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大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规模,加快培育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人才办) 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建设高端产业学科体系,培养一批紧缺的跨学科、高学历、复合型人才,壮大具有实际技术操作能力的人才队伍。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特定岗位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和职工在岗、转岗技能培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社厅、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
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创业辅导、紧缺人才培训和创新创业服务。(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 加快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职称政策向科技人才、企业人才倾斜,把知识产权、实物成果和服务成效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省人社厅、人才办、科技厅、经信委、发改委、知识产权局) (七)构建产学研用科学机制
开展产学研合作试点示范,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依托,联合组建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利益共同体;财政资金对各类协同创新共同体予以扶持,对由企业牵头实施、市场导向明确的协同创新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
强化“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的产学研常年对接机制,实现企业技术、项目、人才等需求与高校院所的常态化对接合作,引导企业通过6?18“双创”云平台在线发布需求信息,查询创新资源,开展技术咨询与交易,创新产品众筹等。推广一站式科技创新服务模式,为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共享、交易合作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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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创新产品拓展市场,加大对技术水平突出的首台(套)产品扶持力度;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类保险;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政府购买实际需求,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责任单位:省经信委、财政厅、发改委、科技厅)
(八)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建立福建省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创新发展相关工作,持续优化创新政策体系和发展环境。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省直有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及其他省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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