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怀孕”事件(1)
作者:魏浩征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5月20日多云
接二连三的劳动合同终止、续签,搞得我十分疲惫。
怎么就没有顺顺利利,一次搞定的呢?真是不知道现在的员工都中了什么招了,一个劲地想给公司找茬。
Joe她们部门的一名女员工小李劳动合同也快到期了,因为表现一般我们给她发去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通知书》。上周收到了这个女孩签收的回执,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次应该能够平稳交接了。
没想到上午接到Joe的电话。
“雷,出岔子了。小李今天跟我说她怀孕了。” “啊?不会吧,她给了怀孕证明没有?” “还没。”
“那让她提供证据,否则就当没这回事。”
想起之前哥们儿L他们公司的一女员工,劳动合同都已经终止了,双方也已经办好了交接手续。结果一个月后,女员工说发现自己一个月前怀孕了,公司违法,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当然不肯,都已经终止了才发现的怀孕当然不能算。结果那员工把公司给仲裁了,公司居然败诉。仲裁员认为女员工怀孕的时间是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所以劳动合同到期时,她已经处于“三期”了,因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而不能终止。 2008年5月23日晴
奇怪,就有关小李怀孕的事,Joe去核实,怎么没个反馈。 途经他们部门的时候,我顺道去关心了一下。 “Joe,我不请自来了。小李的事怎么说?”
“你看我一忙差点忘了,我问过她。她说前段时间胃不好,吃了好些药。所以验不出来,要等一个月后再去查。你说我能等她吗?”
“当然不能等,要是等到一个月之后劳动合同到期了,又检查出来发现没有怀孕怎么办?到时候就是事实劳动关系了,处理起来可就麻烦多了。我怀疑她这是想故意拖延时间。” “我看也是,她一方面不愿意提供怀孕的证明,一方面还在跟我谈条件,说什么要是公司多给她几个月的工资她就愿意终止劳动合同。”Joe不悦地说,“另外,还有个情况,听其他人说,她还没领结婚证呢!”
“那么,在她提交怀孕证明之前,我们就按照一般员工给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她什么时候提交了证据,我们什么时候给她恢复劳动关系。未婚先孕的事情,我跟我们的顾问确认一下,再操作。”
“假怀孕”事件(2)
作者:魏浩征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将大概情况向专家说明后,专家答复“怀孕作为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情形之一,公司完全可以要求其提供公司认可的证据,以证明其怀孕。只要员工一天没提交怀孕的证明,那我们
就视为没有特殊情况,给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 “那员工要是告我们违法终止怎么办?”我担心地问道。
“不是我们违法终止,我们的操作都是合法的,因为员工没有提交怀孕证明,所以我们按照正常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即使之后员工真的怀孕,我们也可以主张因员工不提供相关证明,没有尽到通知义务,而不是我们不守法。因为在我们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时,她没有提交任何可以证明其怀孕的证据。将来如果相关证据能证明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时候她已经怀孕了的话,到时候我们再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
“同时,对于结婚与否倒是没关系。不管合法生育还是非法生育,法律还是保护?三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的。未婚先孕,只是导致她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而已,产假还是有的。如果处于?三期?,劳动合同还是不能终止的。”
“我们要发个通知让她提供证据,来表明我们已经通知过了吗?”
“可以。我们发个通知,告诉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如果她处于特殊情况的,像医疗期、?三期?什么的,让她拿出证据来,否则就自然终止。” 2008年6月10日晴
直到劳动合同终止,小李都没有再提出什么异议。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了呢,没曾想,Joe拿来一个快递。说是小李来提交怀孕证明了。 难道劳动关系要恢复了?
拆开快递一看,我和Joe不禁对视而笑。
里面是一个就诊消费记录,王某,男,年龄55,估计是他老爸。这医院管得也太松了,女孩子拿着男人的医保卡也给做妇科检查。 我马上给小李打了电话。
“首先,根据消费记录显示,做妇科检查的人是个男的,无法证明是你本人。”说到这里,旁边的听众已经笑翻了。
“他是我爸,我拿他的医保卡做检查的。”
“再说了,你这个只是就诊的消费记录。只能证明?有人?去做了检查,这人有没有怀孕呢,从消费记录上实在是看不出来。
“这样吧,你要是怀孕了,就让我们公司人员陪同你一起去做个检查。否则我们都无法确认。你考虑一下,给我回个电话吧。” 当然,自此没有再接到小李的电话。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于特殊情形、需要特别保护的员工一般会有一个强大的倾斜保护,体现在劳动合同终止环节,如果出现这些特殊情形,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否则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女员工处于“三期”、员工处于医疗期的,等等,劳动合同不能终止。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不经公司批准,员工也能辞职?(1)
作者:魏浩征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4月26日多云
今天,部门来了个极其谦卑而又小心翼翼的实习生。她的到来,让我想起了初出茅庐的自己。
还能清晰地记起实习的那段日子。
大四,踌躇满志的年纪。本以为学了四年的人力资源,对薪酬管理、劳动关系、培训、绩效考核、招聘配置、人力资源规划等都耳熟能详了,心想一定能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有所作为。
当时的我,满怀信心地向很多知名企业的人事管理岗位投递了简历,并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被这家初具规模的合资企业录取。
那时候,走在路上都觉得自己的职业生涯从此开始发光。 第一天,报到。
“这是我们的陈经理”,前台将我带到这个埋头翻阅文件的男子面前,此人轻轻地点了一下头,“你先坐一下,可以看看手边的杂志,我马上就好。”这位陈经理头也没抬,手指了一下旁边的大沙发,又一头扎进了文件之中。
我百无聊赖地坐着,随手翻了一本茶几上的《员工关系》。许久,办公室里只有翻阅资料的声音以及噼里啪啦打字的声音。以前听学长说做人事都忙得要死,今天终于领教到了。 约十分钟的样子,这位陈经理抬起头。 “雷小凡?” “是。”
“你好,我是这里的人力资源部经理,我姓陈,你可以叫我大陈或者Peter。在你实习期间,会由我的另一位同事Tommy带你。” Tommy就这么成了我的师父。
“我们公司不大,现在大家对人力资源特别是员工关系这一块儿还不是很注重,甚至只有遇到问题了才想到我们,但我们自己要意识到我们是公司的后勤支持部门,要站在公司的角度维护员工的利益……
“这个岗位要熟悉一下相关的法律,像劳动法规、工资支付的规定,等等。你现在先熟悉一下,不要急,平时多看看,自然就能熟练掌握了。”
不经公司批准,员工也能辞职?(2)
作者:魏浩征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随后,紧张的实习工作开始了。
转眼间,实习也已经一个月了。那段时间我一直在Tommy身边看着他娴熟地处理各种复杂的事件。似乎所有棘手的case到了他手中都能迎刃而解。 一天,销售部的蒋经理风风火火地将师父叫过去。
蒋经理,英文名Kevin,是销售部的头,天天挺着个啤酒肚,平时笑眯眯,批评起人来却从不留情,人称“蒋大佛”。他们销售部业绩一直不错,因此他也是老板面前的红人,被我们
的大老板视为公司四大将之一。
一定是出了什么大事,我尾随师父来到了“蒋大佛”办公室。 蒋很客气地将我们引到他的办公室。 “具体什么情况?”
“Dylan是我们部门的销售主管,2002年来到公司。当时只是一个小职员。但是他工作很勤奋又很有上进心,很快成为部门的业绩冠军。所以一年不到我就提拔他做了主管。我一心培养他做管理,送他去上管理课程。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对于Dylan我一直严格要求。也许是过于苛刻了,前段时间他竟然跟我说要辞职,一开始我以为他开玩笑呢,跟他谈心,说好好干公司肯定会重用他。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他没再提起,我也没有多想。” “他提出口头离职后有什么和往常不同的举动吗?”
“现在想想还真有点不对劲。”“蒋大佛”一脸沉思状,可见回忆得有些辛苦。
“最近时常心不在焉、接电话总是神神秘秘的。有次开会直接走神了,被我狠狠地说了一顿。
“之后没几天,他就起草了一份书面的辞职报告给我,说要离职。
“他执意要走。当时我就火了,公司辛辛苦苦把他培养出来,他说辞职就辞职,太不把公司放在眼里了。当时他没说什么,之后我跟了笔单子去外地出差近一个月。没想到,两周前他竟然跟我说什么三十天到了,第二天就没来公司上班。这不,我刚收到他快递过来的《律师函》。”
“蒋大佛”愤愤地说着,递过来一张《律师函》。
不经公司批准,员工也能辞职?(3)
作者:魏浩征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律师函
受委托人×××之托,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
委托人于2008年3月18日书面向贵公司提出离职,并于2008年4月18日正式离职。现在已是2008年4月28日,贵公司至今仍未出具任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办理退工手续,致使我委托人无法重新就业,望贵公司见此函后速办理退工手续,否则我方将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律师事务所
“自己旷工不来上班,还发《律师函》过来。再有,作为他的顶头上司,他辞职当然要经过我同意。”
“老蒋啊,《律师函》里面说的没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可以提出辞职,提出后,不管公司批准还是不批准,员工都有权利离职的。只要书面提出后三十天就可以了,就是说到了第三十一天,提出辞职的员工就可以离开公司,不管公司对他的辞职行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他一开始口头提出离职,法律讲究?口说无凭?,因为辞职报告以书面的为准。但是当员工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时,我们就要关注了。因为只要辞职书交上来,公司这里就没有决定权了,除非辞职报告上面写的是?请公司批准?等相关内容,否则三十天后就可以离职。这
时公司是十分被动的。
“所以说,他的《律师函》中说得一点也没错,他提出辞职已超过三十天,做完交接后自然就可以离职了。这个时候作为公司,应该及时出具退工单,并办理相关的退工手续。若公司没有出具退工单、办理退工手续的话,员工是有权要求我们依法办理的。如果造成他的损失,我们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老蒋,处理离职员工要及时跟我们沟通啊!”
老蒋有些不以为然,但是又不得不服,只得强把怒火压下。 回来的路上。
Tommy告诉我,“我们的一切操作都是以法律为底线,在合法的维度里做文章。遇到一个case,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去找出它的核心部分。然后根据经验进行处理,千万别被它的阵势给震慑住,慌了手脚。
“我们平时处理的主要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很多时候就因为其他部门经理的一句话,我们就要忙活半天。所以我们要跟各部门之间保持信息畅通。否则,还没等到我们接手就大势已定,我们也就无能为力了。像今天的事情,如果再晚几天,如果Dylan因为我们公司没及时为他办理退工手续而导致新的公司无法录用他,由于我们的原因给他造成损失,到时反而变成我们的不是了。
不经公司批准,员工也能辞职?(4)
作者:魏浩征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我们现在抓紧给他办还来得及,但是退工单已经晚了,退工单应该是在劳动合同解除的当天出具的。”
“师父,员工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就能离职?”
“这个要看情况,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比如处于试用期中,员工只要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又比如公司和员工之间约定了服务期、脱密期,等等,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你可以自己去查一下,然后比较一下各种情况的不同。”
“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就离职的,那我们怎么办?”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的这种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对于那种上午提出离职,下午就走人的员工,又没有证据举证损失的时候,我们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处理了。我们可以把他的退工手续拖到最后一天办。即在员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三十天后,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再在之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退工手续。因为我们一天不出具退工单,其他单位就不敢用他。这其实也从某种程度上维护了我们的利益。”
看到师父一下子把我眼前的复杂化为简单,崇拜之情油然而生。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书面向公司提出;合同期内的员工辞职,应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如果存在着法定过错时,员工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对于涉密岗位的员工,和公司有约定脱密期的,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
●劳动者可以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自由辞职,不受企业的干涉,企业也没有任何批准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