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招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9/19 浏览次数:6714
华南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
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7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6个,有
工程硕士(24个专业领域)、法律硕士(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个类别)、建筑
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
会计硕士、金融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
教育硕士共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2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
3500人。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12年将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共两个类别。
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是指按传统的如哲学、经济学、法学、
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设立的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
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及师资等。我校2012
年将在工学、理学等涉及9个学科门类共计129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型学
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应用型
学位类型,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
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
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
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
师、会计师等。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校2012年将开设工程硕士(23个专业领域)、
法律硕士(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个领域)、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
理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
术硕士等11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35个专业领域的学历教育,毕业后将获得国
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均可分为全日制硕
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3位数字是“5”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
硕士生招生专业,其它为学术型硕士生招生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
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
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类别在
校生)。这类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
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类别硕士生);
(4)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
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者。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1) 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需工作不低于2年(从毕业到2012年9月1
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
求);
(2)已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
(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