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推动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要下大力气解决防控布点、防控力量、防控措施、防控经费问题,队伍上形成“专业化公安队伍+职业化巡逻队伍+群众化协警队伍”格局,措施上做到“点”上有人看管、“线”上有人巡逻、“面”上有人控制,目标上达到“全天候、无盲区、精细化”防控。 以优质服务高效管理为追求,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管理“社会化”进程。要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把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纳入有序管理之中,要重点管好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群,确保“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重点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邪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的管控,确保“不漏管、不失管、不失控”;重点加强“特种行业”监管,做到“靠上去跟踪管、分类别侧重管、经常性反复管”,努力消除犯罪市场。要通过推动管理创新,理念上变“管理控制”为“服务管理”,体现以人为本;方式上变“单打独斗”为“多方参与”,体现综合治理;机制上变“突击管理”为“日常管理”,体现长效性;目标上变“松散管理”为“系统管理”,体现实效性。
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要求,在实践中有效加强队伍作风“经常化”建设。政法综治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公仆本色,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求真务
实,真抓实干,用实际行动扎实推进政法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力求做到“四深入”,不做“四种人”。即:一是深入群众,不做高高在上的“官人”;二是深入基层,不做走马观花的“游人”;三是深入一线,不做养尊处优的“闲人”;四是深入实践,不做脱离实际的“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