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速值进行核对,确保风速满足施工要求且回风巷风速不得低于0.5m/s。
7、交接班制度。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工区区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8、实行停风报批制度。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分部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的,当班人员报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员检测,瓦斯浓度在规定限值以内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9、信息沟通制度。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4:
隧道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隧道瓦斯仪器、设备、设施由项目分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采购,并建档管理。
2、便携式瓦检仪器统一编号后由专职瓦检员使用,日常校核及保养由监控中心负责。
项目分部安质部、物设部分别建立瓦检仪器使用、检定台帐,瓦检仪的定期检定工作由分部物设部负责。
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及通风系统及其它改装设备的的各类瓦斯监测设备的定期检定由物设部负责。
3、不能正常工作的瓦检仪器不得随意拆卸和继续使用,要送签定部门校核维修,出现人为损坏,要由责任人赔偿。
4、洞内照明、动力线路、接头、插销、局部通风均要采用防爆型(专职电工每日检查一次),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5、凡是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器设备及机具传动部分,必须有加装的护罩或遮拦,使用的机具、设施要满足运转良好,制动有效,不产生静电、火花。
6、使用矿灯的人员不能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矿灯如有漏液、电线破损、灯销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玻璃和胶壳破裂等情况,严禁发出使用, 使用的矿灯必须编号发放。
7、使用仪器、矿灯、电瓶等充电室离洞口不小于50米,并有专人负责。 8、风机要由专人操作、检修保养,确保风机的正常连续运转。
9、凡用于施工的设备、防爆电器等安装就位后,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乱撞乱拆。
10、安全部门定期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仪器、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有落实的负责人和整改时间。
11、凡要求整改的仪器、设备、机械,相关落实部门无条件按期整改到位。 12、洞内严禁带电处理维修施工机具、电器设备,仪器、设备的维修签定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13、不能使用的防爆器材、设施要报物设部统一维修、校核处理,该列销的要由分
部安质部、工程部、物设部和项目分部领导共同确认。
14、在高瓦斯隧道内,电缆之间若采用接线盒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爆型的,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
附件5:
隧道紧急救援与抢险制度
1、项目分部工程部负责编制隧道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经项目分部总工审批后成立,同时应急预案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
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根据预案要求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由预案编制者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明确分工及职责。
3、由分部主管副经理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完善应急预案内容。 4、项目分部物资设备部门负责采购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负责保证应急物资设备的有效性,应急物资不得挪作他用,做到常备不懈。
5、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救援中心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中心汇报,应急救援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应急预案启动。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统一协调应急行动,按照预案程序要求,各司其职,组织现场抢救、人员疏散、撤离危险物品等。
6、应急抢险的结束。
应急行动终结后,由项目分部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内容。
物资设备部门及时补充损耗的应急物资设备。
附件6:
瓦斯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
1、隧道洞内施工中可能产生高温、明火的电气焊、防水板焊及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到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的等工序界定为特殊工序,实行严格管理。
其它特殊工序的界定由项目分部总工程师根据施工具体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确定。
2、特殊工序施工确定后,由项目分部工程部编制特殊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及操作细则,经项目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特殊工序施工前,首先由工班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计划,报工区区长审核后,由主管副经理审批后报分部项目经理,由分部项目经理下达操作指令,工区区长监督按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4、特殊工序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5、特种工序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不得实施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