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2010年,市级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制定培训方案,对基层公共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全员培训,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监督指导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落实《深圳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五)明确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功能定位。
明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传染病患者隔离治疗、医疗急救、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公共卫生服务。合理配置急诊急救、预防保健、感染控制等内设机构,科学设置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隔离病房等感染控制专科。2010年,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落实预防保健工作责任制,确保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建立安全规范的操作流程,抓好医院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理,切实控制医院感染,保障输血安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三、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保障机制。
1.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其它公共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以事定费”的方式核定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委、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2.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
- 6 -
平和突出公共卫生问题,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政府根据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重大疾病防治、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委、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对其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偿,形成多元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模式。(由市财政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完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保障机制。
1.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工作条件。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提供良好的综合配套环境。2011年前,通过国内外一流专业机构培训及国内公开招聘等措施,培养和引进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女儿童保健等重点公共卫生领域的领军人物,除落实市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外,所在单位要为其筹集专科建设经费、装备相关设施设备和组建学科团队提供便利。(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编办负责)
2.吸引国内外公共卫生人才到我市开展学术交流。鼓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项目需求,通过学术交流、技术合作、兼职等方式引导国内外公共卫生专才到我市短期工作,带动相关领域的公共卫生学科建设。(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编办负责)
3.实施优秀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与香港和内地著名大
- 7 -
学合作,建立跨学科、多学科联合培养机制,促进人才在公共卫生学科之间、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等其他相关学科之间相互磨合,到2011年前,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结构。(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编办负责)
4.推进公共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在公共卫生机构推进岗位设置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严格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岗定薪,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人才资源效益。(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编办负责)
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提高公共卫生专业服务能力。
1.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制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科学编制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标准,提高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装备配置水平。(由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2.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全面加强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的结核病、麻风病、梅毒等慢性传染病实验室规范化建设。2010年完成本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范及项目工作指南的编制工作。(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3.提高妇幼保健服务和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完善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产前筛查网络、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的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
- 8 -
治能力,完善妇幼卫生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监测预警能力。2010年完成本市妇幼保健工作规范编制工作。(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4.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健全职业卫生专家队伍,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装备水平,提高对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重大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预防控制能力。2010年底前建立健全职业防护、职业病检测、职业病鉴定等工作规范。(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5.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2010年,制定和实施本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规范。提高我市对重症精神疾病病人的诊疗水平。在全市30%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设心理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向群众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疾患防治知识。(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6.提高医疗急救网络反应能力。完善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和各医院院前急救队伍组成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市急救中心调度指挥能力和各医院院前急救反应能力。进一步规范院前急救行为,向群众普及医学急救、自救知识。(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7.依法规范采供血工作。根据业务需要增加采血点,全面实现全市采供血业务及相关服务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8.提高健康促进综合水平。以创建“健康城市”为目标,
- 9 -
探索新型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促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与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资源共享,发挥两者在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基层网点作用。制定不同场所、不同对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指南,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和新闻媒体,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促进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观念和健康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开展控烟活动,增进市民健康。(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9.提升计生技术服务能力。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源共享,提升计生技术服务能力。整合基层计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健康中心资源,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和计生资源配置效率。(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10.建立和完善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建中医药特色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市。(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二)全面提高公共卫生信息化水平。
1.建立互联互通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全市卫生信息共享和交换系统为平台,以数字化居民健康数据库为基础数据,到2011年,建成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社区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公共卫生集成信息系统,建立全市公共卫生信息虚拟专网,提高全市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和居民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便捷性。(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