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教育局文件
磐教字[2006]33号
关于转发《吉林市义务教育新课程
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各初中和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加大中小学课程改革力度,现将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义务教育新课程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各初中和各小学进入新课改的年段必须严格按照《吉林市义务教育新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尤其是体、音、美、健康教育等部分学科必须开齐、开足。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末督导评估之中。
2、各学校要按教育局统一要求安排部分学科课时。即音乐一至二年级每周2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2课时;美术一至二年级每周2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1课时;健康教育课每周1课时,在一年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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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开设生理健康教育课,在四年至九年级开设生理健康教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各间周一节。小学健康教育课时可安排在地方课程中,初中健康教育课时安排在体育与健康课时,可分设体育每周2课时,健康教育每周1课时;信息技术小学在三年至六年级开设,每周1课时, 可安排在综合实践活动课时,初中在七年级开设,每周2课时,可安排在综合实践活动课2课时;绿色证书教育在七至九年级开设,每周3课时,可安排在综合实践活动1课时、地方课程2课时;专题教育(含环境、安全、法制、国防、民族精神)可举办专题讲座,每学期不少于8次。
附件:1、《关于印发吉林市义务教育新课程计划的通知》。 2、关于吉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表的说明
200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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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通字?2006?94号
关于印发吉林市义务教育新课程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各初中、小学,民办学校:
最近,省教育厅修订、调整了原《吉林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课程计划(试行)》,并形成了新的《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为全面贯彻《关于下发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的通知》(吉教基字[2006]19号)精神,规范全市中小学课程设置,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对《吉林市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课程计划(试行)》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形成了《吉林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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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并决定于2006年秋季起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执行。
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认真组织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反馈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附件:1、吉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表
2、关于吉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表的说明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新课程 计划 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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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吉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表
课程 品德 类 课 科 学 类 艺术 类 程 体育类 文科 综合 年级 周课时 一 品德与生活 品德与社会 思想品德 语 文 数 学 科 学 生 物 物 理 化 学 外 语 音 乐 美 术 体 育 体育与健康 历 史 地 理 3 年 级 二 3 三 2 四 2 五 2 六 2 七 八 九 8 4 8 4 7 4 2 7 4 2 6 5 3 6 5 3 2 5 5 2 5 5 2 5 5 3 2 2 2 3 3 2 3 3 3 3 3 3 3 3 4 4 4 4 4 1 1 4 1 1 3 3 4 1 1 综合实践活动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周总课时数 2 1 26 2 1 26 4 2 1 30 4 2 1 30 2 2 1 30 2 2 1 30 3 2 2 3 2 1 34 3 2 2 2 2 1 34 3 2 2 2 1 3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