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板输送机巡回检查和保养制度
1.每班巡回检查3次,检查内容包括:连接螺栓、轴承温度、防护装置、减速器、润滑、压柱固定情况,是否缺零部件,各运动部位震动和异响。
2.按照刮板输送机润滑周期表规定的时间给润滑部件注入合格的油量。
3.更换润滑油时,必须清理干净后再换油。 4.对检查出的问题和保养情况应做好记录。
5.不按照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和保养,对机修工、司机罚款100—300元。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要求机电干部巡岗,查岗,做好监督工作。
一、 机电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章守纪严格管理,以身作则,对“三违”者一律追究责任,按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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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机电干部要对本公司的全面工作做到了解和熟悉,并促进本公司的发展。
三、 机电干部应监查好各岗位的工作质量、效率以及各员工的工作态度。
四、 深入生产第一线,对各岗位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急时排除和处理。
五、 对各岗位出现材料过于浪费、挪用公物干私活等工作问题,有权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罚。
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1、根据设备的情况,制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润滑周期和润滑部位。
2、各设备使用维护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润滑和检修,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3、维护、检修、保养、润滑必须由各单位认真细致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并消除。
4、对查出的问题,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暂时无法解决,可继续使用,但必须定期定时解决。
5、需要更换润滑油的设备部位,必须更换前清理干净原来的润滑油和杂质。
6、更换损坏磨损的配件、油封、调整设备配件间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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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小型防爆电气(防爆按钮、防爆接线盒、防爆灯、防爆插销、防爆电铃、防爆煤电钻等)必须由小型防爆电气管理组统一管理、建账。
2.小型防爆电器入矿时由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能入库。
3.小型防爆电气的修理由机电队防爆修理工进行,修理要保证质量,修理后经具有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证的质量验收员验收合格,方能签发合格证。
4.小型防爆电气的领用由使用单位办理手续,并建账。 5.小型防爆电气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煤炭工业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规定执行,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使用单位应执行班维护、日检查、定期轮换升井检修的制度。
6.闲置的小型防爆电气使用单位应及时回收入库。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设备缺陷管理范围有:变电所一次回路设备、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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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值班人员应认真巡回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3.对于在检修试验工作中发现的缺陷,未处理的也应做好记录。
4.有关人员应及时研究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处理方案、制定防范措施。
备件材料管理制度
1.备件材料的领取必须由领取单位开具票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领取。
2.大型备件、材料领取,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 3.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单位所需,及时合理编制材料备件计划。
4.各单位备件材料消耗,应按计划定额进行奖罚,超额部分全罚,节约部分按50%奖励。
5.各队材料备件,不准乱堆乱放,应妥善保管,摆放整齐,以防损坏、丢失。
6.各种材料,无故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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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工巡回检查制度
1.检查制动闸,各部销轴连接装置及螺母等是否脱落或不灵敏现象。
2.检查轴瓦是否发热,各润滑部分油量、油质是否正常,各部轴瓦是否有漏油现象。
3.检查滚筒螺丝是否松动,螺缝是否开裂,减速机有无异响,各主要部位是否松动。
4.检查电流、电压、油压是否正常,警铃是否正常。 5.发现问题影响安全生产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尽快处理。
绞车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1.绞车运行过程中,经常检查闸瓦磨损情况。闸瓦间隙超过2mm及时调整。
2.经常检查安全保护装置、过卷开关、行程开关及后备保护装置的可靠性,以免发生故障。
3.定期检查油压、油量及卷筒的轴向润滑处的润滑情况。 4.减速机每月检查一次齿面接触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齿面有无点蚀、擦伤、胶合等,缺陷及密封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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