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中华文化会馆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总承包部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工程室 技术室 材料室 劳 务 队 第 6 页 共 27 页
预算室 财务室 ×××××××××××××项目部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四、安全施工措施
4.1. 临建设施安全布置
项目部临建设施包括项目部办公室、农民工宿舍、库房、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根据临设建设和天津地方标准要求,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位置根据材料运输情况而定,尽量避免二次搬运,在项目部办公区、农民工宿舍区等均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架共9套,内容包括:消防桶(4个)、铁锨(4个)、灭火器(5个)、火勾(3个)、消防斧(3个)等,各加工棚内均设置若干个灭火器(视作业面积而定),各种灭火设备均要求必须摆放在显眼的地方。利于使用。 4.2.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
4.2.1. 在施工队办公区设宣传板,项目设专人及时按施工需要更新其宣传内容;在现场各施工通道入口,关键设备部位设置警示牌。
4.2.2. 堆放区严格按照临设平面图布置,区域划分明确、清楚,围档整齐、美观。
4.2.3. 四角及塔吊上设置照明设施,保证夜间施工有足够的照明。
4.2.4. 工人现场要求有班组长带班作业,严格按项目的总体布置进行施工。 4.2.5. 施工过程中,减少人为的喧闹和搬卸时的噪音,对噪音大的施工机械进行封闭围档,并控制作业时间。
4.2.6. 现场排水顺畅,运输道路平整,通畅。各种安全,消防设施的劳动保护器材要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4.2.7. 现场材料堆码要整齐,成方、成堆、成线。划分门前三包等卫生责任区。 4.3. 环保要求
4.3.1. 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严禁随处乱扔,定期清理。
4.3.2. 机械进场要求手续齐全,并经过相关人员的测试,以免设备进场后发生漏油、漏电等污染甚至威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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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现场不能硬化的场地要及时进行撒水或进行有效覆盖,避免扬尘的发生。 4.3.4. 现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生活区和施工区分开,由专人负责管理。 4.3.5. 地泵旁设置的沉淀池,食堂旁设隔油池,厕所旁设化粪池,使现场所产生的污水全部经过处理后,才排入市政污水系统。 4.3.6. 施工现场禁止燃烧废旧材料。
4.3.7. 在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水负责人,负责现场的用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节约用水。充分利用循环水,进行现场的清洁、混凝土养护、绿化用水,争创绿色无污染的文明工地。 4.4. 主体结构安全管理
4.4.1. 根据结构的形式本工程外架选定如下:一~三层采用落地和悬挑双排脚手架,标准层采用爬架体系(搭设四层,悬挑一层,随楼层依次提升),对所选用的外架进行安全验算,安全部门参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做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进行培训,取证上岗。施工时一般分为多个流水区,在区与区上下之间,要做临时性的防护栏杆。对结构的敞口处,设置固定的防护栏,统一高度1.2m,用红白漆涂刷。
4.4.2. 支模与拆模,支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顶撑和满堂红架子时,要有二人以上合作,在柱梁绑钢筋立模时,做好可靠的防护,在拆模时,安排专职看护人员。施工人员有协作精神,拆完之后及时清理。
4.4.3. 对楼板上的结构预留洞口,加盖封严,对电梯井口,制作开启式的防护门,高1.2~1.5m,井内要层层封死或用安全网每隔三层封一道,并及时清理网内杂物,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通道口搭设防护棚3~6m长,宽出通道口两边各1m。
4.4.4. 结构面的安全,电梯井口所有临边敞口处设护栏,人行马道上的碎砼块,垃圾等危险物品,每天安排人员清理。
3.2.5.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杜绝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如出现这种情况,根据工程的缓急,指令停止一方。
4.4.6. 对于地下室加固部分, 有以下几点要求: 4.4.6.1 剔凿作业必须戴防护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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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2 高处作业采用可移动架体,但固定位置后必须将脚煞固定,防止移动。 4.4.6.3 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4.4.6.4 地下室相对潮湿,地下全部采用低压电照明,对于电气设备必须做好接地。
4.4.6.5 部分洞口进行防护,防止坠入。 4.5.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
3.3.1. 剔凿人员必须戴好护目镜,注意周围的人员、机械安全,所搭设的临时架子,做到安全使用。
3.3.2. 设计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才可施工,满铺脚手板,外绑封闭安全网。
3.3.3. 满堂红脚手架,严格按要求搭设,满铺脚手板,不留空档,并做到工完场清,有临边敞口处绑两道防护栏杆,高度1.2m。
3.3.4. 禁止高空抛物、上下交叉作业,外装修施工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监督。
3.3.5. 存在动火施工时,必须开动火证,并设专人检查、监督。 4.6. 机械安全管理
4.6.1. 氧气瓶防止曝晒,倒放,平时与汽油、氧气和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时焊时距离大于10m。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4.6.2. 电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并设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电锯。
4.6.3.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厚度小于25mm的砂轮。 4.6.4. 平刨机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对吊具、钢丝绳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卡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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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现场消防设施的布置和使用、管理
4.7.1. 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专用水泵要求设备健全、配套,冬季要有保温措施,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消防水泵的专用配电线路要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严禁作为他用。消防水泵应指定专人24小时值班看守,确保正常运转。 4.7.2. 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消火栓,要有夜间警示标志,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准被材料、设备圈占和埋压,水龙带、枪头配备齐全,严禁随意动用、破坏消火栓。
4.7.3.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消防器材架,器材齐全,数量足够,严禁挪用、破坏、圈占、围挡消防器材。
4.7.4. 临时库房、木工房和办公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禁随意挪用、破坏,不准配备失效的消防器材。
4.7.5. 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修、更换,购置满一年的灭火器必须进行维修,要有消防器材使用、维修登记表。
4.7.6. 购置、维修消防设施、器材厂家必须是天津市消防局指定的;严格按照消防设施平面图配备、摆放消防器材。 4.7.7. 消防安全管理
4.7.7.1 在工地的任何施工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禁止任何人在施工现场内吸烟。
4.7.7.2 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手续,需要动用明火的单位当天可提出申请,写明动火地点、用火方式、动火人、防火措施,经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确认能够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填发动火证,凡是现场无法保证安全用火或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杜绝动用明火。
4.7.7.3 电、气焊工,油漆工,电工,木工上岗作业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其它工种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在保证不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方可作业,特殊应急工程由项目经理或工程经理签字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7.7.4 消防泵房应用阻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专物专用,冬季施工对消防设备采用防冻保暖措施;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禁止使用可燃材料。
4.7.7.5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禁止进入建筑施工结构内,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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