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差错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差错 4.1安全措施类
4.1.1 已生效的电气工作票或操作票丢失。
4.1.2 工作前不履行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规定。
4.1.3 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1.4 布臵工作不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4.1.5 工作现场安全措施不全,即开始工作。
4.1.6 操作前不进行预演,操作图省事,不按操作票顺序操作。
4.1.7 倒闸操作时,监护人及操作人唱票及复诵声音不清楚。
4.1.8 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4.1.9 工作间断后,重新工作而不复查安全措施。 4.1.10 工作负责人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私自变更接地线
位臵。 4.1.11 操作时不拿操作票,凭印象操作。
4.1.12 操作人接受命令不复诵,不等监护人发令就先操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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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 操作时操作人未看清设备编号、位臵就复诵口令。 4.1.14 执行操作任务时,未做到操作一项打一个钩或未操
作先打钩。 4.1.15 工作票到期工作未完不按规定办理延期。
4.1.16 随意改变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 4.1.17 未经批准,无票作业。
4.1.18 检修工作场所不设临时围栏,不挂警告牌。 4.1.19 约时停送电。
4.1.20 送电前不到就地检查。
4.1.21 工作结束后揭开的孔洞盖板不及时恢复。 4.1.22 不按规定配给电源保险容量,随意加大保险规格; 4.1.23 对设备标志不明确的设备,随意操作停送电。 4.1.24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操作。
4.1.25 高、低压设备,做试验,测绝缘后,不对地放电。
4.1.26设备事故抢修,只听交代,不验电即工作。 4.1.27在变电站和高压配电室搬动梯子或任何长物时不放倒搬运。
4.1.28上、下层同时工作中间不搭设临时防护隔板。
4.1.29未经考试合格人员代替操作。 4.1.30倒闸操作精力不集中,操作完不进行复查。 4.1.31开关柜、配电箱配电室、检查操作完后,不随手关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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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将带电的电焊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进行工作。
4.1.33随便引接临时电源。 4.1.34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时间进入或退出现场。
4.1.35高空作业将材料工具上下投掷。
4.1.36工作现场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1.37湿手触摸电气开关和电气设备。
4.1.38 通讯设备不停电就拔插件。
4.1.39检修工作结束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40在吊有重物的吊钩下工作。 4.1.41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4.1.42进出风机塔筒不将塔筒门固定好。 4.1.43下风机或离开风机不关闭风机照明 4.2安全工器具及使用 4.2.1 验电前不检查验电器。
4.2.2 使用绝缘手套等安全工器具是不做检查。 4.2.3 混用电压等级不符的测量仪器。 4.2.4 随意动用消防设备移做它用。 4.2.5 风力机检修不戴安全帽。 4.2.6 风力机检修不系安全带。
4.2.7 凿坚硬和脆性物质时不戴防护眼睛。
4.2.8 使用梯子前不检查或使用有缺陷的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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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在水泥地面或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下端不固定。
4.2.10 使用人字梯不挂限制开度的拉链。 4.2.11 巡视高压设备不戴安全帽。 4.2.12 现场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帽。 4.2.13 装拆接地不戴绝缘手套,不验电。 4.2.14 10kV接地,查找故障点时不穿绝缘靴。 4.2.15 雷雨天气,室内外高压设备巡视时不穿绝缘靴。 4.2.16 人在梯子上工作时即移动梯子。
4.2.17 装拆接地线时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而根据工作方便顺手进行。 4.3其他
4.3.1运行数据统计表或记录表丢失。 4.3.2发生故障后不如实作好记录。
4.3.3高压配电室钥匙不按值交接,不登记签名。 4.3.4 同一份公司内部报表出现4处以上数据错误或对外报表出现2处以上数据错误。 五、不安全现象
虽未构成障碍、异常及差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构成不安全现象。
5.1 安全帽下颚带不系好
5.2工作时不穿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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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上班穿拖鞋或高跟鞋。 5.4工作时袖口不系好。
5.5女同志戴安全帽不将辫子或长发盘起。
5.6生产现场任意乱堆乱放杂物。 5.7临时放臵在现场易使人绊跌的物件,不设臵明显的警告
标志。
5.8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时间进入或退出现场。
5.9上班期间打盹睡觉,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书、杂志。
5.10抄表不准确,到点不抄表。 5.11不安全关闭计算机,即将电源切断; 5.12不按规定填写和办理工作票。
5.13不严格执行工作终结验收,工完场未清给予结票。 5.14接调度电话不报姓名不记录。 5.15值班期间未经允许擅离职守。 5.16夜间值班不将风场大门锁好。 5.17夜间值班不按规定巡视设备。 5.18特殊天气不巡视或不按规定设备。
5.19 在抄表单或运行数据记录单上涂改或乱画。 5.20借阅公用资料不按时归还并影响正常工作。 5.21借用工器具不按时归还并影响正常工作。 5.22工作完毕不按规定填写记录或台帐。 5.24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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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检修人员动用运行设备不向运行人员申请。 5.26检修设备清扫不认真,脏污严重。
5.27工作完毕后不清点工具,将工具遗留在工作现场。 5.28驾驶车辆前不检查车况,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停放。 5.29发生以上标准中未规定的其它问题,由部门或安全生产部根据其情节可认定为不安全现象者。 六、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本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及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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