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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切换装置和回路保护设备,并用这二路电源在机柜内馈电。冗余电源切换应是无扰的,以确保装置不受任何影响。卖方在联络会提供电源系统配置图及有关说明。
3.2.6.5 卖方应提供机柜内的二套冗余直流电源。这二套直流电源都应具有足够的容量和适当的电压,能满足设备负载的要求。二套直流电源应分别来自二套不同的交流电源。 3.2.6.6 任一路电源故障都应报警,二路冗余电源应通过二极管切换回路耦合。在一路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另一路,以保证任何一路电源的故障均不会导致系统的任一部分失电。两路电源均应能在线停止、更换及投用。卖方应保证因任一台机组检修而使该机组UPS/厂用电源全部停运时,挂接在公用网上的相关机柜仍能正常运作。
3.2.6.7 电子装置机柜内的馈电应分散配置,以获取最高可靠性,对I/O模件、处理器模件、通讯模件和变送器等都应提供冗余的电源。每个机柜的I/O点数不得超过300点,最终保证电缆进出自由,且便于施工维护。
3.2.6.8 接受变送器输入信号的模拟量输入通道,应能承受输入端子完全的短路,并不影响其它输入通道,否则,应有单独的熔断器进行保护。
3.2.6.9 每一路变送器的供电回路中应有单独的熔断器,熔断器开断时应报警。在机柜内,熔断器的更换应很方便,不需先拆下或拔出任何其它组件。
3.2.6.10 无论是4-20mA输出还是脉冲信号输出,都应有过负荷保护措施。此外,应在系统机柜内为每一被控设备提供维护所需的电隔离手段。任一控制设备的电源被拆除,均应报警,并将受此影响的控制回路切至手动。
3.2.6.11 每一数字量输入通道都应有单独的熔断器或采取其它相应的保护措施。当采用熔断器时,熔断器应方便更换而不影响其它通道的正常工作,熔断器熔断时应有指示。 3.2.6.12 卖方提供的DCS系统应在单点接地时可靠工作。各电子机柜中应设有独立的安全地、信号参考地、屏蔽地及相应接地铜排。卖方提供的远程I/O站应能满足就地接地的要求。
3.2.6.13 由于整个辅助车间(系统)集中监控分布范围广,不宜采用集中接地,尤其是远程机柜宜就近接地,接地点可考虑采用等电位接地方式,单点接地直接汇入全厂电气接地网上。各远程柜及子系统间采用光纤连接,实现完全的电隔离。
3.2.6.14 在控制机柜中应分别设有接地铜排,每个模件机架、电源机架都配有一个接地端子,接地点汇集于机柜内的接地铜排,然后再与电厂接地网(电气地)相连,现场端浮空的屏蔽电缆可通过机柜的接地铜排接至电厂接地网(电气地),但应注意所有屏蔽层只能在一端接地。
3.2.6.15 所有DCS控制机柜将通过绝缘胶安装在槽钢底座上,要求在机柜和底座之间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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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材料。绝缘螺栓、螺帽均应由卖方供货,并提供详细的安装指导说明。 3.2.6.16 DCS总接地应能直接接到电厂电气接地网上。买方不接受需设单独接地网的DCS。卖方应在联络会时对DCS的接地和供电进行详细的说明。 3.2.7 环境
3.2.7.1 系统设计应采用各种抗噪声技术,包括光电隔离、高共模抑制比、合理的接地和屏蔽。
3.2.7.2 卖方提供的DCS在距电子设备1.2米以外发出的工作频率达470MHz、功率输出达5W的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应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卖方应提供系统或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指标或认证证明。
3.2.7.3 系统应能在环境温度-10~60℃,相对湿度5~95%(不结露)的环境中连续运行;远程控制站和I/O模件、现场I/O站(包括中间继电器等)应能充分适应安装地点的温度(锅炉炉顶:-15℃~70℃,其它地点:-15℃~60℃)、湿度(10~95%)、粉尘、振动、冲击等,现场的恶劣环境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 3.2.8 电子装置机柜和接线
3.2.8.1 电子装置机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应为IP52,室外应为IP56。
3.2.8.2 机柜门应有导电门封垫条,以提高抗射频干扰(RFI)能力。柜门上不应装设任何系统部件。
3.2.8.3 机柜的设计应满足电缆由柜底引入的要求。
3.2.8.4 对需散热的电源装置,应提供排气风扇和内部循环风扇。风扇应设计成可以在运行中安全地更换。
3.2.8.5 机柜内应装设温度检测开关,当温度过高时在DCS报警汇总表中报警。 3.2.8.6 装有风扇的机柜均应提供易于更换的空气过滤器,并提供更换的准则或周期。 3.2.8.7 机柜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300mm以上和距柜顶150mm以下。
3.2.8.8 机柜内弱电信号的端子排物理上应与控制、电源供电回路的端子排分开。模拟量信号回路的端子排应物理上与数字量接线端子分离,并为每个模拟量信号提供专用的屏蔽端子。所有继电器、控制开关和设备的备用接点应引至端子排上。机柜内的每个端子排和端子都应有清晰的标志,并与图纸和接线表相符。
3.2.8.9 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及接线槽均应由“非燃烧”型材料制造。每个端子应能同时接入2根1.5mm2线径的导线。接线端子的结构与材料要有防止松动与氧化的措施,能在有振动的情况下长时间(15年以上)运行而不会接触不良,同时能方便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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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更换相关接线、更换及测量检验的要求。接线端子选用Phoenix的产品。
3.2.8.10 卖方提供的机柜、控制台以及其它设备之间互联的电缆(包括两端的接触件)应由卖方提供,这些电缆应符合IEC60332(GB/T 18389)标准。 3.2.8.11 组件、处理器模件或I/O模件之间的连线应避免手工接线。
3.2.8.12 机柜的前后门应有永久牢固的标牌;机柜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产生的所有应力,保证不变形;机柜的钢板厚度至少为2mm;机柜内的支撑件应有足够的强度,保证不变形。机柜内的支撑件应有足够的强度,保证不变形。机柜的尺寸、颜色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并最终由买方确认。
3.2.8.13 机柜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使买方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所有接线端子柜应合理配置电缆布线空间,确保所有电缆接线完成后柜内(包括机柜的电缆进线口)仍留有15%以上的富余空间。
3.2.8.14 机柜两面应设有照明日光灯,以便于检修及维护。 3.2.9 系统扩展
3.2.9.1 卖方应提供下列备用余量,以供系统以后扩展需要:
(1) 每个机柜内的每种类型I/O测点都应有超过15%的余量。炉顶远程I/O点数配置也应有超过15%的余量。
(2) 每个机柜内应有超过15%I/O模件插槽余量。所有备用插槽应配置必要的硬件,如:背板、连接电缆、端子排等,保证今后插入模件就能投入运行。
(3) 控制器站的处理器处理能力应有超过40%余量,操作员站处理器处理能力应有超过60%余量。应有测量手段并可以记录成电子文档。
(4) DCS系统最忙时,处理器内部存贮器应有超过50%存储余量,外部存贮器应有超过60%外存余量。 (5) 40%电源余量。
(6) DCS系统最忙时,网络通讯总线负荷率不大于40%(共享式以太网通讯的负荷率不大于20%)。
(7) 在机柜空间允许范围内提供适量的备用继电器(不包括原备用DO点对应的继电器)。
这些都应是按系统联调成功正式投运时的最终容量计算的百分比值。 3.2.9.2 卖方应提供计算并验证上述备用量的方法。 3.3 DCS系统软件要求
3.3.1 卖方应负责整个DCS的组态,并保证所供系统是采用统一的方式进行组态。 3.3.2 卖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满足本技术协议要求的程序软件包,包括实时操作系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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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应用程序及性能计算程序;卖方应在技术协议中列出所提供的软件包清单、功能说明。 3.3.3 卖方提供的软件应包括所有必须的软件使用许可证,买方可不受限制地对具体的软件包加以使用。卖方提供的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及性能计算程序等)应保证在10年内提供经过验证的升级(Upgrade)、更新(Update)和补丁(Patch)而不追加任何费用。
3.3.4 所有的算法和系统整定参数应驻存在各处理器模件的非易失性存储器内,执行时不需要重新装载。
3.3.5 应提供高级编程语言以满足用户工程师开发应用软件的需要。同时提供易于掌握的专用的系统语言。
3.3.6 模拟量控制的处理器模件完成所有指定任务的最大执行周期不应超过250ms,开关量控制的处理器执行周期不应超过100ms。
3.3.7 对需快速处理的模拟和顺序控制回路,其处理能力应分别为每125ms和50ms执行一次。
3.3.8 模拟控制回路的组态,应通过驻存在处理器模件中的各类逻辑块的联接,直接采用SAMA图或其它类似功能图方式进行,并用易于识别的工程名称加以标明。还可在工程师站上根据指令,打印出已完成的所有系统组态。
3.3.9 在工程师工作站上应能对系统组态进行修改。不论该系统是在线或离线均能对该系统的组态进行修改。系统内增加或变换一个测点,应不必重新编译整个系统的程序。 3.3.10 在程序编辑或修改完成后,应能通过通讯总线将系统组态程序装入各有关的处理器模件,而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3.3.11 顺序控制的所有控制、监视、报警和故障判断等功能,均应由处理器模件提供。 3.3.12 顺序逻辑的编程应使顺控的每一部分都能在LCD上显示,并且各个状态都能在操作员站上得到监视。
3.3.13 所有顺序控制逻辑的组态都应在系统内完成,而不采用外部硬接线、专用开关或其它替代物作为组态逻辑的输入。
3.3.14 顺序控制逻辑应采用熟悉的,类似于继电器型式的功能符号,以逻辑图或梯形图格式进行组态,并可在工程师站上按指令要求,以图形方式打印出已组态的逻辑。 3.3.15 查找故障的系统自诊断功能应能诊断至通道级故障。报警功能应使运行人员能方便地辨别和解决各种问题。卖方应明确定义系统自诊断的特征。
3.3.16 卖方应积极采用经实践证明效果良好的优化控制策略(算法)软件,对常规PID算法等一般调节手段难以控制的大惯性和大延迟被控对象(如过热蒸汽温度等)提供先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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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控制方法。这些软件应有助于买方提高工艺系统的控制品质、提高机组效率、使热力系统更加稳定地运行。卖方在设计联络会中应专题说明对于本工程所推荐的优化控制策略(算法)软件项目、功能、特点、达到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其使用业绩。 3.4 DCS系统人机接口
人机接口应包括操作员站、值长站、和工程师站,历史站(相关要求见1.9.4条款)。 3.4.1 操作员站
3.4.1.1 操作员站的任务是在标准画面和用户组态画面上,汇集和显示有关的运行信息,供运行人员据此对机组的运行工况进行监视和控制。 3.4.1.2 操作员站的基本功能如下:
? 监视系统内每一个模拟量和数字量 ? 显示并确认报警 ? 显示SOE及原因 ? 显示操作指导
? 建立趋势画面并获得趋势信息 ? 打印报表 ? 控制驱动装置
? 自动和手动控制方式的选择 ? 调整过程设定值和偏置等。
3.4.1.3 每台机组应提供至少3套操作员站(不包括汽轮机厂提供的1套DEH操作员站,DCS厂家应将DEH操作员站配置成标准操作员站,且提供操作台。主机DCS操作台数量为9台(#1机3台、#2机3台、#3机3台),并提供有关电源安装位置、开关及接线端子)。全厂辅助公用DCS系统应提供3套操作员站(布置在集中控制室)、7套操作员站/工程师站(4套布置在除灰控制室用于除灰系统,3套布置在输煤控制室)。操作员站应设计成控制台型式,其电子部件安装在操作员站内。全厂1套值长站。
3.4.1.4 每套操作员站都应是冗余通讯总线上的一个站,且每个操作员站应有独立的冗余通讯处理模件,分别与冗余的通讯总线相连。
3.4.1.5 虽然操作员站的使用各有分工,但任何显示和控制功能均应能在任一操作员站上完成。
3.4.1.6 任何LCD画面均应能在2秒(或更少)的时间内完全显示出来。所有显示的数据应每秒更新一次。
3.4.1.7 调用任一画面的击键次数,不应多于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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