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节 质量目标
确保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争创天津市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第二节 质量保证体系
为优质完成本标段的施工任务,我们将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ISO9000系列标准和本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和质量监察部长为副组长,工程技术、安全监察、物资设备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队负责人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质量保证体系见图5-1《质量保证体系图》。
第三节 保证施工质量的组织措施
针对本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项目内容,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使用PDCA循环法,分析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情况,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听取业主、监理工程师与设计部门的意见,采取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以确保达到既定的质量目标。
建立纵成线、横成网的严密组织管理体系。
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专职工程师组成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施工班设兼职质检员。
安全质量监察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每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总结分析会。
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成品和设备时,各级质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
施工队每天进行施工中间检查及竣工质量检查并评出质量等级。
班组坚持“三检制”,自检合格后,专职质检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然后由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
加强试验室的建设,按有关规定做好计量、试验工作。 建立安全质量责任制,定岗定员,奖优罚劣。
第四节 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一、建立严格的检测制度
为把对质量具有重要影响的工作程序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一套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和专项质量检验、验收制度。按照“跟踪检测”、“复检”、“抽检”三个等级进行。
二、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根据投标书确定的施工组织规划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编报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计划。其内容包括详细的施工组织、现场布置、施工
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资源(劳动力、机械设备、原材料)供应计划、资金流量计划、质检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保证措施、健康保证体系及健康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与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等,施工组织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工程开工前,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纳收集,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不得复印。
通过试验段、试验工程,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分项工程施工实行现场标示牌管理,标示牌上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及负责人姓名等。
三、加强施工测量
项目经理部组建测量队,各施工队设测量班。组成强干的测量队伍,根据施工的特点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从中线、高程和几何尺寸上确保工程质量。
1、选派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的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两级测量队伍。项目经理部测量队主要负责控制测量、放线定位测量和对工程进行复核、检查及其他抽查性测量工作。施工队测量员由项目经理部测量队派人进行帮助和监督,负责检查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自检工作。
2、装配全站仪、精密水准仪等先进的测量仪器,以保证测量精度。
四、保证施工质量的人员保障措施
人是决定因素,高质量的工程需要高素质的人才群体。为了确保本标段工程优质、安全、高效、按期建成,我们从各工地抽调施工技术骨干(包括主要管理干部、专业工程师、高级技师、熟练工人等),抽调多年从事道路工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时配备一批近几年毕业的大学生,组成人才群体,担负本标段建设重任。
第五节 保证施工质量的管理措施
一、开展全面质量管理
抓好质量教育,加强全员质量意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从材料的采购供应、质量检查、工程验收到各个工序的施工生产过程,执行全过程质量管理,用良好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把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方法应用到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二、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
认真执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各级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监察人员、工程试验、物资供应人员直到施工人员的工程质量责任终生制,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实行一级包一级,一级保一级。从严格技术把关入手,抓好施工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做到“六不施工、三不交接”,“六不施工”是:不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和资料未经审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不施工,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不施工,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的工序不施工。“三不交接”是: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监理工程师或技术人员验收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三、健全质量检查机构、加强质量监督检查
在项目经理部设置质量监察部,有专职质检工程师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施工检测。同时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工班有专人兼职质检工作。施工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使工程质量在施工全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之中。
每完成一道工序,将自检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加强质量法规、质量意识及技术培训
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教育,加强质量方面知识的岗位培训,做到人人重视质量。
定期的组织职工进行有关质量法规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使创建优质工程真正成为每个建设者的自觉行动。
开展岗位培训,学习有关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成果的技术培训和推广。
五、开展标准化作业
工程严格按标准化作业,做到工序有标准,有检查,凡是检查都要有结论。
各项工程主要工序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进行操作,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运用到各项施工生产中去,切实保证标准化作业质量。
六、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从实际情况出发,成立提高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的QC小组,真正解决施工中的关键质量问题,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物能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七、严格技术标准、尊重监理工程师
按施工图和设计说明施工,遵守国家、天津市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的规定。遇有设计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核查解决。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签证制度,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指导。
第六节 保证施工质量的物资管理措施
一、供货商的供货监控
1、供货商的选择
先选定多家供货商,对供货商的能力、信誉进行详细的调查,查阅其被证实的能力和业绩的记录,调查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行业认可,从源头上确保工程物资源设备的质量。
根据调查资料,编制“供货商调查表”,对合格的单位暂定为初选供货商。 与初选供货商联络,请供货商提供需进行试验产品的样品,送试验室检测。 收集、整理供货商认定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对初选供货商进行评价,根据对供货商的调查和评价情况,认定合格供货商,并编制“合格供货商名录”,建立档案。
对审查合格的供货商采用竞争录用的办法,使选用的供货商无论在资源、管理、经验上都必须符合本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若业主有指定供货商,则首选业主指定供货商。 2 、签订合同
供货商必须与承包商签订供货合同,严格以合同条款来检查与制约供货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