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现场围挡在市区一般不低于2.5m,其他地方一般不低于2m,围挡材料不得采用彩条布、竹笆等,且严禁采用粘土实心砖。围档应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挡材料的要求压顶,内外粉刷外墙做涂料。市区以内项目的工地围挡设置亮灯警示设施。
第三章 封闭管理
2.3.1生活区、办公区出入口应设置大门,大门采用硬质材料制作,门卫值班室设在大门一侧。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混凝土硬化。
2.3.2值班室内应挂设门卫制度牌,设专职保卫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和相应的工作卡或来访卡。
2.3.3施工现场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五牌一图,工地现场悬挂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
第四章 施工场地
2.4.1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2.4.2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2.4.3风景区及山地绿化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现场应设置集中吸烟区域和相应的警示牌,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集中吸烟区域外严禁止随意吸烟。。
2.4.4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堆放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2.4.5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化学溶剂农药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焚烧。
2.4.6农药、化肥应有专用库房存放,农药的出入库及使用必须有详细的登记制度,进出库的账面清楚完整。
2.4.7 市区内及附近无公共厕所施工现场的场所应设置厕所,并有相应明显的标示。 2.4.8施工场地道路出入口、管道、窨井、河道边等施工处均应设置围挡或防护栏杆及安全警示标志。围护栏杆设置应牢固。
第五章 材料堆放
2.5.1 施工材料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堆放合理、稳固、整齐。
2.5.2施工用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分类堆放、悬挂标牌、标明名称、品种、规格。
2.5.3施工现场应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农药、化肥专业库房存放,专人负责,材料进出应建立相关台帐。
2.5.4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地车辆进出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苗木包装物及修剪枝叶及时清运。施工机具和设备应按要求保存或及时清理出场。
第六章 现场防火
2.6.1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消防人员。
2.6.2 现场动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6.3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
2.6.4树枝及苗木包装的脚料等废弃物应严格按垃圾分类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严禁可燃废料进行就地燃烧处理。
第七章 综合治理
2.7.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2.7.2施工现场有条件的可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第八章 施工现场标牌
2.8.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
2.8.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第九章 办公、生活设施
2.9.1 施工现场应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布置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按相关文件要求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9.2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用的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临时设施宜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应使用隔热性能好的材料。办公、生活临时设施禁止使用明令淘汰产品,应优先选用节能产品。临时用房区域及周边生活区域场地应硬化、绿化。
2.9.3施工现场宿舍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统一安装电源插座、空调。
2.9.4 宿舍内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0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生活用品整齐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2.9.5 宿舍应设寝室长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寝室长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
2.9.6宿舍外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气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2.9.7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服的场地,并应有遮雨设施。
2.9.8办公区内布置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配备必要办公设施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2.9.9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有良好的通风
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食堂应持有饮食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持健康证上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确保从业人员卫生从业。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应使用燃油、电热灶具,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2.9.10食堂内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作硬化的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面和地面应大于0.2m。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2.9.11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按生熟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有标识。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2.9.12生活区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固定水冲式厕所,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应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
2.9.13厕所应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设置冲水水箱,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2.9.14生活区应设固定的男、女淋浴室,淋浴间内设置淋浴喷头并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冬季应提供热水。
2.9.15生活区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需要的盥洗池,使用节水龙头,并有遮雨设施。 2.9.16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并设置其他生活设施,如自行车棚等。
第十章 保健急救
2.10.1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和急救器材。
2.10.2施工现场应经常性的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
2.11.1 环保措施
(1)生活区需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2)施工现场按相关要求应做好扬尘防治及施工现场弃土外运沿途道路无明显散落。 (3)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在规定限期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场地内施工道路应进行硬化,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保持车辆清洁。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
(6)施工现场应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7)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8)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9)运输材料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10)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投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11)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第十二章 卫生与防疫
2.12.1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2.12.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2.12.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2.12.4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2.12.5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2.12.6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2.12.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2.12.8现场施工人员发现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上报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第三部分 安全施工技术
第一章 园林建筑脚手架
3.1.1 一般规定
(1)根据工程实际3.6M以上的外架应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连墙件拉结点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安全措施大样图等。
(2)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钢管上严禁打孔,扣件、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测报告。 (3)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4)脚手架外侧防护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5)脚手架中的钢管必须要除锈、保养、统一颜色且要求颜色美观大方。 (6)严禁使用木、钢、竹混搭脚手架。
(7)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8)脚手架搭设后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使用前按有关规定组织分验收合格后,张挂脚手架验收合格牌方可使用。
3.1.2 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 3.1.2.1立杆基础
(1)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混凝土硬化,落地立杆垂直放在金属底座或有足够强度的混 凝土预制块上。
(2)落地式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宜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3.1.3 立杆、水平杆、安全网设置 3.1.3.1立杆要求
(1)脚手架底步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
于1.5m。
(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杆件采用搭接的,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搭接旋转扣件不小于3个,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立杆顶端宜高出檐口上皮1.5m。
(4)双立杆中的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
3.1.3.2纵向水平杆(大横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接长宜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不小于3个扣件。
3.1.3.3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应设置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的大横杆的下方,两端固定在立杆上,端头伸出立杆净长度不小于100mm,外露长度应尽量保持一致,确保安全受力。
3.1.3.4安全网应固定在外立杆的里侧,不宜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安全网应使用不小于18#铅丝洞洞满扎,张挂严密。
3.1.4 剪刀撑
(1)脚手架的剪刀撑应从底部边角从下到上连续设置。 (2)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斜角宜在45°~60°之间。
(3)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且不小于3个扣件紧固。
(4)剪刀撑杆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1.5 脚手架、防护栏杆及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上脚手片宜层层满铺、铺稳,宜离开墙面120~150mm.。
(2)铺设脚手片时主筋应垂直于纵向水平杆(大横杠)方向,宜采用对接平铺,四角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
(3)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底部设180mm挡脚板,在高0.6M与1.2M处各设防护栏杆一道。
(4)脚手架的内立杆距墙体净距一般不大于200 mm,如大于200mm的必须铺设平整牢固的站人片。
3.1.6 斜道
(1)人行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高度不大于6M时宜采用“一”字型,高度大于6M时宜采用“之”字型。
(2)运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
(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的宽度,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1.2M和0.6M高的双道防护栏杆及180 mm挡脚板。防护栏杆和挡脚板表面刷红白警示色。 (4)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其各立面应设置剪刀撑。
(5)斜道的基础与外脚手架基础一致,斜道的连接件按照开口型脚手架要求设置。 (6)斜道的脚手架采用不小于40 mm厚的木板,每间隔0.3M设50 mm宽10 mm厚的防滑条。
第二章 模板工程
3.2.1 一般规定
(1)模板工程施工前应进行专项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