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信号,实行定时爆破,爆破前后10分钟对距爆破体200米范围实行封锁和交通管制。在路口树立警示牌。,设专人进行警戒,加强对来往行人的指挥。
6. 施工管理
6.1 组织机构设置
承担各施工点施工任务的架子队有丰富的施工经验、熟练的施工技术,上场前,由本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对所有参建职工进行高铁施工知识培训。
图6.1 施工组织机构图
6.2 工作制度与劳动力配备
根据本工程施工的具体特点,确定采用三班作业,8小时工作制。路堑明挖段为非正规循环作业,隧道施工采取正规循环作业。
劳动力配备原则:
⑴为满足工程的施工进度,根据三班八小时工作制,对每个施工区段内的作业人员进行劳动力的配备。
⑵根据各工程段内的地质条件所采取不同的施工方法和使用不同种类和数量的机具设备和人员配置来确定。
⑶各施工队在人员安排上,要做到:重要工种(如钻眼工、爆破工等)要专职,辅助工种要一人多岗,关键岗位要定人定岗。
⑷主要工种(如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测量员、机修工、风筒工)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可以在相邻或相近的两个施工队共同配置,交叉使用。
⑸各施工队的每个施工场地配置一名队长和两名副队长,负责该施工场地作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督,协调安排生产;各施工队的每个班组应分别配备一名班长和一名副班长。 6.3 安全技术培训
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及环保培训。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熟悉并理解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本工程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管理要求,编写好各种施工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
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各级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在其相应的岗位上岗。在施工前对各级作业人员还须做好技术、安全交底。 6.4 质量保证措施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目标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该工程将严格遵守国务院279号令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为实现本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目标,项目部要求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质量、进度、成本三者的关系,当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质量,做到好中求多、求快、求省,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
本工程除了从组织管理和技术方面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⑴凡是参加本工程建设生产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施工操作规程、
施工工艺方法和施工质量标准的岗前学习和培训。
⑵针对本工程特点和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工资管理办法,切实做到质量与经济密切挂钩。 6.5 火工材料管理
主要针对本工程的爆破材料、机具零部件的标识及装卸、贮存和运输维护作出规定,对已施工物项要进行必要的保护。对爆破材料的保管和领用,安全部应按当地公安局规定制订相应的程序进行管理。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所用的各种材料当中,爆破材料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材料,其管理工作不同于其它的工程材料。在此特别提出关于爆破器材的管理,以引起重视。
⑴工程爆破手续审批完成后,由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证,凭证向当地民爆专卖公司购买,由其送至工地临时炸药库内存放。
⑵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必须逐箱(袋)进行外观检验(包装有无损伤,封缄是否完整、有无浸湿、浸油痕迹等),并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对超过储存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严格检验,以确定是否能用。
⑶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小心运送至爆破工作面。爆破物品进入工作面后,要安排人员负责警戒,防止其它无关人员进入。
⑷爆破物品临时存放设施管理员须持证上岗。
⑸建立严格的炸药雷管出入临时存放设施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雷管炸药必须当次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务符合。
⑹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私拿私藏私用炸药雷管。
⑺发现炸药雷管丢失或被盗,必须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临时炸药库内。
⑼临时炸药库内严禁堆放其他杂物及要经常保持内外整洁。
其它未及事项依《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和《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7. 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7.1 安全管理与培训 7.1.1安全管理目标与方针
⑴安全管理目标
①死亡、重伤事故频率为0
②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2%
③杜绝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的火灾事故和造成1人重伤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生 ④杜绝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直接损失一次超过10万元)
⑤流行性传染病和职业病发生率为0,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⑥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物品丢失、被盗事件发生率为0 ⑦设备、人员误入或强行进入爆破警戒区域的次数为0 ⑧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 ⑵安全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员工安全生产理念:安全守法,客户至上,优质环保,精益求精。 7.1.2安全监督组织机构
本工程施工期间由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其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成员:各工区负责人、各施工队队长
各工区项目部接受公司质安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当地安监部门、业主安全部门的监督。下设专职安全员和若干兼职安全员(每个队至少一名)。 7.1.3安全控制体系
为达到安全生产目标,各工区应针对本工程编制出相应的安全控制体系,就体系所涉及到的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贯彻和落实。
安全控制体系从组织分工、人员配置、制度建设、技术培训、监督检查、个体防护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和规划。从源头、人的因素上首先进行控制,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捷径。 7.1.4安全教育培训
⑴各工区培训工作由综合部统一组织实施,并进行相关的实施记录。 ⑵各工区全体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和环保教育培训。
⑶对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工、电工等,必须经过国家、地方或行业专业的培训,取得具有授权资格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⑷安质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档案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根据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安排培训、和换证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有效的证件上岗。
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各工区必须进行二级安
全、环保培训。
⑹对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等,还应进行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中的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控制方法等培训和风险预测和对策的培训。
⑺安质部按照培训的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对培训的效果做出评价。 ⑻指挥部主要人员变动及时通知业主并得到业主的同意后才能变动。 7.2 安全生产责任及检查制度 7.2.1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指挥长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①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考核指标和安全严惩办法。
②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待验收制度。
③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组织予以排除。
④批准并落实安全管理方案。
⑤服从业主单位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⑥保证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的投入;
⑦发生事故,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⑵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负责人对工程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①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办法和实施措施,并指导实施。
③编制审查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难题。 ④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初步的技术鉴定意见和现场改进措施。 ⑤指导安全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⑥负责经理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⑶ 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①组织编制安全管理方案。
②组织识别本工程的危险因素,识别重大危险源,编制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