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2.2.9定期向安全第一责任人填报报告书。 2.3安全总监的职责
2.3.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3.2督促项目财务提足安全技术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2.3.3每天对各项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2.3.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限期整改。
2.3.5配合工厂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6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7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2.3.8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 2.4施工工长的职责
2.4.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4.2向班组下达施工任务前,认真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
2.4.3每天对安排施工任务的作业点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制止违章作业,遇有险情及时停止生产并想上级报告。
2.4.4接受上级及安全监督员的监督检查,对上级及安全监督员提出
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监督整改的落实情况。
2.4.5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防患于未然。
2.4.6领取和发放使用好班组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等。
2.4.7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4.8发生因工伤及未遂上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事故的调查。
3、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3.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交底
3.1.1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工地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
3.1.2施工负责人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安全生产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3.1.3所有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正确穿、戴和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3.1.4认真贯彻执行工地分部分项、工种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负责人检查具体施工人员的落实情况,并经常性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3.1.5施工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各方面全面负责。
3.1.6按规定做好“三上岗” 、“一讲评”活动,即做好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及周安全评比活动,定期检查工地安全活动、安全防火、生活卫生,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3.1.7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准施工。
3.1.8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使用前需经有关单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现场组装后,经验收。单位颁发准用证方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3.1.9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必须经指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3.1.10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3.1.11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作业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地防火主管人员同意。施工现场配备有一定数量干粉灭火器,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3.1.12工地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时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器线路。
3.1.13未经交底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4.1要在职工中牢牢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做到每天班前教育,班后总结,班中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4.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4.3 吊装前起重指挥要仔细检查吊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损伤,所
有起重指挥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4 高空操作人员应符合超高层施工体质要求,开工前检查身体。 4.5 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放在钢梁或易失落的地方,所有手工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应穿上绳子套在安全带或手腕上,防止失落伤及他人。
4.6 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作业,施工现场禁止酒后作业,高温天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4.7 吊装时应架设风速仪,风力超过6级或雷雨时应禁止吊装,夜间吊装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构件不得悬空过夜。
4.8 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爆、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在明火附近作业,严禁吸烟。
4.9 焊接平台上应做好防火措施,防止火花飞溅。 5、安全保障设施
本工程钢结构工程安装高空作业量大,需用安全设施多,为确保施工安全,现场将组建专业安全班组,负责工程安装中所需的一切安全设施的搭设。工程中所搭设安全设施主有以下内容:
5.1 H型钢拼接、焊接安全设施
高空拼装处均有从地面搭设起的临时支撑平台,此支撑平台也将是各施工人员上施工作业面通道,拼装作业面、焊接作业处将搭设安全通道、作业平台铺板、安全挑网及挂设灭火设施。
脚手架操作平台的下部用兜底阻燃性安全网封闭。
5.2现场安全用电
现场施工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责任人。
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
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电熔丝。
5.3现场防火、水灾、地震之防护
气象机关发布暴雨报后,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只广播。 水灾接近本地区之前应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关闭门窗,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放在室外不堪淋雨的物品,应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遮盖。 准备手电筒、蜡烛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门窗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情。 准备必要药品及干粮。
强风袭击时,不得进行吊装,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格戒备。 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为防止火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