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157·
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2m。双面操作,无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2m,有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5m。 11.3.4 厨房烟囱应单独设置,烟道与排气道不得共用一个管道系统,烟囱材料应符合相应的耐火极限及出屋面的规定。
11.3.5 厨房设计必须注意对废水、废气、废物、噪声的处理,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11.3.6 厨房的通风排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加工间均应处理好通风排气,并应防止厨房油烟气味污染餐厅;
2 热加工间应采用机械排风,也可设置出屋面的排风竖井或设有遮风板的天窗等有效自然通风设施;
3 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器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4 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除应加设机械排风外,尚宜分隔成小间,防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处理。
11.3.7 各加工间室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应采用耐磨、不渗水、耐腐蚀、防滑且易清洗的材料。应处理好地面排水,排水坡度为0.5~1 %;
2 墙面、隔断及工作台、水池等设施均应采用无毒、光滑易洁的材料。界面各阴角部位宜做成弧形,方便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