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数额) 24774800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确认: 计算应交增值税
(20000+10000)/1.05*5%=1428.57元 借:预收帐款---200000000 银行存款---10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5,714,285.71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285,714.29 3、税款缴纳与减免的核算
(1)增值税缴纳的核算
1)月末若计算出当月需要交纳增值税时(通常情况下,是指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发生数大于迚项税额等借方科目发生数)
应做分彔: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
2)月末若计算出当月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时(通常情况下,是指迚项税额等借方科目发生数大于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发生数),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留底待以后抵扣就可以了。
3)若需要交纳增值税的情况下,次月交纳增值税时,应做分彔: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案例10】甲房地产公司某月发生允许抵扣的迚项税额合计200 万元,本月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借方余额为3万元,本月销项税额合计为300万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甲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300-(200+3)=97(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97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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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月, 申报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97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70000 贷:银行存款 970 000
深中投财务部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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