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好地保障市民生命安全,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发[2009]11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深府?2009?23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强化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健全服务网络、优化资源配置、理顺管理体制、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到2015年,建立与城市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职责分工合理、能力水平较高、运转规范协调、反应灵敏快捷的新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具体要求如下:
(一)完善体系。
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合理划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二)规范管理。
改革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机制,确保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运转。改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强化对公共卫生机构和
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提高公共卫生资源的服务效率。
(三)提升效能。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提高装备配置水平,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协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重大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对我市公共卫生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将我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成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其他公共卫生机构两类进行管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是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其它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二)转变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能。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逐步剥离健康体检、免疫接种等医疗业务,使其工作重心向传染病防制、卫生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实验室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等方面转移。(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2.慢性病防治机构要逐步剥离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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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诊治服务,将资源配置到慢性病防治策略的制定、综合防治的组织协调、疾病监测等职能中去。(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3.职业病防治机构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心向职业危险因素识别、控制和综合防治,以及职业病鉴定和职业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转移,进一步提高专科诊疗能力。(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4.精神卫生机构要集中资源开展全市精神疾病的临床诊疗,强化精神疾病监测和早期干预、精神疾病康复、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心理卫生教育、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疾病科学研究等工作。(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5.健康教育机构要从健康教育向健康促进转移,提高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能力,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的宣传普及工作,培育居民良好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6.市急救中心要加强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管理,充分发挥院前医疗急救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调度、重大灾害性事件院前急救保障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水平。(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7.促进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提高妇女儿童保健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发挥指导全市妇产科诊疗、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技术服务的作用,提高先天性疾病产前诊断能力。(由市卫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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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8.市血液中心负责要强化对全市采供血业务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提高全市血液监测水平。(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9.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要按照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指导优生优育的能力,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三)合理划分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
1.明确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协助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共卫生政策和开展全市公共卫生发展规划、技术规范、服务标准、绩效考核办法等研究,承担公共卫生业务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评估等职能,主要开展高新技术储备、重点疾病控制、高端检测服务、应用技术研发等工作。(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负责)
2.明确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协助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辖区公共卫生规划,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常规检测服务和辖区重点疾病监测预警,承担辖区公共卫生业务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评估等工作。(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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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清街道预防保健机构的服务职能。在保障基本人力配给和运作经费的前提下,逐步调整街道预防保健所(卫生监督所)的预防保健技术服务和卫生监督职能,强化卫生监督监测、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现场检测及疫情处理等职能。(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4.提高公共卫生检测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市、区公共卫生检测实验室分级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促进市、区级两级公共卫生检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并提高区级检测机构的快速检测、现场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及其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以项目带动防治技术合作,以信息化驱动卫生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公共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编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健全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平台。
1.发挥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基层网底作用。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修订《深圳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推动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基本卫生装备水平,优化社区公共卫生人才结构,使其成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平台。从2010年起,逐步建立社区公共卫生片区责任制,以网格化分片包干的形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人员定期到责任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督导,与社区专业技术人员共同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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