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学院党委领导下,由辅导员本人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对一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并自我评议,撰写工作总结交学院党委。同时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考核指标》(附件1)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表》(附件2)相应栏目。
(二)学生满意度测评
由各学院组织辅导员所服务的学生或学生代表,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问卷》(附件 3,仅供参考)。测评学生须具有代表性,能客观公正地反映辅导员工作成效。重在考察辅导员深入学生和指导学生成长成才工作情况。由学院党委汇总测评结果,填写该辅导员《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表》相应栏目。
(三)学院考核
由学院党委依据辅导员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开展辅导员工作考核,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表》相应栏目。重在考察辅导员开展具体工作时的表现,含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学院党委完成辅导员考核后,将辅导员工作总结和绩效考核表统一报至学生工作部。
(四)小组审核
学生工作部汇总辅导员考核结果,并报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审核。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第七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80(含)至90分为良好,60(含)至80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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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奖惩、攻读学位、进修培训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因素。
(一)学校在每学年考核优秀的辅导员中评选校级优秀辅导员并予以物质奖励,工作特别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北京市、教育部优秀辅导员的评选。
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扣发当学年辅导员岗位补贴。连续两学年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建议调离辅导员岗位。
(二)考核结果是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在攻读学位和进修培训上暂缓考虑。
五、附则
第九条 班主任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9年6月1日
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指标》 2、《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表》 3、《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问卷调查表》 4、《中国人民大学班主任工作问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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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开展深入细致地学生思想教育、辅导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 能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 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心理健康教育 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掌握和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竞赛 加强党支部(党小组)、班委会、团支部三位一体,以党支部(党小组)为核心的基层班级建设 指导学生党、团支部及其他团队建设 开展学生的日常管理及学年鉴定、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 学生管理及资助 开展贫困生认定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 开展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就业指导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积极开展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 安全稳定 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科学研究 开展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调研与课题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和研究论文 总 分 5分 5分 100分 5分 10分 5分 10分 5分 10分 5分 5分 10分 5分 5分 5分 分值 10分 学风建设 基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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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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