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品,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品,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要安全处置锐利器具,不要把用过的锐利器具传递给别人。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时,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并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创口缝合时,要特别小心意外创伤。
3、使用后的锐器应放入耐刺、防渗漏的锐器盒内,禁止将用过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毁坏用过的注射器。
4、医务人员要认真洗手,工作中手被体液、血液污染时,应及时用肥皂液清洗干净,并确保用流动水洗手。
5、医务人员要根据业务需要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乳胶手套、口罩、隔离衣、防护眼镜等。
6、在诊治或护理阳性患者或感染者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1)、进行抽血、注射、清洁伤口、处理污物等工作时,若可能接触到血液和体液,或自己手上有伤口或皮损,则应戴上手套。
(2)、进行内窥镜检查、拔牙、镶牙等与病人血液接触的工作时,必须穿防护衣、戴口罩和防护镜。
(3)、对化验标本要注意盖紧盖后才可送化验室,防止外渗,标本应标明“小心血液污染”。
7、一旦受到职业暴露,要极积采取针对性措施:皮肤清洗→消毒→包扎→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 →上报预防保健科、感染管理科→组织暴露后的职业评估→预防接种→随访流病情况。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安全,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好地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
管理行政处置办法》、《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管理规范》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五个配套文件,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及一次性使用输血器(袋)置于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内,容量不得超过3/4满,双层封扎,专人回收,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2、废弃的被服,置于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内,装3/4满时及时封扎,专人回收,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3、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置于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内,装3/4满时,双层封扎,专人回收、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再置于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内,双层封扎,专人回收、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5、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如尿液、胸水、肠液等体液,与含氯消毒剂稀释后,浓度应达1000mg/L(或每100ml体液中加入漂白粉5g),搅匀后作用2-4小时,倒入厕所。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置于防渗漏双层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内,装3/4满时,专人回收、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二 病理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置于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内,双层封扎,专人回收、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三 损伤性废物
1、使用后的锐器包括: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缝合针置于防渗漏、耐刺的锐器盒内,3/4满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专人回收、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2、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瓿等置于耐刺的锐器盒,3/4满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专人回收、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四 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可和感染性垃圾一
起焚烧处理,静脉注射液可采用排入下水道的方式处置。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及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可返还给供应商,或采用集中处理。
五 化学性药物
包括医学影响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已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体温计等医疗器具等应当交有环保专门机构处置(放射性医疗废物置于红色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内)。
总务科要严格落实好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具体环境,建立医疗区、生活区、工作区。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应设施、设备齐全,且不得露天存放,做好“五防”措施,即防盗、防鼠、防蝇、防蟑、防渗漏和雨水冲刷。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暂时贮存的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存放地进行清洁、冲刷和消毒(1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收集和焚烧的专职人员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认真登记,项目齐全,执行三联单签字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专职人员工作期间要做好职业防护(防护服、长筒胶靴、乳胶手套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门诊、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 2、做好感染性疾的预检工作,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分诊。 3、各诊室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配有快速手消毒剂,无菌技术操作前后及接触不同病人或同一病人的不同部位应洗手或手消毒。 4、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5、门诊、急诊的平车、轮椅、诊查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体液、血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6、每日清洁、消毒,地面湿式清扫。
7、门诊、急诊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执行。 8、医疗废物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普通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 2、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感染病人与特殊感染病人(如耐甲氧西林金葡菌MRSA、耐万古霉素金葡菌VRA等感染病人),诊疗活动中认真执行严格的隔离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床单位定时更换,更换下的床单位、病号服放入双层医疗废物收集袋内封扎,缚有明确标识。
4、病室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湿式清扫.使用中的氧气湿瓶24小时更换一次,同时更换湿化液,湿化液为无菌蒸馏水,终未由供应室统一处置、发放,临床干燥洁净保存备用。
5、接触病人前、后应洗手,或同一病人的不同部位应洗手或手消毒,进入病房的治疗车上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6、病人的衣服、被服每周更换1---2次,枕芯、被褥、床垫被体液、血液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消毒,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
7、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擦床头桌抹布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
8、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病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9、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0、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卫生间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定期消毒。
11、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治疗室、处
置室、换药室、注射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执行。
12、医疗废物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治疗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
2、布局分区明确标志清楚,分区管理。
3、无菌柜定期清洁、消毒,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
4、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操作前后及接触不同病人或同一病人的不同部位应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不得重复使用。
6、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酶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7、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24小时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贮槽中的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最好采用小包装。
8、无菌持物钳干罐保存4小时,注明启用时间。
9、治疗车上物品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