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山 - 图文(2)

2018-12-27 17:46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1.3.1 评价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的结果,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 工程分析;

(3) 垃圾处理工艺方案分析论证; (4) 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评价; (5) 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6)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7)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8) 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公众参与;

(11)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2)环境风险评价;

(13)垃圾卫生填埋场址证分析。 1.3.2 评价重点

拟定本次环境评价重点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污染风险分析、场址分析论证和工程污染防治对策。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6 -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合肥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确定空气中SO2、NO2和PM10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区标准;恶臭污染物NH3、H2S选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年均值 SO2 日平均 一小时平均 年均值 NO2 日平均 一小时平均 PM10 NH3 H2S 年均值 日平均 一次值 一次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浓度限值(mg/m) 二级 0.06 0.15 0.50 0.08 0.12 0.24 0.10 0.15 0.20 0.01 3(2)地表水

店埠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GB3838-2002标准 Ⅳ类 pH 6~9 COD 30 BOD5 6 NH3-N 1.5 Pb 0.05 Hg 0.001 粪大肠菌群(个/l) 20000 (3)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环境功能保护要求,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表1-3)。

表1-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mg/l除pH) 项 目 色度(稀释倍数) 氯化物 总硬度 Cu As pH 高锰酸盐指数(mg/L) 标准值 ≤15 ≤250 ≤450 ≤1.0 ≤0.05 6.5~8.5 ≤3.0 项 目 氨氮(NH3-N) 氟化物 TP Pb 硫酸盐 总大肠菌群(个/L) 细菌总数(个/ml) 标准值(mg/l) ≤0.2 ≤1.0 ≤0.1 ≤0.05 ≤250 ≤3.0 ≤100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7 -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声环境

项目区位于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山,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表1-4)。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

类 别 2类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5)土壤环境执行标准

项目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II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

表1-5 土壤评价标准 单位:mg/kg

项目 GB15618-1995II类标准 Cd 0.30 Hg 0.50 Pb 300 Cr 300 As 25 Cu 100 Ni 50 Zn 250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NH3、H2S,场界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SO2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6。

表1-6 废气污染物排放场界标准

控制项目 NH3 H2S SO2 单位 mg/Nm3 mg/Nm3 mg/Nm3 Kg/h 新扩改建 1.5 0.06 960 2.6 采用标准 GB14554-93二级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

垃圾填埋场排放废水主要为经处理后的垃圾渗沥液和生活污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7。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8 -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1-7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控制污染物 色度(稀释倍数) 化学需氧量(COD)(mg/L) 生化需氧量(BOD5)(mg/L) 悬浮物(mg/L) 总氮(mg/L) 氨氮(mg/L) 总磷(mg/L) 粪大肠菌群数(个/L) 总汞(mg/L) 总镉(mg/L) 总铬(mg/L) 六价铬(mg/L) 总砷(mg/L) 总铅(mg/L) 排放浓度限值 40 100 30 30 40 25 3 10000 0.001 0.01 0.1 0.05 0.1 0.1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3)噪声

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表1-8)。

表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类 别 2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1.4.3 其他标准

垃圾填埋操作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9 -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分别计算本项目各个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下风向轴线浓度,并计算相应浓度占标率,对照表1-9判断评价等级。

表1-9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max≥80%,且D10%≥5km 其他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根据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SO2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2.63%,NH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2.36%,H2S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8.52%,均小于小于10%。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判断标准,确定本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三级。

2、地表水环境评价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项目地处肥东县桥头集镇北梅山西侧,建设项目日排废水量1161.5吨,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NH3-N、SS、重金属等。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属中等。本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沥液等废水经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后经专用排水管道引入店埠河,经南淝河最终入巢湖。店埠河常年平均流量小于15m3/s,水体功能为IV类,因此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3、地下水环境评价

垃圾填埋场的渗沥液有可能渗入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环境,根据勘察资料显示,勘察区内无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未发现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断裂及其他不良的地质现象,本场地稳定性良好。场区范围内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适宜垃圾填埋和防渗膜的铺设,本项目对库底采用人工防渗。参照《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规范》(DZ0225-2004),故本次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10 -


龙泉山 - 图文(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薪酬福利模块年度工作总结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