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供方的评审及评价
5.1.1对构成工程实体,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性能的物资供方,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物资供方,均应进行评审。
5.1.2物资供方评审,具体执行《公司物资供方评审准则》。
5.1.3材料管理中心/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在采购权限内采购物资时,符合5.1.1条款,分别进行评审,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册”。
5.1.4材料管理中心建立的“合格供方名册”,由材料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建立的“合格供方名册”,由工程项目部/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作为物资采购的依据。 5.1.5因工程需要采购特殊材料,经本单位主管经理批准,可对新增的供方,进行临时评审,并纳入《物资合格供方名册》。
5.1.6总公司物资部公布的《物资合格供方名册》,可作为采购物资时选择供方的依据,不再进行评审。
5.1.7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根据供方供货情况,每半年填写“采购物资质量反馈表”,报公司材料管理中心,作为年度复审和编制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册的依据。
5.1.8经评价,供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取消其合格供方的资格,二年内不再评审。 5.2采购信息及采购
5.2.1采购人员应广泛搜集各类材料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比质、比价采购。了解供方的设备、有关人员资格及质量管理体系。
5.2.2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单项工程物资需用计划,报公司材料管理中心。计划应规定所需物资的验收标准、工艺要求、环保要求等。
5.2.3材料管理中心汇总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物资需用计划 ,编制具体采购计划,经材料管理中心经理批准,采购员按照计划在合格供方中采购。
5.2.4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在采购权限内,实施物资采购时,编制的采购计划,由工程项目部/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采购员按照计划在合格供方中采购。
5.2.5采购需签订采购/加工合同时,合同应经本单位主管经理审批。
5.2.6采购员在签订加工构件、配件、半成品合同时,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技术人员负责对供方进行书面交底,并提出质量环保标准的具体要求。 5.3采购物资的验证
5.3.1采购人员负责向供方索取所购物资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有关质量证明资料,保证与所购物资相符。
5.3.2材料管理中心/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所采购的物资,进入现场后。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材料员负责检查进场物资的数量、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作好检查记录。
5.3.3对需复检的物资,工程项目部按照规定送检。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3.4必要时对供方的产品、过程、设备、人员提出资格鉴定的要求。
5.3.5采购/加工的物资,需要在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时,应在合同中对验证的安排、验证方法进行规定。验证时应填写“验证记录”。
5.3.6顾客或其代表提出,在收货地点或供货地点对供方提供的物资进行验证时,采购员应负责安排。在货源处已经顾客验证的物资,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拒收的可能,在进场时仍应进行进货检验。
5.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4.1物资进入现场后,工程项目部材料员分别用插牌、挂签、涂色方法进行标识,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应加“顾客”标志进行标识。
5.4.2以下情况必须进行标识:容易混淆的、有危险性的、有期限要求的物资。 5.4.3物资标识的范围及具体方法,执行公司《物资标识管理办法》。 5.5物资的防护
5.5.1工程项目部负责现场物资搬运,执行公司《现场物资搬运管理办法》。
5.5.2物资进场后,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材料保管员应按采购员开据的材料验收单,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并办理签字、验收、入库手续。
5.5.3工程项目部/分公司负责所属库房的管理工作。材料保管员对入库材料的保管及对露天存放材料和特殊材料的贮存,执行《公司仓库管理办法》。
5.5.4对有危险的、有保质期的材料,应每月进行检查,填写“库存材料检查记录”。 5.6当出现不合格物资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相关文件
6.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公司《物资标识管理办法》 6.4公司《现场物资搬运管理办法》 6.5公司《仓库管理办法》 7、质量记录 7.1供方评审表 7.2物资合格供方名册 7.3采购物资质量反馈表
7.4供方货源处验证记录 7.5物资标识记录表 7.6库存材料检查记录表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十)-工程分包管理程序
工程分包管理程序
1、目的
为选择合格的工程分包方,并对其进行管理及控制,以保证工程质量、环境、安全行为符合合同规定及相关方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工程分包的管理。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 7.4条款。 3、职责
3.1公司营销中心
负责制定并组织贯彻执行本程序,负责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3.2工程项目部
负责工程分包方的各项管理工作。 3.3工程部
检查工程项目部分包工程的质量、环境管理工作。 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工程分包方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
5.1.1当工程需要分包时,工程项目部制定工程分包计划,报公司营销中心,公司主管经理审批。 5.1.2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项目部等有关人员,对工程分包方进行评价,评价内容: ⑴分包方营业执照; ⑵施工资质等级; ⑶设备状况;
⑷质量管理体系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⑸工作业绩和相关经验。
5.1.3工程项目部负责向供方索取评价内容的各项证明文件,项目部填写分包方登记表报公司营销中心。
5.1.4对评价合格的分包方,营销中心编制“公司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册”,保存评价资料。 5.1.5每年12月,营销中心会同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进行年终评价,评价合格的,列入下年度“公司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册”。评价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2工程分包方的控制
5.2.1分包方必须自行完成分包的工程,不得再分包或转包。发现其分包或转包,公司立即同其解除合同。
5.2.3分包方采购物资,执行公司《物资采购和管理程序》。
5.2.4工程项目部应对分包方的工程质量、环境行为、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执行公司《环境运行控制程序》、《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控制程序》。 5.2.5分包方应向公司提供合格的人员资质和设备的证明。
5.2.6分包方应对物资和产品状态进行标识并记录,工程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5.2.7分包方应对过程产品、最终产品制定防护措施,报工程部审批,工程项目部进行检查。 5.2.8分包方应将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证明,报工程项目部计量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