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 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第一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一、人生与人生观
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
人生观是世界观在对待人生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世界观决定人生观
2.人生观对世界观的巩固、发展、变化起重要作用
二、人生观的主要内容
人生观的主要内容包括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三个方面。 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统一为一个有机整体。
(一)人生目的 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
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 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标准。
(二)人生态度
所谓人生态度,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愿。
特征:稳定性、相对性、矛盾性、协调性、隐蔽性 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 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 正确人生态度:
人生须认真。人生当务实。人生应乐观。人生要进取。 (三)人生价值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评判价值、如何创造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观点。
价值观的内容,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人们判断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光荣还是可耻的评价标准。
人生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是人的生活实践对于社会和个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
大学生只有正确地理解人生价值的内涵,明是非、辨善恶、知荣辱,才能在实践中最大限度地创造人生的价值,成就人生的辉煌。
三、正确认识人生矛盾 树立正确的得失观。
1.不要惧怕一时的失。 2.不要满足于一时的得。
3.不要拘泥于个人利益的得失。
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1.把握幸福总体性、相对性
2.个人幸福与社会整体幸福和他人幸福相互联系。 3.辩证对待物质 树立正确的生死观。
四、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
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摒弃错误的人生观,是大学生应
该严肃对待的重大人生课题。 应摈弃的人生观:
1.反对拜金主义。 2.反对享乐主义。
3.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上述表达了
1.剥削阶级自私狭隘观念。 2.将人的本质降为普通动物层次
3.片面极端地理解人的物质需求
第二节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一、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
(一)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
人生价值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辩证关系: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生社会
价值的实现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 (二)人生价值的标准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
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三)人生价值的评价
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 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 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 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二、人生价值的实现条件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个体自身条件出发。 不断增强实现人生价值的能力和本领。
三、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
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
第四章注重道德传承加强道德实践
第一节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一、道德的起源与本质
1.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
2.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 3.生产时间是道德产生所需要的主客观统一的社会条件。 4.社会分工是道德从萌芽到生成的重要条件。 二、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一)道德的主要功能
道德的功能集中表现为,它是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实现自律完善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
道德的主要功能包括认识功能、规范功能和调节功能等。
(二)道德的社会作用
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就是道德的社会作用。道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
1.道德为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服务
2.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有着重大的影响; 3.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4.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 5.道德是调节阶级矛盾和对立阶级之间开展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6.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 三、道德的历史发展
道德发展的五种历史类型,即原始社会的道德、奴隶社会的道德、封建社会的道德、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
道德发展的规律是人类道德发展的历史过程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进程大体一致。 人类道德进步的主要表现是:
1. 道德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2. 道德调控的范围不断扩大,调控的手段或方式不断丰富,更加科学合理;
道德的发展和进步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
第二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一、中华传统美德的当代价值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需要。 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
二、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
重视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 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
追求精神境界,重视道德需要。
强调道德修养,塑造理想人格。
三、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加强对中华传统美德的挖掘和阐发。
用中华传统美德滋养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以开放的胸怀和视野吸收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道德成果。
第四节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一、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道德建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切实加强道德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要破解的难题更多,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
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四德: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 个人品德
第一节社会公德
一、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一般而言,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当代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二是活动内容的开放性。 三是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四是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维护公共秩序的意义: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社会生产活动的重要基础。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一)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认真学习社会公德规范。 自觉培养社会公德意识。
努力提高践行社会公德的能力。 三、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大学生应当坚持文明上网,养成健康的上网习惯:
正确使用网络工具。 健康进行网络交往。 自觉避免沉迷网络。 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第三节家庭美德
爱情基本要素:理想、性爱、责任 一、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一)恋爱中的道德规范 尊重人格平等。 自觉承担责任。 文明相亲相爱。
(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第四节个人品德
一、个人品德及其作用
个人品德具有鲜明的特点:实践性,综合性,稳定性。
个人品德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其一,个人品德对道德和法律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其二,个人品德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的内在根据。
其三,个人品德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重要的主体精神力量。
作为劳动主体的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而个人品德是决定人的综合素质的核心要素。
二、加强个人道德修养 提高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采取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三、追求崇高道德境界
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 脚踏实地,敢于担当。 持之以恒,善始善终。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基石。
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一、法律的词源与含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律富含着公平如水、正义神圣的深刻意蕴,寄托着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价值追求。 就我国现行法律而论,“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
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一)法律的本质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即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所体现的意志。 法律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二)法律的特征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但法律只调整一部分重要的社会关系,并不会规范人们所有的行为,因而不会对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进行调整。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奴隶制法律。
一是具有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 二是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 三是刑罚方式极其残酷;
四是确认自由民之间的等级划分。
封建制法律。
一是确立农民阶级对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二是实行封建等级制度; 三是维护专制皇权; 四是刑罚严酷、野蛮。
资本主义法律。 虚伪性 剥削性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区别:法律渊源、结构不同;法官权限不同;诉讼程序不同
一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二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
三是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四是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相适应的人权保障原则。
社会主义法律。
1. 由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