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对于所有的新系统和软件必须经过投资效益分析和风险分析。
(4) 网络安全系统的产品均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或验证书。 (5) 防火墙或防病毒软件等产品必须通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检验,并具有公安部公共信息安全监察局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特殊行业有其他规定时,还应遵守行业的相关规定。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按照有关对网络安全系统的设计要求,在网络安装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指导。 (1) 防火墙的设置:应阻挡外部网络的非授权访问和窥探,控制内部用户的不
合理流量,同时也能进一步屏蔽内部网络的拓扑细节,便于保护内部网络的安全。
(2) 代理服务器的装置:应保证局域网用户可以安全地访问Internet提供的各种
服务而局域网无需承担任何风险。
(3) 网络中要有备份与容错。
(4) 操作系统必须符合美国国家计算机安全委员会C2级安全性的要求。 (5) 对网络安全防御的其他手段,如IDS入侵检测系统,密罐和防盗铃,E-
mail安全性,弱电扫描器,加密与网络防护等均应一一检查。
(6) 应检查“系统安全策略”是否符合实际要求。对于信息系统管理员还包括
安全协定,E-mail系统维护协定和网络管理协定等,确保所有的系统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报告问题和防止权利滥用。最好建议印成安全手册或发布于内部网上,使每个员工都能够得到准确的信息。
(7) 网络应建立应急事件反应处理小组,并制定灾难恢复计划,尤其是提出保
证体系恢复所需的硬件环境和有关人员。
(8) 信息安全性检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办公网络应能抵御来自防火墙以外的网络攻击,使用流行的攻击手段进行
模拟攻击,不能攻破,判为合格。
2. 办公网络能够根据需求控制内部终端机的互联网连接请求和内容,使用终
端机用不同身份访问Internet的不同资源,符合设计要求判为合格。 3. 办公网络与控制网络必须实施安全隔离,保证做到未经授权,从办公网络
不能进入控制网络。
4. 检测防病毒系统的有效性。将一个含有当前已知流行病毒的文件(病毒样
本)通过文件传输、邮件附件、网上邻居等方式传播,各个位置的防病毒软件应能正确地检测到该含病毒文件,并执行杀毒操作。
5. 如果安装了入侵检测系统,使用流行的攻击手段进行模拟攻击(如DOS
拒绝服务攻击),这些攻击应被入侵检测软件发现和阻断。
6. 如果有互联网行为管理系统,则尝试访问若干受限网址,测试系统的访问
控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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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应用系统安全性应满足以下要求:身份认证;访问控制。 (10) 操作系统安全性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操作系统版本应使用经过实践检验的具有一定安全强度的操作系统; 2. 使用安全性较高的文件系统;
3. 严格管理操作系统的用户帐号,要求用户必须使用满足安全要求的口令; 4. 服务器只提供必须的服务,其他无关的服务应关闭,对可能存在漏洞的服
务或操作系统,应更换或升级相应的补丁程序;扫描服务器,无漏洞判为合格;
5. 认真设置并正确利用审计系统,对一些非法的侵入尝试必须有记录;模拟
非法尝试,审计日志中有正确记录者判为合格。
三、综合布线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线缆敷设和终接、机柜机架配线架的安装、信息插座和光缆芯线终端的安装)
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传输网络。它既使话音和数据通信设备、交换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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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连,又使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相连。它包括建筑物到外部网络或电话局线路上的连线点与工作区的话音或数据终端之间的所有电缆及相关联的布线部件。综合布线系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兼容性、灵活性、先进性和可靠性。
1、 缆线敷设和终接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应选用符合我国国情的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和我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的定型设备和器材,所有国内外产品均应以我国发布的标准为准则,进行检测和鉴定,未经国家或有关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和主要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工程中所有综合布线系统产品,包括缆线和布线部件及主要辅助部件等的型号、规格、性能及质量,除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应以其他产品代用。
(1) 线缆的检验要求
1) 工程中使用的对绞线、对称电缆和光缆的型号、规格和程式及数量应符合设计
规定和合同要求。
2) 根据材料运单对照检查对绞线、对称电缆和光缆的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内容
齐全,字迹清晰。外包装应注明电缆或光缆的型号、规格、线径或芯数、端别、盘号和盘长等情况,并要与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致。
3) 电缆和光缆的外包装应无外部破损,电缆外护套应完整无损。电缆和光缆均应
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还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性能指标。
4)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3盘中各截出100m的长度,加
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工程验收基本连接要求。
5) 光缆开盘后,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6) 检查光缆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测试记录。必要时在施工现场检测光纤衰减和光纤
长度。具体测试要求如下:①衰减测试。一般采用光时域反射仪(DTDR)进行测试。如测试结果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很大时,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以断定是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②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应从另一端进行复测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
7) 光纤插接软件(光纤跳线)检验应符合如下要求:①光纤接插软件两端的活动
连接器(活接头用)端面应装配合适的保护盖帽。②每根光纤接插软线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标记,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型材、管材和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
1)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
得变形断裂。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2) 管材采用钢管、硬质聚氯乙稀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
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
破损。
4) 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3) 仪表和工具的检验。为了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在事先对安装
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仪表和工具进行全面的测试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早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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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更换,以使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得到保证。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1) 管路或槽道(又称桥架或线槽)的质量控制:管槽系统的整体是由引入管路、
上升管路(包括上升房、电缆竖井和槽道等)和楼层管路(包括槽道和部分工作区管路)及联络管路(包括槽道)等组成。它们的走向、路由、位置、管径和槽道规格等均应反映在图纸上,宜与土建等其他专业进行图纸会签或确认。施工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质量要求主要参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有关标准进行。
(2) 审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装施工进度顺序和施工组织计划进行审查,应注意施工计
划与其他系统的配合等问题。一般宜在建筑的土建工程和室内装修施工的同时或稍后的适当时间安排施工,应避免彼此脱节,必要时可随时修改计划,以求密切配合,协作施工,有利保证工程质量。
2) 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图纸、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施
工单位对于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上交待不清或有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有缺项或漏项时要写成书面意见以备查。
3) 调查现场时要复核设计缆线敷设路由和设备安装位置是否正确。事先预留的暗
管、地槽、洞孔的数量、位置、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要求。有漏缺、不妥之处应形成书面记录交有关方面确认,由施工单位整改。
4) 设备间和干线交接间等专用房间,必须具备如下条件:①土建工程必须全部完
工,墙壁和地面平整,室内通风、干燥、光洁,门窗齐全,门的调试和宽度均符合工艺要求,门锁性能良好,钥匙齐全,以保证房间安全可靠。②房间内按设计要求预先设置的地槽、暗敷管路和洞孔位置、数量和尺寸均正确无误,满足安装施工需要。③对设备间内铺设的活动地板应认真检查其施工质量,要求地板板块铺设的表面平整、板缝严密、安装牢固,无凹凸现象,地板支柱安装坚固,地板水平面的允许偏差不大于2mm/m2。活动地板应有防静电措施,并符合有关标准,接地装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④设备间和交接间内均应设置可靠220V,50HZ的施工电源,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便施工和维修使用。房间的面积大小、环境温湿度条件、防尘和防火措施等都符合工艺设计提出的要求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3) 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线缆施工质量控制。
1) 敷设缆线前:①检查主干路由中所采用的缆线型号、规格、程式、数量起讫端
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文件的要求。并有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工艺方案。②按图纸和施工工艺要求,将需要布放的缆线两端贴有显著的标签。标签内容有缆线的用途和名称(可用代号代替)、型号、规格、长度、起始端和终端地点等,标签上的字迹应清晰、端正和正确,以便按施工顺序,对号入座进行敷设施工。
2) 线缆敷设时的质量控制。①无论采用哪种施工方式(向下垂放和向上牵引),其
布放缆线的牵引力不宜过大,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②缆线在施放过程中应防止被拖、蹭、刮、磨等损伤。③缆线不应产生扭绞或打圈等现象,也不应有可能受到外界的挤压或遭受损伤而产生障碍隐患,以免影响缆线质量。 3) 电缆在电缆槽道或桥架上敷设和固定。①在敞开式槽道或桥架内敷设电缆,水
平装设时,应在电缆的首端、尾端、转弯处及每间隔3~5m处进行固定;垂直装设时,应在电缆的上端和每隔1.5m处进行固定。②在封闭式的槽道内敷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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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缆线均应平齐顺直,尽量互相不重叠或不交叉,缆线在槽道内不应溢出,影响槽道盖盖合。在缆线进出槽道的部位或转弯处应绑扎固定。③在桥架或槽道内缆线绑扎固定应根据缆线的类型、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的间距不宜大于1.5m,且应均匀一致,绑扎松紧适度。④吊顶内布置缆线,也必须分束绑扎,且所有缆线的外护套应有阻燃性能,其选用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 4) 缆线同槽分隔要求及与其他管线的间距。①各种系统(如通信系统、计算机系
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广播与卫星电视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等)的信号线、控制线及电源缆线等,如在同一路由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电缆槽道或桥架,按系统分离布放,金属电缆槽道或桥架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各个系统缆线间的最小间距及接地装置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免互相干扰。②为保证通信网络的安全运行,对绞线对称电缆与电力线路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一的要求,与其他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二的要求。
表一: 对绞线对称电缆与电力线路平行敷设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敷设 双方均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敷设 最小净距(mm) <2KVA 380V 130 70 注 2~5KVA 380V 300 150 80 >5KVA 380V 600 300 150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敷设,且平行长度小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表中如对绞线对称电缆是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二: 序号 1 2 3 4 5 6 管线种类 避雷引下线 保护地线 热力管(不包封) 热力管(包封) 给水管 煤气管 平行净距(mm) 1000 50 500 300 150 300 垂直交叉净距(mm) 300 20 500 300 20 20 备注 (4) 水平布线子系统的缆线施工质量控制。
1) 缆线布放后,应预留一定的冗余长度,便于维护检修以及今后使用。干线交接
间或二次交接间的对绞线对称电缆预留长度每端一般为3~6m,工作区为0.3~0.6m。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长度或按设计规定预留长度。
2) 在屏蔽电缆敷设时,其曲率半径应根据屏蔽方式来考虑:①非屏蔽的4对对绞
线对称电缆敷设后弯曲时的曲率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②屏蔽结构的对绞线对称电缆的曲率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半径的6~10倍。
3) 缆线敷设时,应注意牵引拉力不宜过大过猛。要求牵引拉力适宜,牵引节奏缓
和。电缆芯线为0.5mm线径,4对对绞线对称电缆的牵引力应不超过110N;电缆芯线为0.4mm线径的4对对绞线对称电缆的牵引力应不超过70N。
(5) 光缆施工敷设质量控制。
1) 光缆的接续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才准上岗操作。
2) 光缆弯曲时不能超过最小曲率半径。施工时一般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 3) 光缆敷设时的牵引力应不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80%,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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