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机械管理中心负责自有施工设备的修理工作,负责现场自有施工设备的抢修工作,保障现场自有施工设备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
5.3.3每年十二月,机械管理中心根据自有施工设备的技术状况,编制下一年度的机械设备大中修计划,经机械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实施。每月末,制订下一月度的机械设备的维修计划,经机械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实施。大修计划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月进行调整,经机械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实施。
5.3.4按计划进修后的施工设备,机械管理中心组织验收,确保修复后的施工设备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并做好修理验收记录。
5.3.5现场的自有施工设备发生故障时,机械管理中心应立即派维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并做好抢修记录。不能及时修复时,由机械管理中心负责更换同类型设备,满足工程的需要。 5.3.6现场的外租施工设备发生故障时,由现场机调员通知机械供应方,由机械供应方进行抢修或更换。
5.4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
5.4.1机械管理中心负责自有施工设备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环保和安全状况的检查。
5.4.2机械管理中心负责自有施工设备的尾气排放的控制,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公司规定的指标;负责对自有施工设备的工作噪声进行控制。
5.4.3机械维修人员负责收集修理机械时排出的废油、废件、旧电瓶等废弃物并集中交到材料库,由材料管理员妥善处理。禁止将废油排放到地面或下水道中。 5.4.4机械操作人员负责按机械安全规程操作机械,禁止违章操作。 6、相关文件
6.1公司《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6.2公司《现场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6.3公司《施工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6.4总公司《市政工程机械技术保养规程》 6.5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7、质量记录
7.1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台帐(CX07—表1); 7.2机械设备技术状况检查记录(CX07—表2); 7.3机械设备进场检查记录表(CX07—表3); 7.4机械设备进场检查记录台帐(CX07—表4);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八)-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1、目的
充分了解顾客及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确定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质量及相关的要求,且有能力实现这些要求。有效履行工程合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投标文件报出前、工程合同签订及修订前的评审。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 7.2.1、7.2.2条款。 3、职责 3.1营销中心 ⑴负责制定本程序;
⑵负责与顾客联系,组织公司相关部室及工程项目部,确定顾客的要求和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评审,汇总评审结果,报总经理/总经济师审批。 3.2工程部
⑴确认公司是否能够按计划、按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⑵确认是否能够根据顾客要求,按质量要求履行合同。 3.3材料管理中心
确认是否能够按顾客要求提供满足质量标准的物资。 3.4机械管理中心
确认是否能够按顾客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 3.5劳动人事部
确认人力资源的保证能力。 3.6计量试验中心
确认是否能够提供施工所需的检验试验设备。 3.7工程项目部/分公司 负责履行合同。 3.8总经理/总经济师
工程造价≥5000万元的,总经理主持评审并批准。 工程造价<5000万元的,总经济师主持评审并批准。 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
5.1.1明确顾客规定的产品(及环保)要求,包括有关产品交付方式和服务的要求。
5.1.2顾客及相关方未加以规定,公司对预期或规定用途所提出的要求,包括通过市场调研、针对顾客及相关方要求所做的承诺。 5.1.3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5.2评审的内容
5.2.1确保准确理解顾客(或相关方)要求,包括顾客口头表达的要求,也已得到确认,还包括供需双方对合同理解不一致的需求得到解决。
5.2.2公司内部确信,采取必要的、可实现的技术上、资源上等方面的措施,有能力满足顾客对产品交付使用和服务等各方面的要求。 5.3评审过程
5.3.1市场营销中心组织材料管理中心、机械管理中心、劳动
人事部、计量试验中心就招标工程有关要求进行确认并进行报标前/承诺前的评审,汇总评审结果,报公司总经理/总经济师审批。 5.4合同的修订
合同履行中,由于顾客要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时,由营销中心组织评审,与顾客签订补充合同,并通知相关部室及项目经理部。
5.5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合同变更(工程变更),经顾客、设计、监理同意签证后实施,不再评审,但必须有签证记录(工程洽商记录)。 6、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国发[1983]122号)
6.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建[1993]78号) 6.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7、记录
7.1顾客要求情况表 7.2投标文件/合同评审记录 7.3合同修改评审记录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九)-物资采购和管理程序
物资采购和管理程序
1、目的
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防止物资在使用时发生混淆、损坏、变质。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工程质量、环保及安全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程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 7.4、7.5.3、7.5.5条款。 3、职责
3.1材料管理中心
⑴负责制定组织检查本程序的实施。
⑵负责采购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如:钢筋、水泥、木材、商品砼、预制构件等;标准的周转材料。 ⑶负责检查现场标识、物资防护及仓库管理工作。 3.2工程项目部/分公司
⑴负责采购辅助材料如:五金、水暖、电料、化工等及非标准周转材料 ⑵负责现场物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