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增长、建设卫星城、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改变部分土地使用功能等办法加以解决。
二是建设“副都”。主要是分担城市中心区过于庞杂的部分功能,在中心区和周围地区的分中心区之间起桥梁作用。总规模以80万――100万人口为宜,地点在北京近郊的顺义、昌平一线,或河北的涿州、廊坊等地。
三是实行“双都”或“陪都”制度。“双都”一般是指一个政治首都,一个经济首都。世界上有几个国家实行这种制度,如荷兰、南非等。具体实施方面,有人提出以北京为政治首都,上海为经济首都;有人提出可考虑在西安、武汉、成都、兰州等城市中选择一到两个作为“陪都”,以解决中国实际存在的东西和南北巨大的不平衡问题。
四是“迁都”。选择一个佳地建立新都,一来为北京“减压”,二来改变目前区域发展严重失衡的局面,树立21世纪中国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