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介入服务的重点项目工作要加强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对尚没有公证员参与服务的重点项目,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和联系,落实专人及时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要组织资深公证员认真做好政府和政府部门公证法律顾问工作,在重点项目研究、决策过程中,积极向政府提出公证法律建议,当好法律参谋。公证处和公证员要深入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调查了解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情况,开展“公证法律体检”,避免和化解法律风险,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要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结对服务、举办公证法律服务推介会、发放公证法律服务联系卡等活动,不断丰富公证法律服务与企业对接的形式与途径,助推企业增强发展优势,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
(三)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各公证处和公证员要积极完善涉农公证服务网络,扩大公证信息员队伍,引导他们积极配合公证机构开展公证宣传活动,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并收集、登记和整理农村各类承包、土地征用、劳动力转移、农民工返乡创业、劳动争议、工资拖欠纠纷等方面的公证需求信息,方便农民办理公证事项,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要继续推行五名公证员以上(含五名)的公证处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市局将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该制度落到实处,并逐步在全市各公证处推广该制度,切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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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充分发挥公证执业的“中立性”优势,各公证处要积极介入大调解工作机制,落实与当地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矛盾调解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强化公证工作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要组织广大公证员加大对困难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以及年老、体弱、重病、残疾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等弱势群体公证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力度,自觉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发扬公证亲民、近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优化改善公证服务环境。各公证处和公证员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从办公场所、服务设施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执行公证行业服务承诺、执业信息公开、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节假日预约服务等便民制度,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对特殊需求、急需出证当事人,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深入开展“公证入户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公证处自身工作,增强与群众的感情,赢得群众的理解;要通过建立网上民意调查,开通民意沟通电子邮箱或微博,针对群众面对的热点问题,通过宣讲公证法律案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矛盾的发生;要严格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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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和质量标准,确定专人负责特定公证业务的审核把关,对易发生问题的工作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有条件地方可以优先探索建立办证电子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保障体系;全市各公证处要根据公证处业务操作和公证管理的要求,配合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做好硬件建设和人员培训方面准备。
主题词:司法一公证分主题实践一通知
抄送:省厅办公室、省厅公管处,各县(市)公证处,泉州
市泉港公证处,市局处科(部、室),局领导。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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