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简章
学 院 概 况
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建校35年来学校为中央和地方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和江南名城桐乡市。学校总占地1286亩,总建筑面积近61万平方米。其中,下沙校区占地786亩,建筑面积近45万平方米;桐乡校区占地50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媒体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化创意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13个二级学院和大学外语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3个教学部及继续教育学院。建有“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等8个省级以上研究机构。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学、艺术学、经济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交互媒体技术”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和3个省优势专业;开设本科专业37个,其中艺术类专业18个。学校于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获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开始招收第一批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师资充足。全校教职员工总数1165人,其中正高职称97人,副高职称25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7名,省151人才工程各层次培养人才33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5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教学团队4个,省科研创新团队2个。
学校教学实验设备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达2.3亿元。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4个,播音主持与导训实验室、数字影视特技实验室等34个实验室;22层演播大楼拥有各种规格演播厅17个,是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基地。学校图书馆馆藏各类纸质图书文献110万册,电子图书80万余册,音像视听资料5.2万件,已成为我国区域性广播影视资料中心。
学校联手行业合作培养传媒应用型人才,全面实施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与全国广电系统合作,建立160多个产学研合作基地,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参与),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建成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列入“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7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省级重点教材17部,先后出版自编教材70部;共有22个项目获得浙江省新世纪教改项目。
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包括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哥伦比亚大学、肯恩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科廷大学、英国考文垂大学和奥斯特大学等。开展了教师访学、产学研合作平台、交流生、交换生、短期访学、国际课堂、暑期赴美带薪实习、联合培养硕士等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2012年学校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共同建立了孔子学院,积极推广汉语和传播中国文化。
雄厚的师资,一流的设备,优良的学风,使学校的毕业生深受业界及社会好评,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3%以上,许多毕业生成为广电传媒领域的精英骨干。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称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传媒学院正以昂扬的姿态,本着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传媒,服务社会的宗旨,不断推进学校向着以培养广播影视和文化创意人才为重点,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经工管协调发展,以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国内知名大学为目标阔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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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 艺术类招生计划(高考类别: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专 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1 播音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2 电视艺术学院 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 录音艺术 3 4 电影学院 动画学院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制作) 数字媒体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 5 国际文化传播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 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 6 7 设计艺术学院 摄影 文化创意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 戏剧影视文学 8 文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编剧与策划) 45 四年 9000 35 80 55 40 80 90 40 30 70 50 80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9000 9000 9000 9000 9000 9000 9000 9000 9000 9000 9000 桐乡校区 桐乡校区 桐乡校区 下沙校区 下沙校区 下沙校区 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年) 105 40 90 45 45 70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四年 9000 9000 9000 9000 9000 9000 下沙校区 下沙校区 就读校区 注: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青岛、成都、长沙、南京和深圳11个考点。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报考双语播音专业,且有日语基础的考生,建 议到北京、哈尔滨、杭州考点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计划招生15人,于当年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面向全校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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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选拔。
5.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2.影视表演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1 学院 电影学院 表演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年) 40 四年 9000 就读校区 下沙校区 注: 1.表演专业只设北京、哈尔滨、郑州、青岛、成都、南京和深圳7个考点,面向全国招生。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4.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5.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四)考点和报考时间 1.考点设置
我校共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青岛、成都、长沙、南京、深圳、合肥12个考点,其中合肥考点只进行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如根据江苏、湖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江苏、湖南、广东等省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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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报名地址 咨询电话 公交线路 地铁1号线在文泽路站下; 浙江传媒学院 0571-86832600 公交525、K525路在学林街文泽路口站杭州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0571-86832630 下;快速公交B1线、公交104、B支4线在高沙站下 公交107、701、420、408、571、983、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将台路校区) 010-64746914 847在将台路口西下;401、402、688、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4号 418、621将台路口南下 公交71、204、112、7路在长江路站下;黑龙江广播电视教育中心 公交23、209、86路在浦发银行站下;哈尔滨 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333号 0451-82898774 公交203路在汉水路站下;公交17路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厦 在衡山路站下 兰州 太原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兰州市盐场路1240号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0931-8341641 0931-8340086 0351-2279589 公交7、107、35、29路甘肃广校站下 公交11、816路太原师范学院站下 郑州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 公交6、906、95、29、83、2、251、K60371-63522618 郑州市文化路79号 路在文化路北环路站下 报名地点: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 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号(中国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四校门) 考试地点:青岛艺术学校 (大连路校区) 青岛市大连路18号 四川省艺术职业学院 成都市新生路5号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原江苏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市深南北斗路20号 安徽建筑大学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公交307、25路在齐东路下;公交220在红岛路下 0571-86832600 公交2、5、218、212、308、205路在承德路或黄台路下 公交6、8、28、49、55路新南站下;028-85447616 12、19、27、34、60、77、92路红瓦寺站下 汽车东站乘127、501路传媒学院北院下;汽车南站乘7、107路,汽车西站0731-84028686 乘312、317、325路到火车站转乘127路传媒学院北院下 025-83758148 公交11、56、66、65、42、75、91、21路在草场门桥站下 公交10、205、223、387路新秀立交站下 青岛 成都 长沙 南京 深圳 0755-25114678 合肥 只设美公交30、33、57、148、126、135、9010571-86832600 术考点 路在建筑大学北区站下 (五)报考方法
1.报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建议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程序要求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系统指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1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一经网上缴费后不得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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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自主选择初试考试时间—→A4纸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每报考1个专业打印1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准时参加考试。
注:(1)如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每个专业只允许在一个考点参加一次专业考试。 2.考试
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缴费的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并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到相应的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如身份证丢失,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六)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50元;复试费150元。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一)非浙江生源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自备材料朗读(体裁不限,限2分钟);指定材料朗读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指定文学作品朗诵;模拟主持;即兴评述 注:初、复试均勿化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自备材料表达(自备动画片台词片段展示,限2分钟);指定材料表达;才艺展示(所需音乐、乐器、道具等自备)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音声考察(指定文学作品朗诵);角色语言能力考察(指定电影台词片段配音)
注:初、复试均勿化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指定材料朗读;才艺展示(所需音乐、乐器、道具等自备);综合素质考察: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仪态展示:站姿、坐姿、走姿;语言能力考察:景物介绍(自备材料,限2分钟);即兴评述
注:初、复试均勿化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法汉/日汉双语播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与主试教师交流;朗读自备材料(英语,体裁不限,限2分钟) 复试:(1)笔试:英语基础知识测试
(2)现场录音录像:
1)汉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
2)英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看图即兴表达 3)有日语基础的考生自备1分钟的日语材料朗读
注:初、复试均勿化妆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评析;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才艺展示(只限器乐、声乐〈通俗唱法除外〉、舞蹈,任选一项。所需音乐、乐器、道具等自备)
复试:影视作品评析;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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