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于作案地点的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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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作用首先在于有助于侦查人员确认发现案件的地点是否为该案的第一现场;其次有助于研究作案地点与构成犯罪其他诸因素的关系,如可以分析作案人对作案地点和侵犯目标的各方面情况的了解、掌握程度,以进一步推断他与事主或被害人有何联系,为刻画作案人,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提供资料。分析、判断作案地点与构成犯罪的其他诸因素的关系的依据在于:作案目标是否明确、集中,作案手段是否简捷、高效,以及事主、被害人、知情人关于作案人、作案地点的陈述等。(3)对于作案工具和手段的分析、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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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作用在于:有助于侦查人员发现和获取犯罪物证,为揭露、证实犯罪提供依据。同时,有助于侦查人员从犯罪工具和手段所反映出的作案人的职业特点、业余爱好、行为习惯和技术专长入手,寻找、发现嫌疑对象。主要判断依据是:现场上所遗留的破坏工具痕迹及其他有关痕迹、物证的特征,事主、被害人及证人对作案人作案工具和手段的陈述。?
(4)对作案人作案活动过程的分析、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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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作用在于:有助于侦查人员明了作案人进入现场的部位和方法、作案活动的全部内容及其先后顺序和作案人所实施的旨在逃避侦查和打击的伪装、掩饰活动,以及作案人逃离的部位、方法和方向,以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甄别犯罪嫌疑对象供述的真伪。其主要依据是:作案人来去现场的路线、进出口及现场中心部位的痕迹及其他物证的特征和种种现场现象。?
3.对于作案人人数、人身形象及其他个人特点的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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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判断作案人数的依据是现场上所遗留的作案人的手印、足迹的种类、数目,赃物的数量以及作案工具的种类、数目,被害人尸体上的伤痕和现场上遗留的凶器的种类、数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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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判断作案人的人身形象的依据是知情人的陈述和能够反映作案人人身形象的手印、足迹等痕迹及其他物证;分析、判断作案人的其他个人特点的依据是作案人的作案手段、遗留在现场上的能够反映作案人其他个人特点的犯罪痕迹及其他物证、书证和周围群众的反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