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3)

2018-12-19 22:22

4 地表水水质评价及其变化:针对水质的结垢腐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解决方案提供技术依据;

5 地表水利用现状与规划,特别是上游热利用现状、规划与影响; 6 地表水取水和回水的适宜地点及路线或地表水换热器布置适宜区域及干管路线;

7 分析取用地表水时对水生态环境及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 8 航运情况、附近取排水构筑物情况。 4.4.3当利用污水时,勘察和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污水的水源性质、来源、排水位置、污水管网的布局、走向及其与工程之间的关系;

2 水温、水位、流速、流量等动态变化数据;

3污水冬夏季流量及温度分布、污水流量的平均值、峰值、谷值; 4 根据污水处理工艺特性,提出适宜的污水源地源热泵方案; 5 水资源利用现状及中长期规划;

6 适当的取水及利用方式,取水和回水的适宜地点和路线; 7 分析取用对污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4.4.4当利用的污水未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生活杂用水水质》等标准时,应对污水利用方案进行环保、卫生与防疫等内容的评估。

5工程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 使用直接利用地下水的地源热泵换热系统时,首先需当地环保、水利等主管部门审批。

5.1.2 地源热泵系统设计应包括换热系统、冷冻机房、空调水系统、系统监控和数据监测等内容。

5.1.3 地埋管换热系统、地下水换热系统及地表水换热系统应依据其专项勘察成果报告进行设计。

5.1.4对直接利用地下水、地表水的地源热泵系统,其进入热泵机组的水质应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中的规定。

5.2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

5.2.1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前,应明确待埋管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的种类、位置及深度,并预留未来地下管线所需的埋管空间及埋管区域进出重型设备的车道位置。

5.2.2 地埋管换热器应在工程勘察成果的基础上,综合现场可使用地表面积、岩土类型、热物性参数、建筑物基础与设施及钻孔费用等因素确定埋管方式。

5.2.3 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应进行全年动态负荷计算,最小计算周期宜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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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计算周期内,地源热泵系统总释热量宜与其总吸热量相平衡。 5.2.4地埋管换热系统全年总吸热量和总释热量相差不超过10%~15%的系统,地埋管换热器的大小应同时满足设计吸热量与释热量要求。当两者相差较大时,宜通过增设辅助热源、冷却塔或热回收机组等复合方式满足峰值负荷需求。

5.2.5冬季设计热负荷确定的地埋管换热系统吸热量,可按下式计算。

QO=QR(1-1/COP)+N1 –N3

式中,QO——地埋管换热系统吸热量(Kw);

QR——建筑设计热负荷,或由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承担的热负荷

(Kw);

COP ——水源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 N1------循环水输送过程失热量 (Kw); N3------水泵释放到循环水中热量 (Kw);

注:机组COP为地埋管设计工况出水温度下的实际数值。

EER ——水源热泵机组制冷能效比。

N2------循环水输送过程得热量 (Kw); N3------水泵释放到循环水中热量 (Kw);

注:机组EER为地埋管设计工况出水温度下的实际数值。

5.2.7地埋管换热器长度和埋管深度应通过计算确定。计算时应考虑负荷特征、现场实测岩土体及回填材料热物性参数,采用专用软件进行。竖直地埋管换热器设计计算可按照附录C的方法进行。

5.2.8现场岩土体热物性试验获取的单位延米吸热量与释热量可作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方案设计参考。

5.2.9当地埋管地热泵系统的应用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或实施了岩土热响应实验的项目,应利用岩土热响应试验结果进行地埋管换热器的设计。且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夏季运行期间:地埋管换热器出口最高温度宜低于33℃; 2 冬季运行期间:不添加防冻剂的地埋管换热器进口最低温度宜高于4℃;添加防冻剂的地埋管换热器进口最低温度宜高于-2℃。

5.2.10冬季工况确定的地埋管换热器(换热井)数量,可按下式计算,

N=1000(1+K)QO/q L

式中,N——地埋管换热器(换热井)数量(个);

QO——地埋管换热系统吸热量(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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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夏季设计冷负荷确定的地埋管换热系统释热量,可按下式计算。

QK = QL(1+1/EER)+N2+N3

式中,QK——地埋管换热系统释热量(Kw);

QL——建筑设计冷负荷,或由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承担的冷负荷

(Kw);

q——每延米换热器(井)的吸热量(W/m); L——换热器(井)的有效深度; K——安全裕量系数,取5-10%。

5.2.11夏季工况确定的地埋管换热器(换热井)数量,可按下式计算,

N=1000(1+K)QK/q L

式中,N——地埋管换热器(换热井)数量(个); QK——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释热量(Kw); q——每延米换热器(井)的释热量(W/m); L——每延米换热器(井)的有效深度;

K——安全裕量系数,取5-10%

5.2.12换热系统用地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F=A x B x N

式中, F——换热系统用地面积(m2);

A——相邻换热器(井)之间一个垂直方向的距离(m); B——相邻换热器(井)之间另一个垂直方向的距离(m);

N——地埋管换热器(换热井)数量(个)。

5.2.13 地埋管换热器设计计算时,环路集管不应包括在地埋管换热器长度内。

5.2.15 水平地埋管换热器可不设坡度,最上层埋管顶部应在冻土层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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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m,且距地面不宜小于0.8m。单层管埋设深度宜为1.2~2.0m,双层管宜为1.6~2.4m。

5.2.14 竖直地埋管换热器埋管深度宜大于20m,小于等于120m,钻孔孔径不宜小于0.11m,钻孔间距应满足换热需要,间距宜为4-6m。水平环路集管距地面不宜小于1.5m,且应在冻土层以下0.6m。

5.2.15地埋管换热器管内流体应保持紊流流态,单U形管内流速不宜小于0.6m/s,双U形管不宜小于0.4m/s。

5.2.16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时,应根据所选用的传热介质的水力特性进行水力计算,地埋管压力损失可按附录D计算。

5.2.17地埋管换热系统宜进行分区设计,保证地埋管运行的间歇性和地温的恢复。

5.2.18地埋管环路两端应分别与供、回水环路集管相连接,且宜采取同程式布置。每对供回水环路集管连接的地埋管环路数宜相等,供回水环路集管的间距不宜小于0.6m。各分区环路的接口处应设置检查井,水平环路集管的坡度不宜小于0.002。

5.2.19 竖直地埋管环路采取二级分、集水器连接时,二级分、集水器应有平衡和调节各地埋管环路流量的措施,二级分、集水器应在设检查井内。 5.2.20 设于检查井的管道、阀门、分集水器应有可靠的保温措施,检查井应设集水及排水装置。

5. 2.21 地埋管换热系统应设自动充液及泄漏报警系统。需要防冻的地区,应设防冻保护装置。

5.2.22地埋管换热器安装位置应远离水井及室外排水设施,以减少对外界环境的影响,且宜靠近机房或以机房为中心布置。

5.2.23地埋管换热系统应根据地质特征确定回填料配方,回填料的导热系数不宜低于钻孔外或沟槽外岩土体的导热系数。回填料对地表水、地下水水质不应造成污染;对地埋管管材不得产生变形等不良影响。 5.2.24地埋管换热系统宜采用变流量设计。

5.2.25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地埋管换热器的承压能力,若建筑物内系统压力超过地埋管换热器的承压能力时,应设中间换热器将地埋管换热器与建筑物内系统分开。

5.2.26 地埋管换热系统埋管穿越基础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5.2.27 地埋管换热系统宜设置反冲洗系统,冲洗流量宜为工作流量的2倍。

热量的要求。

5.3.4 地下水换热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当采用集中设置的水源热泵机组时,可根据地下水水质条件分别采用地下水直接换热系统或间接换热系统;采用分散小型单元机组时,应设中间换热器。

2 根据建筑物的特点、使用功能及不同地区地下水的温度参数,确定机组合理的运行工况,提高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的整体运行性能;

3 明确对取水方式、取水构筑物的结构、生产工艺、施工组织、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5.3.5水量及井数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井出水量设计,应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及抽、回水试验,提供抽、回水试验数据,最终确定单井出水量。

2 根据中央空调系统的使用工况、空调负荷峰值、最小值、平均值等的需求,分别设计总出水量和单井出水量以及确定取水井的数量;

3 地源热泵工程的取水量,应充分收集该区域水资源的动态变化的资料,同时考虑周边工程对工程区地下水位和水资源量的干扰;

4 回灌井数量应根据勘察成果及其它资料确定,并须保证地下水能够得以完全回灌入取水层位。

5.3.6 热源井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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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地下水换热系统设计

5.3.1 热源井的设计应由具有水文地质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5.3.2地源热泵地下水换热系统必须采取可靠回灌措施,确保置换冷量或热量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并不得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浪费和污染。

5.3.3地下水的持续出水量应满足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最大释热量或最大释

相关规定,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热源井抽水量和回灌量、水温和水质; 2 热源井数量、井位分布及取水层位; 3 井管配置及管材选用、抽灌设备选择; 4 井身结构、填砾位置、滤料规格及止水材料; 5 抽水试验和回灌试验要求及措施; 6 井口装置及附属设施。

5.3.7 抽水井与回灌井宜能相互转换,其间应设排气装置。抽水管和回灌管上均应设置水样采集口及监测口。

5.3.8 热源井位的设置应避开有污染的地面或地层。热源井井口应严格封闭,井内装置应使用对地下水无污染的材料。

5.3.9 热源井井口处应设检查井。井口之上若有构筑物,应留有检修用的足够高度或在构筑物上留有检修口。 5.3.10地下水换热系统宜采用变流量设计。

统。

5.4.3 地表水换热系统设计换热量宜同时满足最大释热量与吸热量要求。在经济技术合理时,采用辅助散热设备和辅助加热设备,满足峰值负荷的需求。

5.4.4 地表水换热系统设计吸热量与设计释热量可按5.2.5式和5.2.6式计算。

5.4.5地表水换热系统的最大换热能力应进行校核计算。

5.4.6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取、回水口应避免热短路。取水口应选择水质较好的位置;对流动水域应位于回水口的上游、远离回水口,取水口水流速度不宜大于1m/s。

5.4.7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取水口或取水口附近一定范围应设置污物初步过滤装置且应有便于清洗的措施;应有沉淀、过滤等除泥、除砂、除藻等水处理措施,但不得采用可能对水体造成污染的化学处理方式,同时对水质作监测分析。

5.4.8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应选用适应水质条件的材质制造的冷剂-水热交换器或中间水-水热交换器,并取合适的污垢系数。 5.4.9地表水侧水系统宜采用变流量设计。

5.4.10 对地表水体的温度影响,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的范围内。

5.4地表水换热系统设计

5.4.1 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应根据水质、水位、水温、水体面积及深度、环保要求等因素选择开式或闭式换热系统。

5.4.2 对满足环境评估要求的地表水,当水量、水质、水体深度、水温等条件适宜时,宜采用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否则,应采用闭式地表水换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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