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公室正、副主任负责培训研修项目的全面管理。学段总责任人:戴华
中学学段:陈法明(组长)、殷 文、云 宙 小学学段:林伊静(组长)、傅 琴、樊丽琴 幼儿园段:王 玮(组长)、邓淑玲、林书益 (二)经费保障
2017年海口市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经费从财政预算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具体落实。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区域化集群式师德师风基地培训与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校本研修的相关经费与开支,由各校从学校相关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由各校具体落实。
七、其他事项
(一)市级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注意事项
1.2017年海口市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由市教育局负责,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组织实施,各区、校必须按照要求组织报名并通知参训者做好学习准备。
2.根据学分管理规则规定,市级培训者培训根据学员完成学习情况,参照考勤记入相应基地学分,满分2分。请假1天或旷课半天以上者不予记学分。
3.各区教研室(区属学校以区为单位)、直属学校务必于4月8日前将《海口市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以excel格式报送,相关联系人及邮箱如下:
中学联系人:魏老师;电话:66259897;邮箱WF90668@163.com; 小学联系人:莫老师;电话:66259897;邮箱138761936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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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6296306;邮箱wangw0898@163.com
(二)区域化集群式师德师风基地培训注意事项
1.各区域组长学校,在开展基地培训之前的半个月,将相关的培训方案上报区域化集群式基地培训相关管理员,以备案并撰写基地培训相关通知,并上传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网站。
2.根据学分管理规则规定,基地培训根据学员完成学习情况,参照考勤记入相应基地学分。
3.各学校在组织老师参与区域化集群式基地培训之前,应与组长学校加强沟通,在得到组长学校的允许之后,向组长学校管理员发送相关的报名表的电子稿,以便录入学分申请名单。
(三)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校本研修注意事项
各学校应加强校(园)本研训的学分的严格管理,对无故缺席师德师风培训的相关人员,应按学分管理政策不给予学分,或取消其获得校本研训学分资格。
海口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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