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液所需时间综合确定。
第八十九条 使用普通型浮箍(浮鞋)时,下套管过程中应及时、足量灌满钻井液。使用自灌型浮箍(浮鞋)时应随时观察,发现自灌装置失效后应及时、足量灌满钻井液。对于管柱下部装有漂浮接箍的井,无异常情况中途不应循环钻井液。
第九十条 下套管过程中应尽量缩短静止时间。静止时间超过5min时应活动套管,活动距离不小于套管柱伸缩量的两倍。
第九十一条 下套管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和记录井口钻井液返出情况,记录灌钻井液后悬重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十二条 下套管至设计深度后应复查下井套管与未下井套管数量是否与送井套管总数相符。
第九十三条 下完套管灌满钻井液后方可开泵循环。应控制循环排量由小到大,确认泵压无异常变化和井下无漏失后再将排量逐渐提高到固井设计要求。
第二节 注水泥作业
第九十四条 注水泥作业按SY/T 5374执行。
第九十五条 注水泥前应以不小于钻进时的最大环空返速至少循环2周。应控制钻井液粘切,钻井液密度<1.30g/cm时,屈服值<5Pa,塑性粘度10~30 mPa.s;钻井液密度1.30~1.80g/cm时,屈服值<8Pa,塑性粘度22~30mPa.s;钻井液密度>1.80g/cm时,屈服值<15Pa,塑性粘度40~75m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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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条 应在注水泥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完成技术交底 (1)检查、核对钻井液性能和钻井泵排量。
(2)检查、核对前置液、配浆水、替浆液、水泥量和水泥浆试验数据。
(3)检查固井设备,包括计量仪表、记录装置、水泥车、压塞车、供水系统、供灰系统。
(4)检查钻井设备,包括仪器仪表及记录装置、循环系统、钻机提升及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照明系统和井控设备。
(5)检查固井施工应急技术预案、HSE预案。
(6)按不小于预计最高施工压力的1.2倍对注水泥管线试压。
第九十七条 注水泥应按设计连续施工。水泥浆密度应保持均匀,平均密度与设计密度误差不超过0.025g/cm。
第九十八条 应采用仪表计量和人工计量方式同时计量注替参数和数量并相互核对。
第九十九条 应采用固井压力、排量、密度实时采集系统连续监控施工过程,为固井过程质量评价创造条件。
第一百条 固井候凝
(1)表层及技术套管的候凝时间应保证水泥石抗压强度不低于3.5MPa。
(2)一般采用井口敞压方式候凝。当浮箍(浮鞋)失效时,应采用憋压方式候凝:控制套管内压力高于管外静压力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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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Pa,并有专人观察井口压力,按要求及时放压。
第一百零一条 施工资料整理按SY/T 5374附录要求执行。 第三节 固井过程质量评价
第一百零二条 根据固井施工记录按“固井过程质量评价表”要求评价固井过程质量。当得分大于14时固井过程质量可评估为合格。
固井过程质量评价表
参 数 钻井液屈服值 钻井液塑性粘度 钻井液滤失量 钻井液循环 水泥浆密度波动范围 前置液接触时间 水泥浆稠化时间 水泥浆滤失量 注替浆量 注替排量 套管扶正器加放 活动套管 固井作业中间间断时间 施工过程中复杂情况 碰压 试压 候凝方式 技 术 要 求 3若ρm<1.3g/cm,屈服值<5 Pa 若ρm=1.3~1.8g/cm3,屈服值<8 Pa 若ρm>1.8g/cm,屈服值<15 Pa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2循环周 ±0.025g/cm3 7~10 min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是 <3 min 无 是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总分数 3得 分 2 2 1 1 2 1 2 1 1 1 1 2(奖励*) 1 1 1 1 1 20 注:在注水泥过程中活动套管增加2分,未活动套管不扣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固井过程质量不合格: 水泥浆出套管鞋后施工间断时间超过30min、管内水泥塞高度超过设计要求或替空、套管未下至设计井深、漏封油气层、固井后环空冒油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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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固井质量评价
第一百零三条 表层套管下深应满足井控安全、封固浅水层、疏松地层、砾石层的要求,且其坐入稳固岩层应不小于10m。
第一百零四条 技术套管的材质、强度、螺纹类型、管串结构应满足封固复杂井段、固井工艺、井控安全以及下一步钻井中相应地层不同流体的要求。
第一百零五条 生产套管的材质、强度、螺纹类型、管串结构应满足固井、完井、井下作业及油气生产要求。
第一百零六条 盐水层、盐岩层、复合盐岩层、盐膏层、含腐蚀性流体的地层等特殊地层必须用水泥封固。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一百零七条 水泥浆的设计返深标准
(1)表层套管固井的设计水泥浆返深应返到地面。 (2)技术套管固井的设计水泥浆返深应至少返至中性(和)点以上300m,遇到油气层(或先期完成井)时设计水泥浆返深要求与生产套管相同。
(3)生产套管固井的设计水泥浆返深一般应进入上一层技术套管内或超过油气层顶界300m。
(4)对于高危地区的油气井,生产套管固井的设计水泥浆返深应返至上一层技术套管内,且形成的水泥环面应高出已经被技术套管封固的喷、漏、塌、卡、碎地层以及全角变化率超出设计要求的井段以上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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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于热采井和高压、高含酸性气体的油气井,各层套管固井的设计水泥浆返深均应返至地面。
第一百零八条 管内水泥塞长度和人工井底的标准 (1)生产套管阻流环距套管鞋的长度不少于10m。 (2)技术套管(或先期完成井)阻流环距套管鞋长度一般为20m。
(3)人工井底(管内水泥塞面)距油气层底界以下不少于15m。
第二节 水泥环评价
第一百零九条 水泥环胶结质量评价应参照SY/T 6592并依据本油田相关标准执行,以声幅测井(CBL)和变密度测井(VDL)综合解释评价固井质量。经声幅和变密度测井后仍不能明确鉴定质量以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可用扇区胶结测井或其它方法鉴定。
(1)胶结测井一般应在注水泥后24~48h进行。特殊工艺井(尾管固井、分级固井、低密度水泥固井等)和特殊条件固井(长封固段固井、高温井固井等)的胶结测井时间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2)胶结测井曲线必须测至最深油气层底界以下10m。 第一百一十条 水泥环胶结质量解释标准见下表。
常规水泥浆固井水泥环胶结质量CBL/VDL综合解释标准表
测 井 结 果 CBL 曲线 0≤声幅相对值≤15% 15%<声幅相对值≤30% 声幅相对值>30% VDL图 套管波消失,地层波清晰连续 套管波弱,地层波不连续 套管波明显 胶结质量 评价结论 优 中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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