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填表说明
一、规范性要求:
1.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表中的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编码与数据平衡关系:预算申报书中有关编码应填写准确,数据之间满足有关的平衡关系,预算表、预算明细表、预算说明中的数据应前后一致。
3.名称的规范性: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承担单位名称、单位开户名称与单位公章必须一致。
如开户名称不一致,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开户单位与承担单位是同一家单位。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的名称,重复出现时应前后保持一致。
4.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承担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二、申报材料填表说明 1.项目预算表
本表反映了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的整体情况。资金支出和资金来源应同时编制。
2.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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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购置/试制单台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5万元(含)人民币(包括用其他来源资金购置或试制的设备),应在表2中填列明细;单价5万元以下的仅填报总数。表2中“设备分类”是指将设备费分为:A、购置设备,B、试制设备。
3.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测试化验加工的数量较多或单位价格较高、总费用在5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需按 “表3: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的要求填列明细,其他测试化验费需在表3中填列预算总数。
4.承担单位研究资金支出预算明细表
本表反映共同参与项目任务研究的各单位预算情况,需简要说明所有单位分别承担的任务和资金安排。各单位名称、承担任务及任务负责人等信息应与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一致。
承担单位、所有合作单位均需填入表4中。执行过程中,承担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合作单位,不得向表中未填列的合作单位转拨省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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