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作中断 / 停止比赛
B. 评分标准和减分
? 计时是从第一个可听见的声音开始(不包括提示音),到最后一个可听见的声音为
止。
? 若以上任何错误发生,计时裁判必须告知裁判长,裁判长予以减分。 5.6 裁判长 A. 职责
? 同难度裁判一样记录下整套难度动作 ? 依据技术规程监督裁判工作
? 根据评分规则针对相关违规情况对总分进行减分
? 当完成裁判和艺术裁判出现较大的打分偏差或当难度分不能协商一致时,为保证评
分的公正性,裁判长从逻辑性和打分步骤等方面审核并考虑对分数做出修改。(裁判可以拒绝修改)
? 公布成绩:时间是在必要之时高级裁判组对分数进行干涉之后。(15秒)
? 一旦成绩公诸于众,就不可以再修改,除非公布的分数是错误的或者是有质疑的情
况。
B. 评分标准(减分,警告和取消资格)
? 表演错误 0.2 分 ? 不当着装 0.2 分 每次 ? 时间偏差 (允许范围± 1-2 秒) 0.2 分
? 时间错误(允许范围±3秒或更多) 0.5 分 ? 20秒内未出场 0.5 分 ? 多或者少于规定的托举次数 0.5 分 每次 ? 违例托举 0.5 分 每次 ? 违例动作 0.5 分 每次 ? 3 次或者超过3次违例动作 0.5 分 每次 ? 动作中断 2-10秒 0.5 分 每次
? 动作停止超过10秒 2.0 分 ? 违背奥林匹克精神和评分道德 2.0 分 ? 出现在禁止场地 警告
? 不当举止/形态 警告 ? 未穿本国出场服 警告 ? 在颁奖仪式上未穿比赛服 警告 ? 弃权 取消资格 ? 严重违反国际体联章程、技术规则或者评分规则 取消资格
6.1 总则 艺术分*
4名艺术裁判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所剩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艺术分,两个中间分在允许的分差范围。
完成分
4名完成裁判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所剩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完成分,两个中间分在允
许的分差范围。
难度分
2名难度裁判一致同意的分数为最后得分。
总 分
艺术分、完成分与难度分相加为总分。 最后得分
从总分中减去难度裁判、视线裁判与裁判长减分为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