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灵创信息学校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或其它短期住
宿人员。
第二章 学生住宿须知 第三条 凡本校录取的新生及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来校学习、培训的各类人
员,可凭入学证明及有关证件向办公室申请住宿,经办公室同意,
第五条 按学校规定,学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公寓住宿,并实行统一规范化
管理。
第六条 学生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在离校期间要注意对公寓内
物品及公共财产的爱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和财产,若有缺损的,相关责任人须按价赔偿。严禁在公寓墙上、床板上、门和走廊上乱涂乱画、张贴广告、宣传画、海报等;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纸张及其它物品。若有违反,将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及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章 安全保卫及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
能力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由损公寓安全和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第十七条 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
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八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管制刀具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
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公寓内。
第十九条 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 。
第二十一条 住宿人员要养成锁门的习惯,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内的财产等贵重物品应到生活教师处申请、备案后方
可使用,电脑、电视等大件物品搬出公寓应到生活教师处开具出门证并在门卫进行登记后方可出门,值班人员有权查询物品的来源。
第二十四条 增强消防意识。、公寓内严禁以下可能给公寓和同学安全带来危
害的 行为,违反者将给予严厉处罚,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1、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
2、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 杂物,使用蜡烛、煤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关明火的器具);
3、使用劣质、大功率电器, 4、私拉电线;
5、使用床头灯(台灯必须放在书桌上使用); 6、使用炊具烧煮饭菜;
7、所有生活教师允许使用的电器必须与床铺、蚊帐等易燃物品保持20厘米以上距离。
第二十五条 男女生(经教师准许的工作人员除外)一律不得窜寝。
第四章 公共环境、秩序 第二十七条 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室内垃圾须装人垃圾袋并主动投放到
指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禁止在盥洗间和厕所内乱杂物。
第二十八条 公寓内禁止以下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秩序的行为: 1、 将饭菜丢入寝室洗漱地点和厕所内; 2、 向窗外、门外泼水和丢弃杂物; 3、 随地吐痰;
4、 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
5、 在走廊及其它公共场所堆放废纸篓、鞋子等杂物;
6、 在公寓墙壁上刻画、澄清、涂写及张贴或散发各种启示、传单、广告及海
报等;
7、 损坏公物。
公寓内严禁赌博、酗酒、起哄闹事以及摔酒瓶、瓶胆等爆响物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条
第五章 公共设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寓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电话及其它设施、设备
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调换或故意破坏。
第三十五条 管理人员定期对公寓内设施、设备进行庆典检查,遇有丢失、
损坏现象,相关责任人须按价赔偿。
水电管理
第三十六条 提倡节约使用水电,
第三十七条 水电实行定量管理。定额指标为每人每月2度电、1立方一下。
水电费以寝室为单位,每月抄表,按月结算,定额指标当月有效。用水用电超额费用由寝室住宿人员分摊,生活教师定期收取超额水电费,超额收费标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阳台、卫生间公用部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摊)。
第三十八条 人为造成管线、计量设施损坏,使水电无法计量的,除按照办
公室有关财物损坏处理规定处理外,当月使用数额按前两个月正常使用月份的平均数计算。
第三十九条 在公寓内安装功率大于200瓦的电器,应事先向管理人员提出
申请、登记并获得准许。
第六章 电话管理 第四十条 为方便学生通讯,每个寝室已配置带卡电话,有关管理规定如下: 1. 电线路属于公共财物,应认真爱护,人为损坏要按照价赔偿。话机放置地
点按照办公室统一规定,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或移动话机。
2. 电话卡及其密码需妥善保管,不能轻易转告他人,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话
费损失责任由持卡人自负。
3. 电话卡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及计费办法等请认真阅读电信局有关资料或向
有关部门咨询。
4. 晚上熄灯后,如无特殊情况请勿使用电话 ,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5. 遇线路、话机出现故障,请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 严禁恶意拨打119、110、120等特种服务电话及校内急用值班电话。如被
追踪查实确属恶意拨打,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章 计算机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生在公寓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肃遵守本管理规定。
1. 学生在公寓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公寓
计算机使用申请登记表》,经批准并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未经申请和批准,计算机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公寓,否则带出时不予开具物品出门证。计算机开具物品出门证后取消在公寓内的使用资格(临时维修或校外存放需特别说明,保留使用资格),再次进入公寓须重新申请方可使用,严禁私自跨寝室进行计算机联网。
2.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周以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
—4:00、晚上7:00—9: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从事其他予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 3.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电子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
传播计算机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印象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拥有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计算机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与使用者要共同承担责任。
4. 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公寓楼可能出现电压异常波动甚至断电等现象,希望
在公寓内使用计算机的学生自行配置可靠的电源稳压保护器。办公室不承担因上述原因可能造成的各种责任。
第八章 学生寝室内务规范 第四十二条 为了保证寝室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根据公寓楼的住宿
条件,制定以下寝室内务规范化要求:
1. 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寝室布置力求美
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家具、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卫生用品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 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用透明胶或图钉固定,
不要使用浆糊或胶水。
3. 床面:起床后应将帐帘等高挂起。冬春天,须将蚊帐统一摘下;起床后须
叠被并放在床铺靠门的一侧,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内衣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床面不准放杂物;
4. 桌面:陈正在学习时间外,桌面只能放置计算机、茶杯、装饰用品等,且
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能堆放衣物、纸箱等物品。人离寝室应将方凳置于桌下。
5. 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纸篓(垃圾袋)里,不随手乱仍。
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 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须摆放整齐、有序。 7. 其它:
脸盆内不得长时间堆放脏衣服。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上。 门面、桌面干净,无明显灰尘。
阳台干净整洁,无杂物,玻璃明亮无灰尘。
卫生间要经常打扫、冲洗,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
第十章 学生寝室值周制度
第四十三条 为保持寝室整洁、优美,培养同学们良好的卫生和劳动习惯,
防止疾病的传播,特制定寝室卫生值周制度。
1. 开学初,由生活教师或寝室长应根据住宿人员情况,按床位号从小到大,
依次轮回的顺序排定,并张贴到指定位置。每个寝室应健全值周制度。如寝室人员发生变化,寝室长负责调整值周安排(按上述原则重新排定),并及时上报公寓管理人员。值周时间时间: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到学期末由全寝室成员轮流值周;寒暑假期间由留校学生轮流值周。 2. 值周生清扫范围
家具、床面等个人物品由本人整理
室内地面、阳台、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以及垃圾清除、公共物品摆放等。
3. 值周生职责:
每天打扫卫生两次(上午、下午上课前)以上,将室内公用物品、热水瓶、卫生工具等统一定点摆放。
为保持寝室及走廊清洁,垃圾一律放入垃圾袋并投放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
值周生有责任督促寝室其他成员搞好个人卫生,其他成员由义务配合其工作。
值周生应积极配合寝室长,积极参与寝室文明建设活动。。 组织全室同学完成周末卫生大扫除。
做好熄灯、报修等寝室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寝室长做好寝室安全、纪律等工作。 4. 奖惩
根据寝室卫生成绩,按值周期间卫生成绩平均值计入值周学生公寓综合素质测评。
值周制度不健全的寝室,如卫生不及格则全体成员每人个人卫生扣2分。 不参与周末大扫除的同学,扣除个人违纪分值2分,由寝室长登记、及时上报。
如同学私自调换床位。未按规定办理申请调整手续,而导致值周生成绩(考评成绩)与本人不符,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一章 学生公寓卫生检查及评分标准
第四十四条 为敦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良好的公德意识,提
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发学生的共建热情,办公室组织专人每周进行二次以上的公寓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记录在册。公寓卫生检查包括寝室卫生及个人卫生两部分。评分标准如下:
1.寝室卫生考评(以百分制计,检查时计负分)
地面脏乱:-20阳台脏乱;-10
室内或门外乱堆垃圾:-10洗脸台板脏乱;-10 人离灯未熄:-5卫生间脏乱;-10 有蜘蛛网:-5门窗不净:-10 室内有异味:-5整体;-15 2.个人卫生考评(检查时计负分)
被子未叠:-2/床 床面脏乱:-2/床 桌面杂乱:-2/人 书架不整洁:-2/人 乱挂衣物:-2/人 乱张贴:-2/人
乱拉电线:-4/人 其它:根据情况定
3.当周寝室卫生考评记在值周生名下,个人卫生考评学年末汇总平均,
其负分在寝室成员值周成绩平均分中扣减,最后得分即为学生个人全年寝室卫生考评成绩。公寓中心将主要据此给出每位同学在公寓内的日常行为操作分,计入学生每年一度评奖评优的分值中。
第四十五条 寝室卫生状况(包括寝室和个人)每周进行公布,如连续两次
不合格,除对该寝室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外,还将通报学生科和学生所在班级;拒不整改者,根据学校规定取消其评奖评优的资格,直至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十二章 学生卫生免检寝室申报及评定办法 第四十六条 为调动广大同学参与公寓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
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建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办公室开展创建卫生免检寝室活动。卫生免检寝室评定标准及申报评定办法如下:
1.卫生免检寝室评定标准 寝室整洁、舒适、高雅;
寝室氛围健康向上,遵守作息时间,具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值周生制度健全,寝室、个人卫生保持优良。 2.卫生免检寝室申报评定办法
由学生寝室自愿向办公室递交卫生免检寝室申请;
申报后由办公室组织检查,连续两周卫生检查均达到85分以上,个人卫生每次扣分不超过人均2分,并且寝室卫生始终能保持良好状态,办公室给予确认并挂牌;
卫生免检寝室挂牌后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其他寝室及个人有权监督举报,如发现挂牌寝室不符合卫生免检寝室评定标准的,办公室将及时核实情况并给予警告,对于受到两次警示而不整改的寝室将取消卫生免检寝室称号。
第十三章 学生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第四十七条 文明寝室是学生公寓寝室文明评比的荣誉称号,公寓中心自私结
合日常卫生、纪律检查的基础上,每学期开展依次文明寝室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励。评比标准如下:
1. 团结向上。寝室成员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和办公室组织的各项
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做斗争。 2. 勤奋学习。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学习氛围
浓厚。
3. 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学生住宿守则》和校纪校规。
4. 卫生整洁。寝室、个人及包干区卫生能始终保持整洁,全室成员积极参加
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每周寝室卫生检查均在合格以上,全年平均分高于85分,且个人卫生检查平均扣分低于5分。
5. 卫生免检寝室如符合本条第1、2、3项标准,可以参加文明宿舍评比。 6. 文明宿舍每学期评一次,占宿舍总数的5%,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将
获得100元的文明宿舍奖励,由学校在学期末颁发。
第四十八条 如果寝室成员中由任何一种下列行为则取消该寝室当学年文明寝室的评选资格:
因违反公寓管理条例,一人次(含)以上受校级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因违反公寓管理条例,二人次(含)以上受到校级通报批评。 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二人次(含)以上。
不按时熄灯就寝或熄灯后有扰乱就寝秩序的行为被查到二人次(含)以上。
违反学校和公寓中心有关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