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地埋管及管件存放时,应避免阳光下暴晒;
3 搬运和运输时,应小心轻放,采用柔韧性好的皮带、吊带或吊绳进行装卸,不应抛摔和沿地拖拽;
4 地埋管进场后,应用空气试压进行检漏试验。 6.3.4 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室外温度低于0℃时,不宜进行管道连接、试压等操作活动。 2 埋地管道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聚乙烯管道连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的有关规定;
3 竖直地埋管换热器的U形弯管接头,宜选用定型的U形弯头成品件,不宜采用直管道煨制弯头;
4 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的组对长度应能满足插入钻孔后与环路集管连接的要求,组对好的U形管的两开口端部,应及时密封;
5管道连接按先地埋管,其次环路集管(水平管),最后连接机房分、集水器的顺序进行,不同阶段都应分别进行水压试验,并应有试压记录。 6.3.5水平地埋管换热器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铺设水平地埋管前,将沟槽沟清理干净,并在沟槽底部应先铺设相当于管径厚度的细砂,细砂铺设应平整。
2管道不应有折断、扭结等问题,转弯处应光滑,且应采取固定措施。 3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与设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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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平地埋管换热器安装时,应防止石块等重物撞击管身。 6.3.6 水平地埋管换热器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料应细小、松散、均匀,且不应含石块及土块; 2槽底至管顶以上500mm,不得含有机物和冻土;
3回填压实过程应均匀,回填料应与管道接触紧密,且不得损伤管道;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应采用轻夯实,严禁压实机具直接作用在管道上。
6.3.7 垂直钻孔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根据现场岩石类型,确定钻探工艺; 2垂直钻孔的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2.5%; 3钻孔揭露多层地下水时,采取回填封闭措施;
4当钻孔孔壁不牢固或者存在孔洞、洞穴等导致成孔困难时,应设护壁套管。
6.3.8 竖直地埋管换热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钻孔钻好且固化后,及时下管,下管时将灌浆管和充满水的U型管一起插入孔中,直至孔底并宜采取措施使U形管两支管处于分开状态;
2钻孔深度及孔内地下水(或泥浆)水位较浅时采用人工下管,当下管较困难时,可采用机械下管;
3在砂、砾层中灌浆管头宜设防堵护罩,且灌浆时应能够将其冲开;
4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安装完毕后,应及时灌浆回填封孔; 5灌浆液应从孔底自下而上灌注封孔,确保钻孔灌浆密实,无空腔; 6灌浆时,应保证灌浆的连续性,应根据机械灌浆的速度将灌浆管逐渐抽出;
7当埋管深度超过40m时,灌浆回填应在周围临近钻孔均钻凿完毕后进行。
6.3.9 利用桩基础安装地埋管换热器时,竖直埋管或盘管方式换热器均应放置钢筋笼内则,并顺钢筋扎紧扎顺。
6.3.10 桩基础地埋和换热器安装时,应在管内注满水,并充压(≥690kpa)后灌注混凝土。
6.3.11 竖直地埋管换热器灌浆回填料应遵循下列要求:
1按照设计要求调配灌浆回填料;
2灌浆回填料宜采用膨胀土和细砂(或水泥)的混合浆或专用灌浆材料; 3当地埋管换热器设在密实或坚硬的土壤、岩石下时,宜采用水泥基料灌浆。
6.3.12地埋管换热器安装前后应对管道进行冲洗; 6.3.13 地埋管换热系统充注防冻和防腐前,应进行排气;
6.3.14当室外环境温度低于0℃时,不宜进行地埋管换热器的施工。
6.4.1 热源井的施工队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6.4.2 热源井施工过程中应同时绘制地层钻孔柱状剖面图。
6.4.3 热源井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的规定。
6.4.4 热源井在成井后应及时洗井,出水含砂量﹤1/200000为止,洗井结束后应进行抽水试验和回灌试验。
6.4.5 抽水试验应稳定延续12h,出水量不应小于设计出水量,降深不应大于5m;回灌试验应稳定延续36h以上,回灌量应大于设计回灌量。
6.5地表水换热系统施工
6.5.1 地表水换热盘管管材及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设计要求且具有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厂的合格证;
2 换热盘管宜按照标准长度由厂家做成所需的预制件,且不应有扭曲; 3 换热盘管任何扭曲部分均应切除,未受损部分熔接后,经压力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换热盘管存放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
5 塑料材质污水换热器管道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聚乙烯管道连接应符合《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的有关规定。 6.5.2 换热盘管固定在水体底部时,换热盘管下应安装衬垫物。
6.5.3换热盘管设置处及供、回水管进入地表水源处应设明显标志。换热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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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地下水换热系统施工
管和环路集管连接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6.5.4 换热系统安装过程中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6.5.5换热系统安装前后应对管道进行冲洗及排气,并进行流量和压力测试。
施工质量验收
7.1一般规定
7.1.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2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7.1.3 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 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6.6 建筑物内系统施工
6.6.1 水源热泵机组、附属设备、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说明书等文件。
6.6.2 水源热泵机组及建筑物内系统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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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地源热泵系统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三方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及签认。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按图纸核对,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 回填料及其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随机抽样检查,核对配比单。
检查数量:每个竖直或水平换热器回填时随机抽样检查不少于5次。 7.2.6水压试验应合格,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其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5 MPa;
2 竖直地埋管换热器插入钻孔前,应做第一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15min,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且无泄漏现象;将其密封后,在有压状态下插入钻孔,完成灌浆之后保压1h。水平地埋管换热器放入沟槽前,应做第一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15min,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且无泄漏现象;
3 垂直或水平地埋管换热器与环路集管装配完成后,回填前应进行第二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30min,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且无泄漏现象;
4 环路集管与机房分集水器连接完成后,回填前应进行第三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2h,且无泄漏现象;
7.2地埋管换热系统验收
7.2.1地埋管换热系统管材、管件等材料的类型、材质、规格、外观、包装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检验报告、生产厂的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2地埋管及管件化学稳定性、耐腐蚀、导热系数、流动阻力、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检验报告及进场复检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3地埋管换热系统采用的管材、管件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流动阻力、公称压力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检报告。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管材、管件按其数量复检1%,但不得少于1件。
7.2.4钻孔、水平埋管的位置和深度、地埋管的直径、壁厚及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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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地埋管换热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应进行冲洗、排气及回填,并按照设计要求充注防冻和防腐剂后,进行第四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12h,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
6 水压试验宜采用手动泵缓慢升压,升压过程中应随时观察与检查,不得有渗漏;不得以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7 启动循环水泵,进行系统现场流量调试,保证各管路流量平衡。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核查水压试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7各环路流量应平衡,且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测试记录。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7.2.8防冻剂和防腐剂的特性及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7.2.9循环水流量及进出水温差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检验方法:旁站观察;核查测试检测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10管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尺量。验证产品合格证和试验记录。
检查数量:每根地埋管不得少于2处。
7.3地下水换热系统验收
7.3.1 热源井应单独进行验收,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及《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CJJ 13的规定。 检查方法:核查每个热源井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2 热泵井持续出水量和回灌量应稳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持续出水量和回灌量应符合本规程5.3.5条的规定。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核查抽水试验、回灌试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3 抽水试验结束前应采集水样,进行水质测定和含砂量测定。其水质和含砂量应符合系统设备的使用要求。 检查方法:随即抽样检测,核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每个热源井检测一组。
7.3.4热源井在成井后应及时洗井,并做好洗井记录。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核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5 热源井施工应符合《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的规定,并同时绘制地层钻孔柱状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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