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标准 (2)

2018-12-22 20:10

学校安全管理标准

第一、门卫管理

1.学校在大门口或进出主要部位设置门卫室,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门卫。

2.门卫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良好,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开除公(军)职的记录,无精神病史。有条件的学校或学生超过2000人的学校必须聘请专职保安。

3.学校聘请兼职门卫,要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安全保卫知识及学校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门卫室内配备警械、手电筒和通讯工具等设施,门卫人员能正确使用各种用具。

5.门卫室内要建立《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岗位职责》、《值班人员管理办法》、《学校会客制度》、《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上墙,设立《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进出人员登记薄》等记录。

6.门卫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衣着整洁,行为规范,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忠于职守。不得无故脱岗、漏岗、擅离职守,不准酗酒,严禁睡岗。

7.门卫人员要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做好交接班手续。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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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

8.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人员与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校园内的各个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要特别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报警,协助警方处理。

9.门卫人员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并与接待者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放行。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应告知其在门卫室等候。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如遇特殊情况,先由门卫联系办公室,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引导入内。

10.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师生进出制度,除上下学时间外,教师和学生须持有离校证明并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11.门卫人员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进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或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得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内。

12.门卫人员要把当天的出入登记表、巡查记录、值班记录等资料整理上报。

13.门卫人员要在学生上下学时间,协助维持学校门口秩序。

14.门卫人员要自觉维护学校门岗环境,积极做好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在校门附近设摊的要予以劝阻,对校门外自行车的停放要加以管理,对校门口的绿化景观要进行维护,对放学的校门口的交通拥堵要实施疏导。确保校门左右20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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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景观无破坏;门卫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15.门卫人员要确保联络畅通,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16.门卫人员要定期对门卫室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17.门卫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助学校、社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附示例:

一、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不卫生食品、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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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二、门卫岗位职责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 2.门卫人员在当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搞娱乐活动。

3.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各类人员出入手续,对外出人员携带货物一律实行查问检验手续,核实清楚后方可出门。

4.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原因,必要时需查验证件手续,并详细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对确因工作需要时,须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5.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熟记外来人员的年龄、身高、面貌特征及进出时间。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6.及时制止并协助处理校内学生打架、敲诈勒索及破坏学校财产、伤害学校师生等偶发事件。

7.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次巡逻检查做好详细的记录,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安全。

8.学校师生离校后,巡逻值班人员认真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全部关闭,行政办公楼、教学楼的安全情况。要定期巡逻,防盗防窃。

9.配合值日领导做好学生的上学和放学安全工作,发现师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10.严格交接班手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搞好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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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当值人员因事因病、特殊情况不能执勤,需向主管部门请假,获批准后,向分管领导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第二、值班室管理

1.学校应在行政办公楼或教学楼等重点部位适当房间(平房适当位置)设立值班室,室内配备手电筒、警械、通讯等用具,值班员在室内能够通视办公楼进出口,室内无安全隐患。

2.值班室内要建立《值班室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等制度并上墙,设立《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3.学校每天安排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4.值班人员要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填写交接班记录。

5.值班人员要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定期对校园内的各个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要特别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报警,协助警方处理。

6.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值班人员白天巡视校园不少于2次,夜间不少于4次。不得无故脱岗、漏岗,不准酗酒,严禁睡岗。

7.值班室内的资料、设备及相关物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外借。要维护好室内外秩序,做到整洁卫生。

8.值班人员要保持学校电话畅通,并做好电话记录,做到上情下达。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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