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被认为知道遵循法律的程度和应用自由的程度,从而取得自由。
P37 在一个人尚未达到自由的状态,他的悟性还不适于驾驭他的意志之前,必须有人来管理他,作为支配他的一种意志……所以精神病人和白痴从来不能脱离他们父母的约束。
P38 我们是生而自由的,也是生而有理性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实际上就能运用这两者:年龄带来自由,同时也带来理性。
因为,脱离了法律的约束与限制,把自由理解为为所欲为,任意处断他人的平等权利,不诉诸公共的权威,必定会引致相互争斗,处于一种战争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自由,是没有意义的。
因此,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扩大和保护自由。
P35 法律按其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还不如说是指导一个自由而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它并不在受这法律约束的人们的一般福利范围之外作出规定。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个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
六、共和国
世袭选任君主政体寡头民主根据立法权之归属划分。合的合混合的政府形式。
依照这种形式,共同体可以就他们认为适当的,建立复
君主立宪制:君主的权利受到宪法的限制,立法权由君主、贵族和平民共同行使的政府行使,即“混合的政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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