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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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 确认 / 不参加贵司投资建设的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 非示范区景观工程的投标。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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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1 内容 工程名称 规定 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 非示范区景观工程 工程按招标范围采用包施工、包验收及相关申报手续的办理工作、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费用、包工期、包质量、包安装、成品保护、保修等的承包方式 3 4 投标资格标准 质量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程招标范围为招标书、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要求所5 招标范围 界定范围内的全部,包括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 非示范区景观工程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测试、验收及保修维护等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 10 月15 日 6 工期要求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2 月 15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 天 时间:2014年 9月 2日 7 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8层 联系人:薛冰 联系电话:0755-82029221 时间:2014年 9月 3日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园路399弄 8 踏勘现场 联系人:陆宾鸿 联系电话:021-60253837 9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人民币 10 万元整 10 投标保证金 提交形式:转账、电汇(确认投标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之一) 退还: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为未中标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4
序号 内容 规定 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了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 提疑截止时间:2014年 9 月 9日 10:00 11 招标文件答疑 联系人:薛冰 电话:15940820586 传真:0755-82029131 邮箱:bxue@coastal.com 2份正本,2份副本,另提供电子标书一份(光盘或U盘)每套标书12 投标文件份数 装订成一册,按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格式封装。 时间:2014年 9月 17日10:00点 13 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8层 联系人:薛冰 联系电话:0755-82029221 时间:2014年 9月 17日上午10:00点 投标材料样板14 (如有)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园路399弄 联系人:陆宾鸿 联系电话:021-60253837 18551309538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报价,且必须15 响应性 按照有关投标格式进行完整的投标,并须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对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开标方式: 内部开标 16 开标 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8层 开标时间: 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 17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标 招标人: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园路399弄 开户行及账号:深圳沿海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18 招标人 开户行:建行深圳水贝珠宝支行 账号:44201517600050002468 联系人:薛冰 联系电话:0755-82029221 15940820586 传真:0755-82029131 5
三、 投标须知
1. 总则
1.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1 “招标人”指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
1.1.2 “投标人”指应招标人邀请,响应招标人要求,向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
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1.1.3 “工程”指招标文件规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1.1.4 “承包商”指其投标被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
包合同的当事人;
1.1.5 “招标文件”指由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
部章节和附件;
1.1.6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
提交的全部文件;
1.1.7 “书面函件”指打印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报和传真。
1.2 招标说明
1.2.1 本工程属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办法,以
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的施工任务,确保业主项目能按期、优质、低耗地建成。
1.2.2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为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章合
同文本。
1.2.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技术要求
等,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计量计价规定的条款,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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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发标书、现场踏勘(业主将分别安排投标人进行踏
勘)、投标书送达、开标、澄清、评标、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1.2.5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
件后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3 工程概要
1.3.1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
1.3.2 本项目概况: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总建筑面积: 93043.60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10971m2(仅高层办公部分有地下室),地上建筑面积82072.6m2。该二期共有99栋住宅、高层办公单体与1栋会所建筑组成,其中企业总部办公22栋(建筑面积14593.7m2),企业会馆75栋(建筑面积26616.85m2),高层办公高层办公2栋(地上建筑面积38448.52m2,地下建筑面积10971m2),会所建筑面积1899.59m2,附属建筑建筑面积513.69m2。 1.3.3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招标范围为招标书、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要求所界定范围内的全部,包括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 非示范区景观工程的全部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软景装饰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维保等工作。 1.3.4 工程承包方式:
1) 本工程承包方式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内采用包施工、包验收及相关申报
手续的办理工作、包工、包料、包费用、包工期、包质量、包安装、成品保护、保修等的承包方式。
2)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应均由中标人自行完成,未经招标人
允许不得将工程任何部分转包给他人施工,若有此违约行为,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1.3.5 工期要求和规定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 9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 2月 15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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