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
第一章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一、项目划分的目的
1、将项目划分成单位、分部、单元工程,便于质量监控和考核。 2、使管理和质量评定有序进行,帮助参建各方关注目标和澄清职责,工程建设做到宏观控制,微观管理,从微观到宏观全面监控。
3、便于估算工程量,明确每个任务持续的时间,需要的成本和资源估计,更好地分析和控制项目的风险。 二、项目划分的依据
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2、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3、施工部署,包括年度计划,项目法人要求及施工计划安排等; 三、项目划分的原则
1、项目划分的一般原则
⑴原则性:即根据批准的设计所列项目划分; ⑵灵活性:即根据批准的设计和施工部署的实际划分; ⑶适用性:即项目划分的结果做到有利于现场控制,竣工资料的整理,组织验收及资料按规定归档;
⑷易操作性:对质量和进度控制考核时易操作。 2、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1)水利水电新建工程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枢纽工程:按每座独立的建筑物或一个建筑物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工程结构及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水利水电除险加固工程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1)水利水电新建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功能的安装工程划分分部工程。
2)堤防工程:依据设计、施工部署按长度或功能划分分部工程。 3)渠道工程:依据设计、施工部署按长度划分分部工程。 4)大、中型工程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部位划分分部工程。 (2)水利水电除险加固工程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分部工程。 4、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枢纽工程:1)土建部分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层、块、段划分单元工程。2)金结、启闭机、水机、电气设备安装等均按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划分单元工程。
堤防和渠道工程:按施工方法、部署及便于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四、项目划分的程序
1、工程建设正式开工初期,应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召开项目划分研究讨论会,必须由设计人员对工程结构特点,工程建设要点、施工部署要求和实施过程中须注意的问题进行设
计交底,形成共识。
2、依据(SL 176—2007)规程中各类项目划分表要求,结合设计批复文件中建筑物等级要求、工程建设结构、招标标段等进行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五、项目划分
依据项目划分的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及工程项目结构进行划分。
各类单元工程划分级别表
序号 工程类别 水利水电工程 公路工程 √ √ √ √ 房建工程 √ √ √ 水电工程对于结构复杂的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在单元工程与分部工程之间增加一级扩大单元工程,如: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 备注 1 单位工程 2 分部工程 3 子分部工程 4 扩大单元工程 5 单元工程(分项工程) √ √ √ √ 六、项目划分的申报和确认 1、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编写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工程中标情况以及项目划分表和说明等内容,以文件的形式上报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据工程设计批复文件、了解工程设计要求,对照国家、行业的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进行审查确认。对审查确认后的项目划分方案以文件形式通知项目法人及项目参建各单位。
3、审批的项目划分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参建各单位应严格遵照已确认和批准的项目划分方案对工程建设实施控制管理,不能随意更改项目划分工程类别、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名称。
4、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
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研究讨论,并将调整的工程项目划分结果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并按调整的批复意见实施其管理工作。
七、项目划分表的重要性
1、项目划分表是单元、分部、单位工程及项目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的重要依据,可避免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漏项或重复。
2、项目划分表是按位置、层次有序收集、归类、归档、整理质量评定表的纲目。项目法人、施工、监理、检测、质量监督等人员,都要根据项目划分表开展相应的工作。
3、项目划分表是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单位工作报告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4、没有项目划分表是不能进行工程质量评定的,也不可能做好施工各阶段的工程验收。 八、项目划分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项目划分原则,不准漏项和降级划分。 2、项目划分内容要全、名称要准,不能随意调整更换。 3、在一个分部工程内,防止有的按层次划分、有的按段长划分。 4、渠道工程的分部、单元工程长度划分尾部不足一个单位长度时,可采用如下办法处理:长度超过或等于单位长度一半的可作为独立分部(或单元)工程;长度不超过单位长度一半的,可就近划入相邻分部(或单元)工程。
5、单元工程划分要齐全,不应遗漏类别。同一分部工程中的单元工程的数量不宜太少,一般不少于3个。
第二章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一、检验的依据
1、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设计变更修改文件; 2、已批准的施工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设计文件;
3、国家和部颁现行施工规程、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操作规程等;
4、根据以上文件、规程和标准编制的工程项目划分以及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表式;
5、设备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标准;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和施工过程中达成的有关质量要求协议等。 二、检验的基本规定
1、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通过县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
2、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工程质量检验的项目和数量必须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4、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5、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6、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
7、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处理原则:
(1)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