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7)

2018-12-25 23:04

采掘工作面将要揭露或接近含水层的断裂构造时,必须进行探水,防止突水事故发生。

1、断层探放水原则与探查内容 (1)断层探放水原则 凡遇下列情况都必须探水:

a.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有导水断层存在,但具体位置不清或控制不严时;

b.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预测有断层存在,但具体位置和含(导)水性不清,有可能突水时;

c.采掘工作面底板隔水层厚度与承受水压都处于临界状态,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内断层赋存情况不清,一旦遇到就可能突水; d.巷道揭露或穿越断层无突水征兆,但隔水层厚度及实际水压接近临界状态,工作面回采时可能突水;

e.井巷工程在浅部穿越断层时已证实不含(导)水,但深部有可能突水时;

f.根据井巷工程和断层防水煤柱留设的特殊要求,必须查明断层时;

g.采掘工作面接近推断导水断层100m时,或距已知含(导)水断层60m时;

h.采区内小断层使煤层与强含水层的距离缩短时,或采区内构造不清、含水层水压大于2MPa~3Mpa时。 (2)断层水探查的主要内容

a.查明断层位置、落差、走向、倾向、倾角,断裂带宽度、充填和物和充填程度,断层的导水性与富水性;

b.查明断层两盘断裂带裂隙、岩溶发育情况、两盘对接部位的岩层及其富水性;

c.查明煤层与强含水层的实际间距(即隔水层的实际存度); d.查明断层探水孔不同深度处的水压、水量、冲冼液消耗量,确定或判断底板水在隔水层中的导升高度;

e.通过放水试验和连通试验查明断层导水性、富水性以及通过断层的侧向补给水量,为安全采掘、矿井防治水措施提供实际资料与理论依据。

2、断层探放水方法

断层探水方法与探老窑水方法相仿,但探水钻孔孔数要比探老窑水少,一般为3个孔,钻孔布置方式按探查目的不同略有差异。 (1)探查工作面前方已知或预测含(导)水断层

一般先布置巷道掘进前方1号孔,尽可能一钻打透断层,然后再打2号、3号孔,以确定断层走向、倾向、倾角和断层的落差及两盘的对接关系。其中至少有一个孔打在断层与含水层交面线附近. (2)隔水岩柱处于临界状态时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的探查 沿巷道掘进方向打3个孔,尽量打深,争取一次打透断层,否则就必须留足超前距,边探边掘直至探明断层的确切情况,再决定具体的防水措施。

(3)巷道实见断层,在采动影响后有无突水危险性的探查

一般应向下盘预计采动影响带内打1号孔,探明断层带的含(导)水和水压、水量等情况。若有水,采后就很可能突水;若无水,则还应向预计采动带以下打2号孔,然后根据具体条件,分析突水的可能性和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 3、断层水的预防和处理

根据断层水文地质性质和通过断层导水水源的不同,断层突水及其造成危害程度也不一样,相应的防治措施也就不同。

(1)断层带不含(导)水。水源为孔隙、裂隙含水层水时,一般没有突水危险,掘进巷道可以直接通过,回采时可以不留防水煤柱,但需加强支护,防止塌落冒顶;若水源是冲积层、薄层岩溶含水层及其他水体时,掘进巷道可通过,必须先打孔疏放其储存量,证实水压、水量不大时,再过断层带,并加强支护。回采时一般可以不留煤柱。 (2)断层带弱含(导)水,有可能突水的断裂带。水源为孔隙、裂隙含水层时,一般情况下,掘时巷道可以通过,需加强支护,防止冒落。如水压、水量较大时,应先打孔疏水降压,然后再过断层,并加强支护。回采时可以不留防水煤柱,但应留防冒煤柱;若水源是冲积层、薄层岩溶含水层及其他水体时,巷道掘进时要超前探水,把水压降至安全值以下,再接近或穿过断层带。回采时如隔水岩柱不足,应留设防水煤柱;若水源为厚层强岩溶水或大型地表水体时,巷道掘进必须超前探水,无水时要做压水检查,有水时应封孔绕行或预注浆通过。回采时须留设断层防水煤柱,水压大于安全值时应疏水降压。

(3)富含水或导水性强、突水可能性大的断层。水源为孔隙、

裂隙含水层时,巷道掘进必须穿过断层时应超前探水、放水,把水压降至安全值以下,并加强巷道支护,保护围岩的稳定性。回采前疏水降压至安全值以下,并留设防塌煤柱,以防止沿断层产生冒顶;水源是冲积层、薄层岩层含水层时,巷道掘进时要超前探水,钻孔无水时,用手镐掘进或放小炮通过,但需进行特殊支护,防止滞后突水。水压、水量较大时,应预注浆通过断层或留防水煤柱。回采时应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水源为厚层强含水层或大型地表水体时,巷道掘进应超前探水,并留设断层防水煤柱,不得接近或通过。若必须通过时,应打探查构造和含水层勘探孔,待查明条件后绕行或预注浆过断层带。回采时探明断层位置,留足防水煤柱,必要时暂缓开采。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探放水施工作业设计方案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实施,探放水施工作业设计方案由总工审批,积水量预计超过5000m3或水位压力超过0.5Mpa(5kg/cm2)区域的探放水设计由公司审批。

2、掘进工程进入探水线,必须实施探水作业。 探水线的确定:

(1)对于老空、老巷、老窑等积水区,当水位压力P≤10Mpa时,探水线按下列原则确定:

a.积水区位置准确、水文地质条件清楚时,探水线至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在煤层中不得小于30m、岩层中不得小于20m。

b.虽有积水区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边界位置时,探水线至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

c.对有图纸资料的老窑,探水线至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图纸资料的小窑,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掘进巷道附近有充水、导水断层或塌陷落柱时,探水线至最大摆动范围内预计煤柱线时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

3、沿探水线向积水区外堆不小于60m为警戒线,井下采掘工程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应密切注意水情变化,如发现突水预兆,应提前进行探水。

4、探水钻孔应根据井下地质条件、煤(岩)层走向、倾角及采掘巷道与可能积水区域的相对位置,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布置,保持安全岩柱厚度,防止漏探。

5、老空、老窑积水区探水钻孔应成组布置,在平面上呈扇形或半扇形,钻孔间水平夹角薄煤层为7-15 °、厚煤层为1-3°,终孔平距不超过3m。探水在煤层掘进进行时,至少要有一个见顶板和底板的钻孔。钻孔数量如下:

(1)倾斜煤层平巷:薄煤层中不少于3组,每组为1-2孔;厚煤层中不少于3组,每组3孔。钻孔呈半扇形布置在上帮。

(2)倾斜煤层上山巷道:薄煤层中不少于5组,每组为1-2孔,厚煤层中少于5组,每组为3孔。钻孔呈扇布置在巷道前方。

6、断层探水钻孔布置与老空探水钻孔布置方式相同,探水钻孔数量可相对减少,钻孔方位视断层与巷道的相对位置而定。

7、当积水区水压高、积水量大时,应在稳定岩层中掘专用探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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