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师范学院学生会科技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廊坊师范学院学生会科技部,是学校学生会科技部领导下的学院性学生科技文化学术团体。本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党的政策和教育方针以及学院的育人目标,以“活跃学生学术气氛,增强科技参与意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经济学术科技人才”为指导思想,本着“学以致用、经世济民”的原则,结合学院的特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融学术性、知识性、实践性、创新性于一体的第二课堂活动;同时自身也开展多种科技创新活动,带动学院的学生科研气氛,为同学的健康成才创造条件,为树立良好的学风和院风、促进学院及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学院及学校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做贡献。
第一条 本部的基本任务是:
1.积极引导全院同学巩固专业思想,深化专业知识,活跃学院学术气氛;
2.培养会员及广大同学的科研设计能力、创造能力,推荐有专长的干事及同学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努力创造条件,为我院同学开展各种科技文化活动提供便利;
3.加强同校园内外、学校各学院及学院内各专业之间的横向联系,使每个干事既能掌握应有的专业知识,又能获得广博的百科知识,达到全面成才。 第二条 本部的工作理念是:“做人、做事、做学问”。
第三条本部积极支持学校、学院其他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一切有利于同学健康成才的活动,愿意本着完全平等、互相支持、互不影响工作的原则处理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
第二章 干 事
第四条凡具有本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承认本部章程,通过申请、自愿报名或年级辅导员、任课老师推荐等方法,结合考核,择优录取,成为本会干事。 第五条 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1)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
2)对本部工作有评议、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优先查阅有关书籍资料的权利;
4)优先参加本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5)有遵守本部章程,积极支持本部工作,维护本部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6)有认真完成本部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为本部工作献计献策的义务; 7)有汇报交流各自的学习工作收获、心得体会的义务。
第六条 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剥夺干事的上述权利;任何干事都必须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 第七条本部各级干部、干事由院学生会任命和干事大会或干事代表大会选举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本部干事在其所属小组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八条每学期末由部长对所有干事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由主席团反馈到干事所在专业。对工作成绩优异、符合相关条件者,推荐参加学校及学院有关先进的评选;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通告本人所在专业。干事所得荣誉称号和奖励情况由联络组登记存档。 第九条干事考核办法:在部长统一安排下,由各小组负责人召集该组全体会员按照先自我介绍、自我评议,后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各小组负责人及部长的考核由院团委按照上述程序
进行。
第十条 凡干事违反本会章程的,经部长讨论,三分之二通过即可取消其会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本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其中由部长、副部长等主持日常事务的处理。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部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主持工作时,应指定一名副部长代理。 第十二条 部长职权为:
1.解释本会章程并监督其执行;
2.接受干事提出的重大提案的讨论并作出决策,决定科技部机构的设置与撤并; 3.代表本部聘请名誉部长,学术顾问和指导老师,授予荣誉称号等; 4.修改本部章程,制定本会各项工作条例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5.通过本会各部门干部任免的提案,代表本会向主管部门汇报请求裁定; 6.领导和监督各部门实施活动计划; 7.决定其它未尽事宜。
8.研究、处理、决定科技部工作中的重要事务;
9.根据部长提议,任免科技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并交部长讨论通过实行; 10.召开理事会会议及部门负责人述职会议; 11.决定召开干事大会或干事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提案的通过需部长有三分之二以上赞成。
第十四条 全校性的大规模活动由干事和校科技部或其他校学生组织讨论成立的临时工作委员会或临时工作小组负责。
第四章 基层组织及各部门职能
第十五条 各部门主要职能分别为: 一、联络组
1.参与处理本会日常工作,负责学期初科技部工作计划和学期末分科协工作总结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负责做好科技部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2.负责各种文书的草拟和收发,负责部内违纪事件的处理;协调和协助各部门工作;
3.在部长的领导下主持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科技部总体财务预算,审批部门活动经费预算,监督经费收支使用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向理事会汇报,负责与院团委进行结算和汇报;采购公共用品和办公物品;负责科技部财产、财物的登记、保管和检查工作; 4.负责工作会议、考勤、记录、协助部长安排活动日程;编制工作日历。
5.对外代表科技部形象,负责同校科技部、其他学院科技部、院内各学生部门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工作,为科技部工作顺利开展铺路搭桥。
4.策划具有时代感、创新性、参与性强的各类活动;
5.负责收集科技部部内外人员对本会建议、批评,并向部长提出书面报告。 6.收集学生论文,举办论文写作讲座; 二、宣传组
1.根据学生学术气氛和专业学习情况制定工作计划;介绍学院各专业的研究进展情况,
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
2.定期组织经济学、金融学等相关领域的学术讲座、专题报告会、讨论会等活动,使之系列化、规范化、规模化。
3.定期举办各类实践活动、学术竞赛、学术培训班等,鼓励在校同学积极参与。 4.开辟更多的接触经济、接触实践的渠道,力求层次多、形式新、效果好。
5.协助院学生会等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每年的学术科技活动的宣传、组织、管理工作;
6.收集学院内科技开发课题,积极带动同学们组建学术调研团队,配合学院学术研究工作,积极开辟适合学生特点的科研项目,引导同学做以经济为主的学术创新研究,创业计划等,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
7.协助校科技部等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每年一届的校园创业计划大赛和课外科技学术作品大赛,并组织相关的培训;
8.配合科技部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9.负责与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公司等媒体联系,设计和宣传科技部分科协整体形象和分科协所举办的各类活动; 10.负责海报、喷绘、展板的宣传。
11.负责对本部所办活动的新闻稿写作及发送。 三、后勤组
1.制作并定期更新维护经济学院科技部学术论坛; 2.多媒体课件制作;
3.发现和培养热心学生工作的同学,为本部准备充足的后备干部力量;为年度招新工作提供考试题目、考务安排等方案,公平、公开、公正地为本会吸收新干事。协调本部的干部调动,为部长进行人事任免提供参考信息和方案;
3.针对本部工作需要,安排培训的日程、提供培训材料等。对本部干部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为新任干部提供岗位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4.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的成长,为本会干部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管理本部人事档案;指导其他部门的人力资源工作的开展。
第十六条 各组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转机制并经常性的将活动情况向部长作汇报。 第十七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为学院拨款,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捐赠等。经费主要用于举办各项活动,对优秀干事进行奖励等。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有关例会、考核、激励、培训等制度另作规定。
第十九条 本《章程》廊坊师范学院学生会科技部第一届部长讨论通过,解释权在科技部部长。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xx年x月x日起实行。
学生会科技部章程
总 纲
科技部是新兴的一个部门,它体现出了廊坊师院的特色,科技部负责全系各项活动的开展,为同学们营造创业学术氛围,开阔大家的视野,培养同学们的创业意识,并以激发同学们的创业兴趣为目的,组织“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和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开阔同学们的视野,培养同学们的创业意识,使我们的大学生活更加充实与丰富。组织全院学生学习知识,走进信息时代。
第一章 宗 旨
科技部扎根于学院,服务于学生,为广大师生构建良好的沟通桥梁,在学生中营造一种充满个性和创新意
识的氛围,充分发挥科技部的职能。我们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时刻准备好去迎接明天的挑战,创
出更好成绩。
第二章 部门守则
1.部门成员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校纪校规注重部门形象,不做有损于学院、学生会名誉
的事,积极维护学院形象。
2.各成员对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有全面清楚的认识,工作认真踏实负责,真正使科技部各成员充分发
挥其作用。
3.积极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本着“服务师生”的原则锐意进取,在部门中树立良好的典范;
4.部门成员必须端正学习的态度,努力学习并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因工作而影响学习。
5.部门成员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积极地为部门做贡献。
第三章 部门职责
1.立足本职工作。组织同学参加\挑战杯\等校级、省级、国家级比赛。制定活动计
划和实施方案,把
握学术方向和研究重点,开展学术交流,推广基础科学在校传播,增强全体同学动手能力和科学意识。协助学
校建设工作的开展,支持领域专家咨询组的工作。
2.筹办各类型有关创业创新的活动,负责承办各种学生竞赛。如举办以创业为主题的讲座,开阔学生们
的视野,了解创业前沿动态;开展学科知识竞赛及创业研讨活动,并对学生在竞赛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
建议。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动力之源。它能够使我们不满足于现状,并要求我们不
断地进取,不断地创造新的高度,取得新的成绩。同样,我们科技部工作也不能只是局限于现状、裹足不前。
我们也需要去寻找新的思路、新的方法。
3.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做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及时将“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和课外学术
作品竞赛以及其他活动的活动信息发布给各二级单位,以便同学们了解活动动态积极为参加活动做好准备。
4.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对其它部门在技术方面的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认真完成主席团
规定应由科技部承担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部门职权
科技部设部长、副部长、干事、试用干事其数目视具体情况而定。听从学院学生会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科技部每周安排一次部门例会,必要时可在此基础上加开。
部长权责:
1、制定本部学期、学年工作计划,总结本部学期、学年工作。
2. 统筹安排各项活动,调派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