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制定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分工协作
1、财政分局要统筹核定卫生院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机制。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卫生院要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强对签约服务行为的监管。
(三)加强督导评估
卫生院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督导、考核。镇政府分管领导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卫生工作考核并报镇政府。
(四)加强宣传与表彰
1、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
2、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3、加强对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和签约服务模式的宣传,增强群众对签约服务团队的认知度,转变就医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引导有序就医。
4、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镇政府给予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