制扬尘和粉尘扩散 (3)加强通风
(4)操作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5)采取防尘教育、定期检测、加强防尘设施维护检修、定期体检和检查等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