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 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1)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质量
未达到既定标准的,则按照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二 进行罚扣。 2) 符合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要求,按图施工; 3) 关键结构、关键工序、关键面层、关键种植等 4) 尽量避免抢工现象;
5) 熟悉设计意图,提前调整避免后期返工或设计变更; 6) 细节、细部的提前交底和及时跟踪管理; 7) 施工的各类工艺、工序合理性
8) 规避质量通病,避免出现其他项目存在的问题
1.4 投标资格要求
1.4.1 所有向业主递交了资格预审材料并通过了资格预审的单位,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
标报名,业主根据资格预审结果确定最终邀请的投标单位。
1.4.2 为到达本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至少必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列“投标资格标准”。 1.4.3 投标人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1.4.4 业主不接受投标人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
1.5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1.5.1 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
行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在业主同意后可以独自进行现场考察活动。 1.5.2 经业主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
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业主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1.5.3 在现场考察中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进行参考。业主对投标人
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5.4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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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保密
1.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所有文件或资料应严加保密。 1.6.2 有关投标人的任何情况均不透露给任一投标人。
1.6.3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
透露给任一投标人。
1.6.4 招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招标人,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
任何理由外泄,否则,招标方保留法律诉讼侵权的权利。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 2.3款发出的补充资料: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件和格式; 4)投标格式文件; 5)技术要求;
6)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要求; 7)图纸与说明。
2.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上述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3 除此之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4 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发出时间较晚者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业主。
2.2.2 业主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函件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
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业主的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的澄清文件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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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开标后,投标人应该响应发标人提出的再次澄清要求,具体时间由发标人届时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期前,业主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3.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函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
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业主,确认已经收到补充通知,同时对招标文件作相应的修正。
2.3.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业主可以
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 商务标书(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按规定格式填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施工及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及地税)(复印件)
5)《投标书》(按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1格式)及投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6)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2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按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格式),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格式); 7)投标投价书按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格式;
8)投标人近3年承包的类似工程(含在建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一览表,包括工程规模、建设单位、造价等详细资料;
9)投标人近 3 年财务状况,包括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
10)廉洁合作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15格式)
3.1.2 技术标书
技术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注意:技术标书必须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通用文稿、大而全但不够深入等将被视为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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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A) 编制说明 B)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及特点分析 A) 总述 B) 现场概况
C) 本次投标的施工目标 D) 招标工程概况 E) 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 F) 采取主要措施方法 3)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A) 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详细到施工员)简介 B) 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 C) 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4) 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 A) 施工段划分及施工程序
B) 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在招标单位要求的基础上编排) C) 工期保证措施
D) 劳动力计划(含劳务合作方式、劳务来源、施工高峰期间劳务保证措施) 5) 施工机械设备(详见补充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6) 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包括主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 7)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A) 质量通病项目及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 B) 保修及维护措施 8) 安全文明目标及保证措施 9) 施工措施
A) 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措施
B) 雨季、冬季施工及台风、炎热等气候条件下施工措施(含施工期间水土保持防治措
施、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C) 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0) 售后服务承诺(按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16格式及内容) 3.1.3 材料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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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样板,包括:
1) 按照设计定样的材料样板上的明细材料均须制作材料样板送样。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只能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进行投标,不包含甲供材。
3.2.2 本项目承包合同属总价包干性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数量、包工资
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价格差别(可调差材料除外,施工过程中因要符合政府部门的新规定或新规范等而须改善或替换之材料设备的任何费用、施工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特殊地段材料运费补差、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所有间接费、其它直接费(如超高费)、综合费率、机械进退场费及场内搬迁费、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赶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费率或汇率的变动、专家论证费、商检费、专利费、包装、空运、国外及本地运输及存仓费、因材料/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以及为申请施工及满足国家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产生的费用等等),合同金额除按合同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承包金额(如算术上或数量上)的错误皆由投标人承担,并应视为已被双方接受。
3.2.3 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投标方的工程量、单
价和合价都将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3.2.4 分部分项(单体)工程报价表:
1) 投标人根据“计价规范”有关规定,按照项目特征、工作内容、企业自身的实力、
结合施工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市场行情对工程量清单中每项子目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自组报价。
2) 投标人需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复核,如果认为招标人提供
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不完整或者数量不准确,对其修改或补充内容单独在补充清单中列项编制,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需按工程量清单中的要求填写清单,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
3.2.5 措施项目费用报价表
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踏勘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条件、有关部门的管理
要求以及质量、工期要求和工程特点、技术要求、自身的施工经验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报价计取相关费用(含税);
2) 措施项目费的报价的原则:投标人可参照“清单”,并结合自己的投标方案(施工
组织设计)对“措施费清单”中的子目进行补充。为使措施费报价更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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