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因每年申报期间,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使用人数较多,运行速度较慢,请各位学生尽量错开申报高峰(申报截止前一周),提前做好上申请工作。
篇四:XX年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联培评分标准-条件审核评分标准-小木虫
篇五: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大学公派项目材料清单 武汉大学XX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1)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登记表 2)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申报表
3)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表
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5)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7)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8)学习计划(外文) 9)国外导师简历 10)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不用装订,只需用票尾夹夹住即可。《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受理单位统一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
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如申请的国家
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备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是在学校公式名单之后,XX年3月20日上申报开始之后提交,申请人在XX年3月2日之前的材料清单中暂时不包括这两项。
武汉大学XX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篇六:XX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XX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一: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为追踪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提高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我校合作开展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基础,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力度,加快教师队伍国际化进程,推进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一批在学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内起骨干作用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范围
主要从我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优秀年轻骨干教师中选拔;优先资助\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语言类教师。 (二)选派规模
根据学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及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学校计划每年选拔2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2)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出国访学的期限一般要求应为12个月,其中语言类教师出国访学、研修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留学国别(地区)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内容
学校与留学基金委联合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留学基金委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需经费由留学基金委与学校共同负担,超出奖学金资助部分发生的费用由选派人员个人承担。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和学校发展建设服务;
(二)应具有坚实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教学质量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三)须在本校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四)申请时原则上须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对象或已取得拟赴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成绩达到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在选派时学校优先考虑;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条件者,可提供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进行申报,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参加相关外语培训并获得合格成绩或在此期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
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人选\优先列入本研修计划;已受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不再受本计划资助。 五、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一)选拔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学校审核,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批\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按照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梯队建设需要审定申报人员所制定的研修计划,遴选排序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 (二)申请受理及派出工作安排
(1)初审: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受理各单位及个人填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初;
(2)确定资助人选: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末;
(3)外语培训:确定的资助人选中有未达到留学基金委派出外语要求的人员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赴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进行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