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施工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工人身安全,提高全员素质,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以“公司兴我荣,公司衰我耻”的企业精神,按照公司的要求:为把施工队培养成半军事化的施工队伍为奋斗目标,制定以下办法,全体施工人员必须遵守。
一、凡属本公司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思想端正,认识明确,作风优良,工作积极,业务精通,爱护公物;
二、为保证施工人员的自身安全,上班必须戴安全帽,穿胶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检查机具是否正常,凡有故障的禁止使用,交专人维修;
三、全体施工人员要树立严格的工程质量意识,认真负责,加快施工进度;
四、每进入一个工地,要遵守业主的规章制度,谦虚谨慎,礼貌待人,使宿舍、场地、厕所的卫生、干净、整洁。来时让业主高兴,走时让业主满意;
五、施工过程中,全体施工人员要互相配合,顾大局,老工人不要居功自傲,新工人要勤学上进,争取工程保证质量、按期完工;
六、施工期间,要节约材料并提高材料的利用率,严禁浪费。违反者除赔偿原材料价值外并处以材料价值一倍的罚款;
七、每天下班后收拾好各人所用机具,归类摆放整齐,电线拉直盘好,清理干净施工场地,违反者罚款30元—200元;
八、违章处罚:
1、上班不穿胶鞋、工作服每次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次罚款100元; 2、违章作业玩忽职守,处罚100元/次, 造成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500元/次; 3、造谣惑众,煽动人心,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严重者除罚款外,清退出工地,工费不予结算。
九、严格实行请假办法,有事有病要请假,晚上外出至少三人以上同行,晚10点以前必须回住地。凡不请假私自外出者:每人罚款50元;
十、造成严重后果,或对公司利益和信誉有损害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清退出工队,违法违纪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节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贯彻于生产的全过程,与工地生产有关的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生产安全的责任,因此,我们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办法:
一、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一管,即要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办法,制定技术措施;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二、当生产进度与安全技术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的要求,在解决了安全技术,保障了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施工生产;
三、参加施工的所有工程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严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违章从重处罚;
四、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工地,禁止穿拖鞋或光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设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出入口交叉作业要有防护棚,距地3m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栏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电工、焊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有操作证,对于施工现场用电由电工负责,具体操作所发生一切电器故障由电工排除,其它人员无权处理,对私拉乱接电线未经允许者,处罚100元,发生用电事故概不负责;
六、改革工艺、减少不安全因素,变高空作业为地面作业,手工操作为机械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安全员或项目经理领导在施工现场发现吸烟者,给予处罚20-50元/次,由此引起的火灾事故,根据情节,追究安全员、当事人、施工队领导三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高空作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对违反操作规范的,按照“施工队管理条例”处罚50元/每次;
九、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防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节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办法
一、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明确管理责任人,勤于检查,及时整改; 二、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每天下班后清理一次工地;
三、砂浆散体材料在搅拌或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在使用地点盛放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四、室内清除的建筑垃圾,应用编织袋等容器装载外运,严禁从门窗洞口向外抛掷。违者处罚50元/每次;
五、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杂物,应在适当地点设临时堆放点,定期外运; 六、严禁在施工场内随地大小便、不准乱写乱画。违者处罚:100元/每次; 七、视需要设置宣传标语(可给办公室申请),并注意适时更换内容;
八、现场办公室、仓库、宿舍、伙房及临时卖饭处均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九、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要经常打扫;
十、工地没有以上现象,项目经理奖50元;工地脏、乱、差罚款100元。
第十节 人事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雇、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章 编制及定编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六条 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因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六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公司需雇佣临时人员的,必须提前1天作出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雇佣业务助理人员。
第三章 员工的聘用
第九条 各部门聘用员工本着精简原则。所聘用员工必须精通业务,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十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十二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经理助理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用人部门聘任。 上诉程序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十三条 各部门却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公司内部调查;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办公室在公司人才库内调配;
3、人才库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用人部门进行招聘,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新聘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聘用员工审批表”
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报工作岗位,经部门主任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第十五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办公室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聘用岗位暂定工资发给。
第十六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用者试用期满解聘。
第四章 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变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二十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办公室通知财务人员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坏或者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提出具体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提及或奖励。
第二十二条 公司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二十三条 员工医疗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章 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四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